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脫戶

  秦川沒有糾纏先前的話題,說道:「查到了,查檔記時我恰巧遇到一位舊友,他在溫江府府衙當捕快,聽說螺髻山上發了命案,就向他們袁大人稟報後拉了幾個官差隨我上山了。「

  「這會兒他們有兩人守在了上山的入口處,另外兩個跟唐捕快一起上了山,此刻就在客院門口。」

  「快請他們進來吧!」張子初說道。

  溫江府捕快唐仲康帶著兩個官差向張子初幾個見禮,唐捕快是個高大健壯、膚色黝黑的青年,國字臉,粗眉闊眼,長著一副粗獷模樣,說起話來也是中氣十足,很是爽利。

  「袁大人特意交代了,他那邊脫不開身,只能勞煩張大人料理處置,有什麼需要我等做的,張大人您儘管吩咐,我等保證全力配合!」唐仲康拱手說道。

  「多謝唐捕快和諸位,請稍事休息,待我整理一番、分配好任務後再勞煩各位相助。」張子初說道。

  林若做的菜、肉、餅、飯都挺多,五個人也只吃了一半。她本想重新做幾個菜,橫豎食材都是現成的,但秦川和唐仲康幾個都表示不用新做,吃剩的就好。

  何況唐仲康三人已經用過了午食,只是聞到了野味的鮮香,想嘗嘗山野風味、打個牙祭而已。

  秦川和唐仲康幾人一邊享用美食一邊熱烈聊天時,張子初在「南山」客房裡翻看秦川在溫江府和慕賢書院抄錄的檔記。從檔記內容可知,肖齊書與陳星是同一年進入書院的同窗。

  陳陽、陳星兄弟祖籍就在溫江府成化縣陳家村,與陳穀雨的祖籍一致。陳星死於九年前,死因一欄中記載的是「病故」。

  稅租簿上記載著,比陳星年長六歲的陳陽,在九年前就沒有任何繳稅記錄了,疑似其已遷出溫江府,戶帖已發生了變更。

  本朝《戶律》規定了詳細的戶籍管理規範,實行編戶齊民,百姓將姓名、年齡、籍貫、身份等信息全部編入戶籍。為征派二稅,又設了「二稅版籍」,即稅租簿和稅租帳。

  像陳陽這種情況,屬於「脫戶」,即統計戶籍、賦稅時發現戶籍上有人下落不明的情況。

  本朝戶律規定:「諸脫戶者,家長徒三年。無課役者減二等,女戶又減三等。脫口及增減年,以免課役者,一口徒一年,二口加一等,罪止徒三年。諸里正不覺脫漏增減者,一口答四十。若知情者,各同家長法。」

  也就是說,一旦發現存在「脫戶」的情況,不僅戶主和戶內家長要受到懲罰,若是里正沒有及時察覺有「脫漏增減者」,也要根據具體情況酌情對里正進行處罰。

  陳家的情況比較特殊,早在陳星身亡前兩年,陳家的家長即陳陽、陳星的父親就已經過世了,二人的母親陳季氏則早在十多年前就病故了。因此,陳陽「脫戶」,無家長可連累。

  至於里正是否因陳陽「脫戶」受到處罰,就不得而知了。

  張子初推測,如若何青就是陳陽,那麼他九年前「脫戶」,必定是為了改頭換面為胞弟報仇。至於能不能證實這一點,就要看松子那邊查得如何了。

  張子初令周來寶轉交給松子的紙條里,寫著:簡州、平泉府、何青檔記,陶主簿,即讓松子立即去簡州平泉府查何青的戶籍檔記,可以尋一位姓陶的主簿相幫。

  何青在接受詢問時說,他的祖籍在簡州,因遭了災才遷至溫江府。簡州只有陽安、平泉二府,二十年內遭遇過山洪之災的只有平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