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什維爾,日產體育場。
雖然第二屆音樂節的票價有了些許的上漲,但六萬五千張門票仍然銷售一空。
體育場外,很多沒有買到票的歌迷舉著「我需要一張門票」的牌子,祈求能遇到退票的人,或者是黃牛。
而體育場內,早在演出開始之前一個多小時,就已經擠滿了密密麻麻的人群。
安妮是個閒不住的性子,早就跑到舞台上,抱著一把吉他,時不時撥動幾下琴弦,「調戲」著歌迷們的情緒。
「時間差不多了。」
羅傑看了看表,喝光酒瓶里剩下的液體,和「鬼知道叫什麼名字」的拉丁女孩擁抱了一下。
拍拍理查森的肩膀,開口道:「走吧,現在是演出時間。」
胖子將菸頭丟到地上踩滅,和羅傑互相擊掌,走出演員通道。
剛才在通道里看不到觀眾席的情況,走上舞台,羅傑才注意到,下面的數萬名歌迷,在跟著安妮的吉他旋律,不斷做著人浪。
見到羅傑一行出來,體育場內再一次爆發出一陣山呼海嘯一般的歡呼。
安妮依然在我行我素地玩鬧,時不時彈出幾個短促的音節,然後停下來,享受歌迷們的歡呼。
隨著安妮的彈奏,音符漸漸變了一個模樣。
雖然魔改得不成樣子,但大體的旋律走向並沒有變,對這首歌足夠熟悉的歌迷,依然能立刻聽出來這首歌的來歷。
《歡迎來到叢林》。
雖然《黑色》專輯發行才一周,但經過廣播電台半個月高頻率的點播,在樂隊的死忠粉絲中,很多人對這首經典的重金屬搖滾已經非常熟悉了。
「你們想要一場TMD戰爭嗎?(Fxxking.War)」
羅傑舉著話筒,大聲喊道:「你知道你在哪嗎?你已陷入叢林,寶貝!你死到臨頭了~~~」
在最後那句「Die」上,羅傑拉出了一個足足半分鐘的長音,險些背過氣去。
安妮蹦蹦跳跳地來到羅傑面前。
兩人面對面,吉他和貝斯對飈,依然是魔改過的即興發揮,在保持音階走向不變的基礎上,兩人完全放飛了自我,指尖在琴弦上留下一串令人眼花繚亂的動作。
幾乎一瞬間,就點燃了日產體育場這個巨大的火藥桶。
「歡迎來到叢林,這裡的把戲很有趣……」
兩人終於像是玩夠了,在胖子的鼓點聲中,羅傑轉過身來,面對著觀眾席的方向。
而安妮則一邊彈著吉他,一邊跑向舞台最前端的角落,臉上露出張揚的笑意,一隻腳踩在高台的護欄上,半俯著身子,留下一大串動人的旋律。
「歡迎來到叢林,好好享受我的【serpentine】,哦~你的尖叫真讓人興奮!」
隨著一句近乎是吶喊的「Scream(尖叫)」,舞台下再一次爆發出一陣尖叫聲。
舞台的高度並不算高,但也不低,離地大約有近兩米。
從上方俯視,整個舞台有些類似於一個三叉戟的造型,中間和兩邊都向前突出。
安妮就在舞台的右邊,最前端的位置上。
羅傑則是在中間,同樣也走到最前邊,左邊的位置則被米婭占據。
三人隔著十多米的距離,仿佛是在競賽一樣,互相飈著solo。
在這一方面,貝斯天然就處於劣勢,不過由於位置的優勢,三人幾乎是平分秋色,半斤八兩。
「歡迎來到叢林,這的空氣讓你窒息,你得學會喚醒你的獸性,才能在這殘酷叢林存活……」
安妮和米婭兩人還在互飈solo,羅傑又繼續唱了起來。
這首歌從頭到尾,幾乎完完全全被魔改了一遍,只有理查森的鼓點始終穩定如一。
不過在大型演出的現場,沒有哪個歌迷會在意你彈的對不對,唱的準不準。
唯一的要求,就是夠嗨,夠爽,夠火爆。
樂隊在這場音樂節上,定下的基調也只有一個字。
玩!
不光要自己玩,同時還要讓歌迷們一起玩得嗨起來。
兩段超長的solo,讓這首歌的時長足足達到了六分鐘。
唱到最後一句「它會讓你絕望倒地。」
最後一個音符落下的時候,羅傑雙手離開琴弦,平舉起來,做了一個握拳的動作。
同一瞬間,舞台上方響起一聲巨大的爆炸聲,一排煙花帶著濃濃的白煙升上高空。
這個姿勢定格了十幾秒,等到歌迷們的歡呼聲漸漸減弱下來,羅傑又一次走到舞台前方。
原定的計劃,是和歌迷們說點什麼,聊上幾句。
不過羅傑在舞台最前端,看到了一個十歲左右的孩子。
這讓羅傑突然冒出了點想法。
小男孩坐在一個中年人的脖子上,似乎是他的父親,兩人身上都穿著印有樂隊Logo和羅傑三人頭像的T恤,顯然是樂隊的粉絲。
至少男孩的父親是樂隊的粉絲。
舞台和最前排的觀眾之間用護欄隔開,有一段距離,羅傑碰不到小男孩,不過這並不妨礙兩人做些有趣的互動。
「嗨,小男子漢。(Little.Man)」
羅傑朝小男孩打著招呼。
大屏幕上,也適時地切換到了這個小男孩的畫面。
羅傑朝小男孩問道:「你是我們的粉絲,對嗎?」
「Yes!」
小男孩拼命地點著頭,大聲的喊著。
只不過在數萬歌迷的喧鬧中,這點聲音幾乎聽不到。
「你多大了?」
羅傑朝小男孩問道。
在嘈雜的人群中,羅傑又帶著返送耳機,根本不可能聽到男孩說了什麼。
不過對照著口型,還有小男孩比劃出的兩根手指,羅傑似乎知道了答案,不確定地問道:「十一歲?」
男孩點點頭,確認了這個答案。
「你會彈吉他嗎?或者貝斯?唱歌也行?」
羅傑問了一連串的問題,每問一句,小男孩就用力點點頭,喊出一句:「Yes。」
「來,到上邊來。」
羅傑毫不猶豫地提出了邀請。
這個動作又引起了一片歡呼。
小男孩更是興奮地難以自已。
在保安的幫助下,小男孩被羅傑抱上舞台。
「你從哪來?叫什麼名字?」
羅傑蹲下身,剛好和站起來的小男孩差不多高。
小男孩對著話筒說道:「我叫弗蘭克,來自費城,最喜歡的樂隊是【A】,第二喜歡的是你們。」
小男孩耿直的話引起了一片鬨笑聲。
羅傑朝著攝像頭做了個鬼臉,似乎很無奈的樣子。
「忘了【A】樂隊吧,現在你是我們的粉絲。」
羅傑故意裝出生氣的樣子說道:「如果你不答應,我就綁架你!」
「OK,我是你們的粉絲。」
小男孩一點都不怯場,反而和羅傑開起了玩笑,說道:「等我回去以後再喜歡【A】樂隊。」
「你剛才說你會彈吉他還是貝斯?」
羅傑問道:「還有你最喜歡的歌是哪一首?不准說【A】樂隊的歌!」
「我會彈吉他,最喜歡《加州旅館》。」
小男孩撓撓頭,尷尬地說道:「但是《加州旅館》太難了,我還沒有學會。」
「安妮,把你的吉他拿過來。」
羅傑回頭朝安妮喊了一聲,然後問道:「你會彈的歌,最喜歡哪首?」
「《Basket.Case》。」
小男孩說出的答案讓羅傑頗感意外,這首歌的歌詞可不怎麼適合小孩子去聽,更不要說學會它了,不過羅傑卻沒有表現出異樣。
從安妮手中接過吉他,掛在小男孩身上,調好背帶,開口道:「我們一起來演奏《Basket.Case》,好嗎?」
看到小男孩點頭,羅傑把貝斯交給安妮,大屏幕上,安妮在羅傑身後翻了個白眼,似乎對彈貝斯這件工作很不爽。
羅傑當然看不到身後發生的事情,伸出三根手指,倒數了幾秒。
「你是否有時間……」
羅傑開始輕聲唱了起來,然而,小男孩並沒有動。
看上去好像太緊張了。
果然,這個年齡的孩子,不怯場是不可能的。
哪怕看起來再怎麼大膽,也還是會緊張。
「不要緊張。」
羅傑雖然不是很擅長吉他,但是難度低的歌還是會彈的,幫小男孩調整好指板的位置,說道:「我們再來一遍。」
倒數三秒,羅傑再一次開始唱道:「你是否有時間,聽聽我的滿腹牢騷……」
這一次,小男孩終於動了,用力在吉他上掃動起來。
雖然音準很差勁,但至少能聽出來大體的旋律。
以十一歲的孩子的標準而言,再考慮到這是面對至少六萬名歌迷的演出,這無論如何都算得上非常出色。
小男孩的彈奏有些磕磕絆絆,不過在鼓點和貝斯的帶動之下,倒是沒有再出現停頓。
「我就是那些浮誇的傻x中的一個,歇斯底里,無可置疑。」
唱到副歌的時候,羅傑將手裡的話筒對準小男孩的嘴巴。
「有時我恐嚇自己,有時我捉弄自己,然而這些仍在繼續,我已精神崩潰。我是個偏執狂,還是只是嗨大了?」
小男孩的音量很低,聲音也有明顯的顫抖,顯然很緊張。
但至少成功地唱完了這一段。
歌迷中爆發起了強烈的歡呼聲,似乎小男孩的演出,比羅傑自己唱,還要讓歌迷們興奮。
「有時我恐嚇自己,有時我捉弄自己,然而這些仍在繼續,我已精神崩潰。我是個偏執狂,還是只是嗨大了?」
兩人一起唱完最後一段副歌,小男孩似乎漸漸適應了舞台的感覺。
右手用力地在琴弦上掃動著,同時做出三百六十度甩頭的動作,像是一個潛伏在朋克陣營的金屬黨一樣。
這個畫面出現在大屏幕上的時候,不出意外地,又引起了一陣混合著尖叫、歡呼和鬨笑的喧鬧。
「我宣布,第二屆佩內洛普搖滾音樂節最受歌迷喜愛的歌手,是來自費城的弗蘭克!」
羅傑衝著觀眾席的方向,大聲喊了一句。
小男孩害羞地撓撓頭,解下吉他,就要還給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