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文菲一愕。
高平峰曾多次來公司討說法?
她怎麼不知道這件事?
秦翰林低聲道:「估計是公司覺得這老頭是碰瓷的,所以直接就攆走了,沒必要通知你。」
方文菲點點頭。
律官道:「被告代理人,對於原告的補充,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秦翰林站起來道:「審判長,我只說兩點。」
「第一,原告說的方文菲女士的盜竊過程,完全是臆測,沒有任何證據。」
「第二,原告說多次找明玉公司要說法,但是既然《長生》是原告創作的,為什麼原告不在創作完成後,第一時間去做版權登記呢?這樣就可以避免著作權糾紛了。」
「剛才原告代理人說原告曾創作過多首歌曲,是資深從業人員,不會連這一點都不知道吧。」
「我補充完了。」
律官問道:「原告,為什麼沒有在創作完成後,第一時間登記版權?」
孟立群道:「審判長,原告是老年人,退休已經有十幾年,和社會聯繫基本脫節,而音樂版權登記是近年來才完善的法律規定,所以原告並不知道有音樂版權登記這一說。但是不能因為原告不知道,沒有登記,就可以把別人的心血竊為己有。」
律官道:「法律只講證據,被告有《長生》的版權登記,法律只承認被告是著作人,除非你有可靠的證據,證明你是《長生》的創作者。」
孟立群道:「審判長,我們有證據,原告高平峰先生構思《長生》長達數十年,有詳細的原創手稿記錄,這是最有力的證據。」
他說著,從桌下拿出一沓寫滿了樂譜和繚亂字跡的發黃髮舊的稿紙,交給律官。
秦翰林見狀說道:「審判長,我們也有證據要提交。」
律官道:「拿上來吧。」
秦翰林從包里拿出兩份蓋著公章的文件,遞給律官說道:「審判長,第一份文件是歌曲版權登記官方出具的證明,證明《長生》的著作權屬於我的當事人方文菲女士。」
「第二份文件是中平音樂學院出具的一份專業說明,說明創作記錄並不能作為原創證據,因為懂音樂的人可以根據歌曲反推出樂譜,然後通過逆向分析,再加上一些自己理解的音樂細節,就可以做出類似原創的創作記錄。」
「中平音樂學院是非常專業的音樂機構,因此這份專業說明具有準確性和權威性,請審判長參考。」
方文菲眼睛一亮,忍不住心裡暗贊:「乾的漂亮!」
她本來還想提醒秦翰林創作記錄可以偽造,又擔心秦翰林不懂音樂,沒想到秦翰林早就準備好了。
有了這兩份證據,這想碰瓷的老傢伙輸定了。
律官仔細看了一遍雙方律師遞上來的證據,又和助理商量了一下,然後向高平峰和孟立群道:「原告方,被告方提交的證據具有法律性和權威專業性,所以你們提交的創作手稿並不能證明原告就一定是《長生》的作者。」
孟立群不慌不忙道:「審判長,我有一個辦法,可以證明我的當事人創作手稿是《長生》的原創證據。」
律官道:「什麼辦法?」
孟立群道:「我查過了,被告人方文菲女士第一次演唱《長生》的時間是南江大學校慶晚會,也就是去年十一月十六日,版權登記時間為去年十一月十七日。」
「在此之前,《長生》沒有在任何地方被任何人演唱,也沒有任何創作記錄。」
「所以,只要鑑定我的當事人的創作手稿的書寫時間早於去年十一月十六日,不就可以證明創作手稿是真的了嗎?」
律官想了想,點頭道:「可以,但是證明創作手稿的書寫時間,需要專業人員的鑑定,現在律庭內部沒有相關的專業人員,只能請到之後擇期再審。」
孟立群微微一笑:「審判長,我和我的當事人已經料到被告方會質疑我們提交的證據,所以提前邀請了一位鑑定專家,現在正在庭外等候,可以請他進來嗎?」
方文菲和秦翰林臉色一變。
沒想到原告方連鑑定專家都邀請了。
這是有備而來啊。
秦翰林立即站起來抗議道:「審判長,我反對被告方做法,鑑定證據,需要律庭認可的有資格的專業人員方可,不能由被告方隨意請來的專家擔任。」
律官點頭道:「不錯,被告方,鑑定證據的專業人員,不能由你們私自尋找,必須律院認可才行。」
孟立群似乎胸有成竹:「審判長,我們邀請的專家是中平大學考古系的林鵬教授。」
「林鵬教授是市文物協會副會長,國家二級文物鑑定師,不但擅長書畫文稿類文物的鑑定,而且還是市司法鑑定所的筆跡鑑定專家。」
「這樣的專業人員,律院應該認可資格吧?」
律官聞言,神色一動,和助理商量了幾句後,說道:「本來你們單獨邀請的專業人員律院是不認可的,但是我知道林鵬教授,已經為很多案件提供權威鑑定,確實有資格,你請他過來吧。」
秦翰林臉色陰沉,沒有說話,緩緩坐下來。
律官這麼說了,他沒辦法再反對。
「謝謝審判長。」
孟立群說道,快步離開律庭。
片刻後,他帶著一個五十多歲,氣度沉穩的中年男子來到律庭。
「審判長,各位領導,這位就是林鵬教授。」
孟立群向眾人介紹中年男子。
「審判長,各位領導好。
林鵬打過招呼,然後拿出自己的身份證、工作證、文物鑑定師、筆跡鑑定專家等證件,遞給律官。
律官一一看過檢查,確認沒有問題後,把高平峰的創作手稿遞過去,說道:「林教授,麻煩你鑑定一下這本創作手稿的書寫時間。」
「好的。」
林鵬接過文稿,一頁一頁的仔細查看起來。
約莫二十分鐘後,林鵬看完,說道:「審判長,經過我的鑑定,這份手稿至少已經存在四十年時間,沒有做舊痕跡,前面墨跡深黑,深入紙內,書寫時間和手稿時間相同,後來墨跡不斷翻新,應該是幾十年來不斷書寫所致,根據墨跡判斷,最後的書寫時間應該在四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