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4章 巨大陰謀

  很快,半小時過去。

  律官、助理、書記員等人返回律庭。

  律官拿起法槌,重重敲了一下:「我宣布,繼續開庭。」

  律庭變得靜寂下來。

  律官問道:「原告方、被告方,在休庭期間,你們是否有新的證據或者重要意見要提交?」

  孟立群和秦翰林同時搖頭。

  「既然沒有,那我就宣布判決結果了。」

  律官朗聲道:「經過綜合評議,根據林鵬教授的鑑定,原告提交的證據是時間最早的《長生》的創作記錄,因此本庭認定原告人高平峰是《長生》的創作者。」

  「雖然被告方提交了《長生》的版權登記證據,但是由於時間晚於原告提交的創作手稿,因此被告方的版權登記證據無法律效力。」

  「經過綜合評議,我宣布,一審判決,被告人方文菲盜竊原告人高平峰創作的歌曲《長生》罪名成立!」

  眾人已經料到結果,聽到這話,倒也沒有驚訝。

  律官繼續道:「本庭支持原告方提出的四點要求,被告方必須無條件履行。」

  「如果被告方不服從一審判決,可以在判決之後十日內提出上訴,上訴期間,一審判決暫不生效。」

  「但是鑑於《長生》是歌曲藝術,一審判決後,被告方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演唱《長生》,獲取非法利益。」

  「本案判決結束。」

  話音落下,孟立群、高平峰還有高平峰的家屬忍不住齊聲歡呼。

  高平峰顫顫巍巍的站起來:「我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萌生了創作《長生》的念頭,直到四個月前才正式完稿,一晃四十年了,我這一輩子的心血,無數的靈感和汗水加在一起,才創作出這麼一首歌,結果……謝謝審判長還我公道。」

  他說著,不禁老淚縱橫,向律官深深鞠躬。

  眾人見狀,都頗為感慨。

  一輩子就創作了一首歌,結果卻被人剽竊,心裡如何能不痛惜。

  一時間,眾人瞥向方文菲的目光都不禁有些鄙夷。

  「高先生不必客氣,這是我們的工作職責……」

  律官安慰了幾句,然後看向方文菲和秦翰林:「被告方,你們是否上訴?」

  秦翰林道:「審判長,我們會在上訴期限內,搜集新證據後進行上訴。」

  律官點頭,敲了一下法槌,朗聲道:「我宣布,一零二四號民事訴訟案件庭審結束!」

  方文菲站起來,轉身就要離開。

  這個地方,她一分一秒都不想多呆了。

  忽然,書記員叫住她:「方女士,請你等一下。」

  方文菲停住腳步。

  書記員走過來,把一張傳票遞給她:「你還涉及到一樁民事訴訟案件,馬上開庭,請你不要離開。」

  什麼?

  方文菲臉色一變。

  還有一樁案件?

  怎麼回事?

  她看向傳票,頓時大吃一驚。

  只見傳票上寫著的起訴方竟然是:明玉娛樂有限責任公司。

  簽約公司告我?

  方文菲又驚又怒,忍不住轉頭向楊露看去。

  正好楊露也在看向她,露出一抹頗有玩味意義的冷笑。

  「為什麼?」

  方文菲臉色鐵青。

  從起訴到律院受理,然後發送傳票,是需要時間的,公司卻一直對她隱瞞,直到現在才讓她知道,顯然是故意為之。

  「你還好意思問為什麼?你因為盜竊他人作品,導致公司花巨資為你舉辦的演唱會被強行中斷,不得不給觀眾退票,產生的巨大損失難道不需要賠償嗎?」

  忽然,一個中氣十足的冷厲聲音響起來。

  話音落下,律庭的門被推開,一個四十多歲,穿著白色西裝,身材魁梧,滿臉橫肉的中年男子帶著一群人走進來。

  「老闆。」

  見到中年男子,楊露等人都站起來,齊聲叫道。

  這中年男子,正是明玉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兼總經理陸有為,娛樂圈裡大佬級的人物。

  方文菲身子一顫,俏臉頓時變得慘白。

  看到陸有為出現,她忽然就明白了,昨晚在演唱會上突然被執法人員帶走,進行協助調查和今天的兩起案件,其實是一個局。

  一個公司特意針對她做的局!

  「何律官,你好啊,辛苦你了,要連續庭審兩件案子。」

  陸有為看也沒看方文菲一眼,熱情的向律官等人打招呼,一副老熟人的模樣。

  「陸總好久不見,辛苦啥,都是工作而已。」

  何姓律官等人也笑呵呵的迎上來握手。

  陸有為道:「別耽誤你們時間,開始庭審吧。」

  「好。」

  何律官道,向高平峰等人道:「各位,我們馬上要開始另一起庭審案件,請你們離開。」

  高平峰等人離開了。

  陸有為大模大樣的在原告席位上坐下。

  看他坐下,楊露等其他人才在觀眾席上坐下。

  「對不起了,方小姐。」

  秦翰林低聲說道,走過去,坐在陸有為旁邊的代理人席位上。

  方文菲慘笑。

  顯然,所有人都知道怎麼回事,只有她被蒙在鼓裡。

  何律官有點憐憫的看了她一眼:「被告人,你是否有自己的代理律師?如果沒有,律庭可以為你指派一個。」

  方文菲勉強平靜下來:「謝謝審判長,我沒有,也不需要。」

  何律官沒再說什麼,拿起法槌敲了一下:「我宣布,一零二五號民事訴訟案,現在開庭。」

  律庭肅靜下來。

  何律官看向秦翰林:「原告方,請你詳細陳述起訴理由。」

  秦翰林道:「是,審判長,我代表原告明玉娛樂有限責任公司,控告公司簽約藝人方文菲女士。」

  「第一,因為方文菲女士盜竊他人作品,被執法人員帶走調查,導致公司為其斥巨資開辦的個人演唱會無法進行,不得不為觀眾退票,造成巨額損失,要求方文菲女士個人賠償公司所有損失。」

  「第二,根據方文菲女士和公司的簽約合同,方文菲女士在簽約期間創作的歌曲,版權全部屬於公司所有,公司要求方文菲女士即刻歸還自創歌曲《浩菲之遇》的所有版權及其收入。」

  「第三,因為公司損失巨大,為了避免方文菲女士以個人破產名義躲避賠償,公司申請律院強制凍結方文菲女士名下所有帳戶。」

  「我方陳述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