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以暴制暴,打壓其高傲氣焰

  完全就是以暴制暴的方針,尋他人之長打壓其高傲氣焰。Google搜索

  都說打人不打臉,其實朝臉狠狠地打那才叫一個痛快。

  你神機營不是玩熱兵器牛批麼;

  那本帥就用炮轟你!

  你神兵營不是以武力值傲視天下麼;

  那本帥就用拳頭虐殺你!

  看你聖皇害不害怕就完事。

  果不其然,聖皇怕了,怕的整夜輾轉難眠。

  不過李常春奔波折騰了半天也累了,決定今天到此為止。

  適可而止是為了更摧殘敵方心態。

  不用猜也知道今夜皇城肯定戒律森嚴,李常春才不會去刺頭上觸霉頭。

  只要引得聖皇心神不安今天就算圓滿落幕。

  路要一步步走,步子邁大了容易扯著襠。

  帶上魔雲來到郊外,躺在清涼的山丘上舒怡休息。

  同時腦海里盤算下一步計劃。

  一夜無話。

  清晨,整個世界是清亮的,陽光透過淡淡的震氣,溫柔地灑在萬物上,別有一番賞心悅目的感覺。

  「嘰嘰喳喳」,「嘰嘰喳喳」一到清晨的時候,鳥兒們就會準時的開起「演唱會」。

  瞧!那隻黃鶯歡快地在樹枝上蹦來蹦去。

  嗓音清脆,委婉動聽。

  好美的山丘。

  美得讓人陶醉,美得讓李常春神采飛揚。

  只聽「砰!」的一聲槍響。

  嚇得叢林中開演唱會的鳥兒們亂作一團鳥獸散。

  「呼,沒打著~」

  李常春吹熄槍口上冒著的裊裊青煙滿是感慨。

  原來李大帥跟著鳥群在陶醉手中的沙漠之鷹。

  魔雲疑惑的問道:「大帥,您剛才在發射暗器麼?」

  李常春微笑點頭:「這火槍,能瞄準,能射擊,只不過本帥還不太熟練。」

  說著話李常春又把準星瞄準遠處的一顆石頭。

  砰!

  震耳欲聾的槍聲響起。

  百米之外的石頭譁然崩裂。

  魔雲雀躍的鼓起掌來。

  「大帥好厲害,一瞬之間就把那麼遠的石頭打碎了。」

  「嘿嘿,這哪是我的本事啊,誰拿這東西射擊都一樣厲害。」李常春把手槍塞給魔云:「諾,你也來試試威力。」

  魔雲滿是稀奇的捧在手上搗鼓,還把傷口湊到眼前探索究竟。

  嚇得李常春急忙把她的槍口轉了過去。

  手把手的教給魔雲怎麼裝彈、如何射擊,並友情提示千萬別把槍口對自己人。

  鬼知道聖皇弄這玩意過沒過質檢,萬一走火了可咋辦。

  魔雲學會後,凝神把槍口瞄準樹上落著的一隻小鳥。

  砰!

  扳機扣動,精準的就打下了鳥兒。

  李常春老怪物一樣的目光看著魔雲,心說蒙的吧,第一槍就這麼准!

  「魔雲,那邊樹上還有一隻黃鶯,你試試把它再打下來。」

  「嗯好。」

  拉槍上膛,扣動扳機一氣呵成。

  砰!

  魔雲幾乎就瞄了一下,果斷扣動了扳機。

  精準無誤的就射擊到了那隻呆傻的黃鶯。

  「我艹!」李常春駭然了。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天才神槍手麼?

  「魔雲,你是怎麼打中的?」

  「就按照大帥講那樣,瞄準目標,扣動扳機呀,小女覺得好簡單。」魔雲滿是欣喜:「手槍好厲害哦,殺傷力這麼大、速度那麼快,還不需要消耗自身靈力,小女好喜歡。」

  「呵呵,喜歡的話就送給你好了。」

  寶刀配英雄,寶劍配良將。

  李常春認為魔雲更適合擁有這把沙漠之鷹。

  「謝謝大帥賞賜。」魔雲開心的不得了。

  像她這種級別的高手,很少有世俗武器能提起興趣來了,然而現在發現了。

  拿在手裡各種擦拭,很是愛不釋手。

  李常春語重心長的說道:「槍法似術法,魔雲啊你可千萬不能膨脹,槍法是需要長久練習才會熟能生巧,畢竟敵人可不像鳥兒這麼笨。」

  「嗯嗯,小女懂,定會勤加練習的。」魔雲凝重的點頭。

  「魔雲,你看這裡,撥動一下可有連發效果,然後你試試連續打多隻鳥兒。」

  「這樣嗎?」

  「對,你試試?」

  「好。」

  魔雲把沙漠之鷹調到連發功能。

  兩人在叢林中轉了一圈,發現樹上有一群小鳥。

  李常春示意可以開始。

  倒要看看魔雲的天賦極限。

  砰砰砰……

  應接不暇的六槍射出,地上掉了一片小鳥。

  李常春跑過去一數,正好六隻。

  驚愕地睜大眼睛,臉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嘴巴張成了O型。

  彈無虛發,妥妥的神槍手吶。

  真不知道魔雲是怎麼做到的。

  很簡單,因為魔雲身為魔獸,反應力控制力遠超常人,然而修為強橫也有一定因素。

  「大帥,小女射擊的還行嗎?」魔雲兩隻眼都笑成了月牙兒。

  「還行。」李常春嘴角抽搐。

  「吶,大帥也來試試,小女也好多學習一下。」

  魔雲把手上捧到李常春面前,一副求學若渴的樣子。

  李常春汗顏,至今為止他自己都沒射中過一隻鳥兒呢,怎麼去教。

  真想劈頭蓋臉的噴魔雲一頓。

  本帥剛去打了別人臉,回頭竟然被自己人打臉。

  不行,身為大帥絕對不能讓臉面掛不住。

  李常春稍一思索從儲物戒指中選出一把連發霰彈槍。

  霰彈槍舊稱為獵槍或滑膛槍,現在的有時又被稱為鳥槍。

  霰彈槍的槍管較粗,子彈粗大,射擊的時候聲音很大。

  槍口徑在12~20mm之間,火力大,殺傷面寬。

  號稱叢林之王,打鳥神器。

  李常春道貌岸然的揚了揚霰彈槍:「是男人就用這個,本帥用這個來給你演示。」

  魔雲兩眼發光:「哇哦,大帥的傢伙好大哦~」

  「那是……」李常春愕然:「咳咳,咱們還是說槍吧。」

  「小女就是在說槍呀。」

  「嗯,是的,本帥的槍很大。」

  兩人在叢林裡轉了半圈又發現一堆落在樹上的鳥兒。

  咔咔!

  李常春拉簧上膛。

  霰彈槍的手感比手槍的手感強多了,特趁男人味兒。

  也不用刻意去瞄準。

  大概對準樹杈就可以。

  砰砰砰……

  毫不猶豫的一連六槍,一股腦的統統打了出去。

  「呼~」李常春帥酷的吹去槍口青煙,頭也不轉的傲氣說道:「魔雲,去數下本帥打死幾隻。」

  魔雲連跑帶跳的跑過去查點。

  片刻後驚訝的回頭喊道:「大帥好厲害,一共打死十三隻呢!」

  對李常春崇拜的不行不行的。

  心說大帥果然就是大帥,六槍打死十三隻,真是神一樣不可超越的男人。

  李常春終於找回了屬於男人的尊嚴,緩緩點頭說道:「好了,雲兒以後你就按照本帥的技術入練,什麼時候能六槍十三個敵人也算有所小成的時候。」

  太強人所難了,看來魔雲這輩子都不可能超越李常春。

  要的就是這種效果。

  裝X,咱可是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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