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淡笑道:「抱歉,要拿證據也不是給你看,你沒有權利要求我拿證據。」
接著,林默扭頭說道:「審判長,對方律師對我進行公開威脅,試圖妨礙司法正常進程,我申請被告律師離位。」
我測!
黃軒被震身形都晃動了一下,死死的盯著林默
這傢伙有病啊!誰威脅你了!
這時候,王正華拿起法槌。
咚!
「申請無效,駁回,現在還未到被告律師發言,警告一次。」
黃軒嘴角瘋狂抽出,尼瑪上來就被警告了!
黃軒有些繃不住了。
我去你的!
我堂堂史丹福大學畢業的精英律師竟然被警告了!
還是被這種無名小卒無良律師整的。
黃軒感覺臉上無光。
立馬安慰自己:
這林默是個低水平野路子,看來不了解法律,只能靠這種下三濫的手段干擾自己。
只要他拿不出來證據證明搶劫罪,那麼他就會被拘留!
到時候自己直接就贏了,根本用不著為了這種人生氣。
黃軒冷靜了下來。
審判台上,王正華看著林默,嚴肅的警告道:
「訴訟方律師林默,如果你提交的訴訟申請,沒有事實依據或者法律依據的話,也就是說,如果你作偽證,你將會被檢方以偽證罪起訴,追究刑事責任,你確定?」
訴訟失敗頂多是敗訴,如果你要證明訴訟請求而作偽證,那就是刑事責任了!
頓時間,觀看直播的人都留下了冷汗。
這林大律師,不會在搶劫罪上作偽證吧?
可林默很自信且肯定的說道:
「審判長,我都明白,我會對我所有的言論和提交的證據負責。」
嘩啦。
法庭上現場觀戰的人都交流了起來。
林默如此自信,都在想林默能拿出什麼搶劫罪相關的證據。
咚!
「肅靜!」
王正華敲了敲法槌,繼續說道:「接下來請被告方律師答辯和提交訴訟申請。」
黃軒冷笑了一下。
這種案子,簡直就是手到擒來。
「我方答辯意見如下。」
「第一,針對訴訟方王大海一方對田英光等三位我當事人的控告,我全部駁回,並且要求嚴肅處理原告方律師這種漠視法律條文惡劣行徑。」
「第二,由於原告污衊我方進行校園霸凌,且引起了社會輿論,對我方名譽造成了重大損失,我方要求60萬元賠償。」
黃軒張口就來,很快就說完了自己的訴訟請求。
咚!
王正華敲響法槌。
「訴訟請求完畢,請原告方出示相關性的法律事實依據。」
王正華說完,全場的目光都落在了林默的身上,想要看看這位律師能夠提出什麼新的事實依據。
大家尤其對搶劫罪名非常的好奇。
要真能拿出來,那完全能夠絕殺這場庭審了。
「審判長,在提交前,我想請我的當事人王樂樂描述他受到霸凌的過程。」
咚!
「申請通過,開始吧。」
此時王樂樂直接站了起來,與上一次相比他的氣色好了很多,但還是有些緊張。
林默拍了拍他的手。
王樂樂才冷靜了下來開口講述起了自己被霸凌的過程。
「我被威脅,從事各種危險的運動,造成了渾身多處損傷......」
.....
王樂樂說著說著,不論是觀看直播的還是在現場的觀眾,總覺得很熟悉。
王濤看著直播,皺了皺眉頭,回憶了起來。
他當時作為辯護律師的時候,也是這樣開始的,甚至王樂樂說的話都一模一樣!
王樂樂說完,觀看直播的觀眾也反應了過來。
「這段話好像和上次打官司一樣啊。」
「嗯,一模一樣的流程,我有一種預感,林默可能仿著王濤的思路打,因為...他本身就沒什麼能力...」
觀眾們仿佛察覺到了關鍵要素。
庭審繼續。
咚!
法槌落下,王正華看向林默:「詢問已經完成,原告律師請開始你的司法解釋吧。」
「好的。」
林默點了點頭,拿出了一份資料。
「從我方當事人的訴說過程來看,被告方多次對我方當事人進行威脅傷害,達到了故意傷害罪的罪名....... 」
屏幕前的王濤越聽越不對,這話怎麼這麼熟悉?
於是王濤立馬打開了電腦調出了當時代理這個案子的資料。
看了一眼,立馬瞪大了眼睛:「尼瑪!這不全是我的台詞嗎?!林默這小子拿著我的資料從打一遍?」
「這...這傢伙是不是有病?」
沒錯,林默手上確實拿著之前王濤的材料,照著念呢。
王濤人傻了,他想過一個律師水平低下,但是沒想到這麼低下....
林默念完之後,還露出了自信的表情。
直接給直播間的觀眾和現場的人全乾沉默了。
黃軒坐在被告席上捂嘴了嘴,他實在是繃不住了,哪有人這麼打官司的?
拿著上一任律師的資料再來一次?
這不是腦子有那大病,就是水平極其垃圾,找不到新的證據。
羅大翔直播間。
網友們也都樂了。
「哈哈哈,這林大律師真是穩定發揮啊!拿著上一任的稿子念呢!」
「完了,預感正確,還真是上一次的流程...」
「呃,兄弟們,至少林大律師沒有自己亂來,我看我就這麼輸掉這場官司也挺好的。」
此刻,羅大翔也露出了迷惑的小眼神,按理來說能過法考的人,智商應該都沒問題。
那這個林默律師此舉是為何?
既然你都這麼念了,那對方只要照著上一任被告律師的稿子念不就能夠穩贏你了?
難道他有奇招?
但想起這個林默律師前兩次案子,也不像是有奇招的樣子啊。
看不懂,實在是看不懂。
最後羅大翔只能說道:「繼續看吧,大家冷靜一下。」
法庭上,就連田英光三個被告也是露出了不屑的表情,甚至對著王樂樂做出了抹脖子的動作。
林默念完之後,就在觀察大眾的表情,重點關注三個霸凌者的表情。
好嘛,還挺得意。
此刻,身為審判長的王正華皺了皺眉頭,雖然上一次不是他擔任審判長,但是他旁觀了全程。
這個林默律師是來搗亂的?
不過也不算是搗亂,流程是正確的,沒辦法說他什麼。
只是讓他感覺非常不爽,對林默的印象又降低了不少。
咚!
王正華繼續敲響法槌:
「請原告方律師繼續出示有關於被告方搶劫罪的證據依據。」
眾人又看向了林默,這可是林大律師提出新罪名,看看能拿出什麼證據依據來。
「好的,審判長,這是一段有關搶劫罪的錄像,我申請播放。」
「同意。」
竟然有錄像!
所有人的眼神都亮了起來。
難道說之前的故意傷害罪只是前菜,真正的絕殺在這裡嗎?
接著法警過去將林默手中的U盤取了過來,插入了庭審的電腦當中,法庭正中央的大屏幕出現了畫面。
所有人都看了過去,眼神中滿是期待。
黃軒也皺了皺眉頭,哪來的搶劫錄像?
他看了一眼田英光三人,田英光搖頭,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記憶中,他確實沒有硬搶過王樂樂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