被頂替掉的自然是《怪胎》專輯裡的那首。
在樂隊迄今為止發行的所有專輯裡,這場演出中唯一一個沒有出現的,就是《希望》了。
——當然,那首傳唱度最高的單曲沒有算在內。
在去年的音樂節上,樂隊的結束曲,正是《希望》專輯中的《Zombie》。
不過這次羅傑不打算唱它,原本的計劃是《Welcome.To.The.Black.Parade》。
但因為時間的緣故,這首歌也不能唱了。
羅傑的心思轉得很快,幾秒鐘之內,就確定了最後一首收尾的歌。
返回舞台中央的路上,羅傑朝胖子比了個手勢,理查森立刻明白了羅傑的意思,沒有急著開始敲鼓。
撿起放在地上的貝斯,輕輕撥動幾下,熟悉的音符,立刻讓樂隊的眾人明白了羅傑選擇的歌。
安妮第一個反應過來,手指輕輕地在琴弦上掃過。
「放下實在太難,我還能聽見你的聲音迴繞在腦海……」
外號「黑黑」的My.Darkest.Days樂隊的那首《Still.Worth.Fighting.For》。
以一首很燃的搖滾,作為演出的結束曲,無疑更容易給歌迷們留下深刻的印象。
也能給下一支登場的樂隊,留下一個很好的現場氣氛。
「最後一次看著我的眼睛吧,這樣我們就永遠不會忘記從前我們的樣子。我們相遇之時,即是覺醒之刻,這一切依然值得為之奮鬥。」
由於和原本排練的內容不一樣,預先準備好的火焰和燈光特效自然也無法做到完美切合。
這是很考驗現場舞台特效師能力的時刻,所幸主辦方的特效師水準很出色。
雖然沒有做到像排練了無數遍那樣的完美,但至少沒出什麼差錯,該做的氣氛烘托都做到了。
在不斷燃起的火焰之中,羅傑用力掃動著右手,仿佛要將琴弦彈斷一樣。
大聲嘶吼著:「我已經準備好迎接更多因為戰鬥而留下的傷痕,這一切依然值得為之奮鬥。」
…………
雖然觀眾席中響起了「安可」的呼聲,不過這和那些自由度更高的獨立音樂節不同,由於總時長的限制,每支樂隊的演出時間都卡的很死。
樂隊並沒有響應歌迷們的要求,做了謝幕之後,就離開了舞台。
「很棒的演出。」
「鬼知道叫什麼名字」女孩上來和羅傑擁抱了一下,完全不在意羅傑一身的汗水。
「謝謝。」
羅傑從工作人員手中接過毛巾,擦了擦身上的汗。
看了一眼已經走遠的隊友,羅傑朝女孩打了個招呼,說道:「我們先回酒店休息,演出結束之後見。」
「好。」
女孩還想要看後面的演出,並沒有提出跟羅傑一起回去。
到休息室沖了個澡,換上新的衣服之後,樂隊重新匯合到一起。
返回酒店的路上,安妮踢了踢羅傑的小腿。
「幹嘛?」
羅傑有些頭痛地問道。
鬼知道這傢伙又想搞什麼事。
「你得賠我一個新的吉他!」
安妮振振有詞地說道:「要不是你叫那個孩子上台,我也不會把吉他送出去。」
話說起來,安妮那個訂製版的雙頭琴,似乎還挺貴的。
尤其是在加入樂隊,獲得了大筆收入之後,安妮又重新以更高的標準訂做了新的吉他,雖然外觀沒變,但價格卻貴了十倍以上,高達數萬美元。
不過這點「小錢」,樂隊裡的三人誰都不會在乎。
——以樂隊的收入水準,幾萬美元確實只能算是小錢。
安妮只是找個藉口敲詐羅傑,想要點好處而已。
「吉他可以,派對別想。」
羅傑一眼就看穿了安妮的目的,毫不猶豫地開口說道:「回去之後就給你簽支票。」
這筆錢羅傑本來就是打算自己出的,如果不是小弗蘭克只會彈吉他,送出去的應該是羅傑自己的貝斯才對。
搖滾演出時候邀請歌迷上台秀技術,然後送樂器,這在羅傑的前世已經形成慣例了,很多主流樂隊都會這麼幹,比如說Green.Day,Coldplay,Linkin.Park等等。
不過這個世界似乎還沒有流行起這樣的做法,羅傑也是看到那個小男孩的時候,才突然想起來這件事。
——小弗蘭克長得很像羅傑前世時候看到的一個孩子,同樣也是被邀請上台表演,然後得到了一把吉他。
「我覺得弗蘭克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做成樂隊大型現場的常規項目。」
羅傑提議道:「五萬人以上的大型現場就來這麼一次,小型演出就沒必要了。」
這對於增加粉絲粘度會有一定的幫助,儘管作用不大,但總歸是有,而且次數多了,也可以成為一個梗。
比如說《羅傑-克里斯蒂安演出現場偷懶合集》之類的。
在羅傑的前世,最喜歡這麼玩的幾個樂隊,光是粉絲的演出拼湊起來,幾乎都能湊出一整場的演唱會。
「我覺得可以。」
安妮對這個提議很有興趣,興致勃勃地開口道:「這樣可以顯示我們和歌迷更親近,而且很好玩。」
「如果叫上台的歌迷不會彈琴怎麼辦?」
胖子提出了質疑:「彈的差可以接受,但是就怕完全不會的那種。」
雖然說大部分搖滾的狂熱粉絲多少都會點簡單的三和弦,但完全不會的也不是沒有。
而且數量還很多。
這確實是一個問題,雖然邀請歌迷上台之前可以問,但誰也無法保證歌迷一定會說真話。
總不能上台了之後,發現人家不會彈,當場把人趕下去吧?
「不會彈就讓他唱好了。」
如果只糾結於彈吉他、貝斯,或者敲鼓,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
安妮只能從另一個角度給出解決的辦法:「彈琴不會,唱歌總是會的吧?大不了唱的難聽點。」
大部分的粉絲在參加現場演出的時候,對明星的演出質量要求都不算高,更何況是一位從現場隨機抽取的歌迷?
「不會彈其實也未必不能彈。」
羅傑想起來前世看過的一個視頻,開口道:「如果我們主動去配合的話,一個零基礎的人,也可以成為一個歌迷耳朵里聽起來還算合格的樂手。」
不過要做到這一點,難度不算低,而且也只適合少數的幾種樂器。
在樂隊的構成里,唯一可以適用的就是貝斯。
而且雖然能讓演出「看起來像那麼回事」,但如果真正是一個零基礎的歌迷去彈,哪怕樂隊再怎麼主動去配合,也不可能形成一個完整的曲目。
只能算是大段的即興發揮。
「這個方法不可行,不過我們可以換個思路。」
羅傑思索了片刻,搖搖頭,繼續說道:「降低他的音量,突出米婭或者格雷西的彈奏,這樣哪怕他完全彈錯了,影響也不大。」
一個完全錯誤的彈奏,對演出的質量肯定是有影響的。
哪怕音量再怎麼壓低,只要能讓人聽到,感覺就會異常明顯。
而如果壓到聽不到的地步……
那邀請歌迷上台和樂隊共同演出,又有什麼意義?
和現場氣氛的火爆相比起來,在某一首歌上,質量稍微下降一些,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沒有人會把一個歌迷的失誤,怪罪到樂隊頭上。
至於歌迷,就更加不會受到責怪了。
「我們找個時間試試效果,我覺得應該可行。」
胖子點點頭,算是同意了這個提議。
「那我們不是每次演出都要送出去幾萬美元?」
安妮突然想起來這個問題。
「你會在乎幾萬美元嗎?」
羅傑聳聳肩,說道:「而且如果送的是貝斯,也就幾千美元。」
羅傑還一直用著那款不到五千美元買的貝斯,不是用不起更好的,樂器這東西,趁手的才是最合適的。
幾萬美元的貝斯質量上肯定比幾千美元的好,但音色卻未必是自己想要的那種。
「幾萬美元夠開一次小型派對了。」
安妮一副守財奴的樣子,說道:「起碼能邀請十幾個女孩來一場狂歡!我當然在意!」
這話只是開玩笑,安妮雖然確實有點守財奴的傾向,但那只是針對大筆的開支。
在幾萬美元的「小錢」上,這個女孩壓根不會在乎。
以樂隊現在的收入而言,安妮平均每天賺的數字,就不止一萬美元了。
「一會回去休息一會,晚上的派對再好好慶祝。」
羅傑沒接安妮的話,說起另一件事:「樂隊新專輯的審核還沒通過,我們沒必要急著回紐約,可以在納什維爾多呆幾天。」
「多休息幾天也好,下半年會很忙。」
胖子猶豫了一會,開口道:「我下周必須回去一趟,小理查森要上小學了,我怕瑪麗應付不過來。」
現在距離開學已經很近了,胖子必須回去給小胖子聯繫好學校。
雖然八月中旬才聯繫學校晚了點,不過只要有錢,這些都不成問題。
「你有事就先回去好了,反正下半年的主要工作都是在紐約。」
羅傑看向胖子,問道:「錢夠用嗎?」
北美的公立學校很便宜,幾乎不需要花什麼錢,但教學質量也令人堪憂。
而那些教學質量出色的私立學校,收費都很昂貴,一般的中產階級家庭都未必負擔得起。
以胖子的收入而言,負擔小胖子的學費本來是很輕鬆的事。
不過上半年這個傢伙剛剛在股市里虧了一大筆錢,幾乎破產。
雖然臨時分了一次錢,但數量畢竟不多,如果胖子家裡有其它大筆開支,剩下的未必夠用。
「暫時還夠,如果缺錢的話,我會提前跟你打招呼。」
胖子沒打算從羅傑這借錢,也沒有提再分一次錢的事。
三支樂隊的代理人已經開始在物色合適的收購目標,很快就要有大筆的資金投入,這個時候樂隊的錢都不夠用,更不要說分紅了。
「樂隊的資金不用擔心,我手頭還有一筆錢。」
羅傑盤算了片刻,開口道:「我大概能拿出一千萬美元來,加上下半年的分成,到時候應該夠用。差也差不了太多,再找銀行申請一筆貸款,絕對是足夠了。」
羅傑手頭可以動用的資金遠遠不止一千萬美元,僅僅只是《美國偶像》的策劃書,就賣了七百萬。
雖然這筆錢要到投資確定下來的時候才會支付,不過在那之前樂隊同樣也不需要拿出哪怕一分錢來。
不過考慮到自己需要留有一定的資金,以防需要用錢的情況發生,羅傑最多只打算從個人帳戶里拿出一千萬美元來。
這也不是白給,而是借給樂隊的。
樂隊從羅傑手中借錢,總比從銀行那借要划算一些,最起碼羅傑不打算收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