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2章 議論紛紛

  證據2(微信聊天記錄截圖)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陳浩哥哥,你真會解決我家裡的困難嗎?

  陳浩:當然,我已經給你買好了機票,你直接飛過來就行,我讓司機去接你,帶你在東臨好好玩幾天,你家裡缺的那點錢,對我來說只是小問題。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謝謝陳浩哥哥,不過我還小,我爸媽不會讓我獨自出去的。

  陳浩:那我讓司機去你所在的城市接你,你也不要和你爸媽說,就說去好朋友家玩兩天,現在是假期,他們不會懷疑的。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可是……

  陳浩:可是什麼可是,我都說給你錢了,解決你家的困難了,你還磨嘰什麼,不行拉倒,我拉黑你了。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別,陳浩哥哥,我答應你,只要你別對我做過分的事就行。

  陳浩:嘿嘿。

  ……

  證據3(酒店房間截圖)

  一個小姑娘披著浴巾坐在酒店的電腦桌前,登錄QQ和別人聊天。

  聊天記錄:

  嵐嵐:你在哪?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我在酒店,我來東臨了,然後陳浩就把我帶到酒店來了,他在洗澡。

  嵐嵐:驚恐表情,你真去見那個陳某二代了?還和他開房了?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他說他能幫我解決家裡的問題,還說對我好。

  嵐嵐:他要是騙你呢?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不會吧?他說他喜歡我,還請我吃了大餐,送我花,還開豪車帶我去兜風,和他那個相親帖子裡說的一樣。

  嵐嵐:你喜歡他嗎?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遲疑表情,我……我也不知道,畢竟才見面兩天,但是他真的挺帥的,就像夢中的白馬王子一樣,我不討厭他,有點期待又有點害怕……

  嵐嵐:問題是你年紀還這么小,你就要和他那什麼?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我……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不和你聊了,他要出來了,我關電腦了。

  嵐嵐:等等,你用電腦攝像頭拍張照片,把這一幕拍下來。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為什麼?

  嵐嵐:讓你拍你就拍,快點,然後發給我。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好吧。

  ……

  證據4:電話錄音。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情緒激動):「陳浩,你這個惡毒的騙子,你不但玩弄了我,而且還把我送給別人,玩那些噁心的遊戲,讓我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你不是人,是禽獸,是畜牲!」

  陳浩(不耐煩):「我是逼你了,還是威脅你了?這不是你情我願的嗎?」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道:「你說過幫我解決家裡的問題,但是你沒有!」

  陳浩道:「我只是說我儘量,我可沒說幫你徹底解決。」

  不堪回首的小女孩怒道:「如果你不說解決,我怎麼會這麼屈辱的聽你的話,被你和你的狐朋狗友玩弄蹂躪!你這是誘間騙間,還有強間,我一定會告你的,讓法律制裁你這種人渣。」

  陳浩(嬉皮笑臉):「你隨便,希望你在律庭上,能當眾說出你當母狗的那些細節,讓大家都知道你幹了什麼,描述的精彩點哦。」

  「你不要臉,你不是人,嗚嗚嗚……」

  「賤人,我警告你,不許再給我打電話,否則別說我收拾你,你可是知道,我既是富二代,又是官二代,有錢有勢,敢和我作對,我整死你!」

  ……

  證據5:偷拍視頻。

  一個女孩進入一家叫富貴的東臨本地酒店,走到前台。

  前台工作人員問道:「您好,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您?」

  「我想查一下,20XX年X月X日十三點三十六分分,是不是有一男一女過來開房,定了2705號豪華標間?」

  「請問先生,您是?」

  「我是那個女的的朋友,她被這個男的玩弄欺騙,現在過的非常慘,每天生不如死,我出於義憤,就想搜集一下那個男的欺騙我朋友的證據,然後報警,將那個畜牲繩之於法。」

  「請您稍等一下,我查詢一下。」

  「好的。」

  「女士,您久等了,我們查到了,您說的時間裡,是有一男一女過來開房,登記用的正是男的身份證。」

  「男的叫什麼?」

  「叫陳浩,東臨本地人,身份證號:XXXXXXX。」

  「我能拷貝當時的監控視頻嗎?」

  「可以的。」

  「謝謝。」

  「不客氣。」

  ……

  證據6:偷拍視頻。

  只見一男一女走進富貴酒店,來到前台前登記開房。

  雖然視頻里看不太清楚,但是依然能看到男的身材高大,側面相貌俊朗,穿著不俗。

  女孩嬌小玲瓏,梳著雙馬尾辮,穿著水手服,蹦蹦跳跳,看著非常可愛,只是胸前的巨型突起,有點不符合她這個歲數的生理特徵。

  男的拿出身份證,交給前台,開完房後,便帶著雙馬尾蘿莉走進了電梯。

  證據7:圖片

  這是一張身份證照片,頭像的部位打了馬賽克,其他地方都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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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陳浩。

  性別:男。

  家庭地址:東臨市明玉山莊十八號別墅。

  身份證號:XXXXXXX。

  ……

  以上就是我指證陳浩煉銅、誘間、騙間,並和其他人群教我的證據,大家可以看到,要人證有人證,要物證有物證,證據確鑿

  P.S:至於具體過程,我當時年紀真的很小,不懂得偷拍偷錄,更不可能保存陳浩和他那些狐朋狗友體液體毛之類的證據,何況陳浩當時非常注意這些,每次完事之後,都把痕跡清除,我即使想到保留證據,也做不到,希望大家能夠愛護我,不要追問這方面,畢竟我現在也才20歲,還是個女孩子,實在羞於描述這些事。

  看完不堪回首的小女孩發布的微博後,眾人驚異。

  「我還以為是故意蹭熱點的,沒想到證據這麼詳實。」

  「是啊,看博文內容,我覺得可能是WNC使的反擊戰術,故意找人在網上抹黑陳浩,轉移火力,但是看完證據,感覺不像。」

  「這證據太多了,真像微博里說的那樣,要人證有人證,要物證有物證,無可指摘。」

  「有這麼多證據,為啥當年這博主沒控告了陳浩呢?」

  「人家不說了嗎,陳浩是二代啊,有錢有勢,啥擺不平啊。」

  「難道陳浩真幹了這事?我可是剛剛對他黑轉粉,現在又動搖了。」

  「如果陳浩真像不堪回首的小女孩說的這樣,我絕對饒不了她。」

  「對這麼點的小女孩也能下的去手,簡直就是畜生。」

  「這女孩……挺招人喜歡的吧?」

  「樓上的,那女孩年紀那么小,按照我國法律,不管她是否自願,只要發生關係,就是強姦罪,你懂嗎?」

  「臥槽,那陳浩還把不堪回首的小女孩送給別人玩弄,豈不是屬於輪間傷害了?」

  ……

  網友們議論紛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