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你根本連死在我手裡的資格都沒有!

  林凡剛剛離開夏家,褲兜里便是傳來了一陣震動,拿出手機,看著上面的信息,自始至終,林凡神色平靜,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表情變化。

  預料之中的事情,自然沒什麼好驚訝的。

  「瞎劍客嗎?」

  「看樣子,我應該找個時間,先回一趟帝京!」

  瞎劍客陸流年,這個人,林凡倒是有些印象。

  「可惜,這個人走錯了路,以殺入道,不是這樣子的!」

  這是前世的時候,大哥林驚玄的一次嘆息,身為武道巔峰強者,林凡很少看到大哥這樣為一個人這樣的感到惋惜。

  由此可見,這瞎劍客陸流年的武道天賦,的確非同一般。

  不過可惜,任憑其天賦再強,從其踏入林家開始,便已經有了取死之道!

  但是相比起瞎劍客陸流年,真正讓林凡動了殺心的,還是瞎劍客陸流年背後的人。

  進了帝京的天牢,想要出來,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都說樹倒猢猻散,但是林家,還沒有徹底的倒下呢!」

  對於是誰放出的瞎劍客陸流年,林凡自然心中有數,有些人,在林家昌盛的時候,極盡諂媚阿諛,如今落井下石,卻也不是一般的快。

  「林凡!」

  突然,一身驚呼傳來,一個穿著卡通背帶褲,留著齊耳短髮的少女,一臉震驚之中,快速的來到了林凡的身前。

  林凡只感到一股極強的壓迫,一下子就來到了自己的身前,因為出現的少女,身材實在是太火辣了,胸前的卡通圖案,都因為巨大的胸懷,從而有些變形了。

  看著少女,林凡心中有一種熟悉的感覺,想來他們應該是認識的,但是林凡並沒有完全認出來。

  少女則是直接抓住了林凡的胳膊,瞪大了眼睛,四處瞄了一眼,一副做賊心虛的樣子,也沒有詢問林凡的意思,直接拽著林凡的胳膊,來到牆邊,壓低著聲音,「喂喂喂,你不要命了!」

  「你不知道你已經被通緝了嗎!陳天龍現在,正在滿世界找你,要你給他的弟弟償命呢!」

  少女說著,眼睛突然完成了月牙狀,拍著林凡的肩膀,豎起了大拇指,語氣充滿了讚賞,「不過林凡啊,真沒看出來啊,你居然這麼尿性啊!」

  「居然有膽子殺了陳天雄!牛逼!」

  「本姑娘為以前把你看做軟蛋的事情,正式的向你道歉!」

  「其實本姑娘早就看這貨不爽了,仗著身份地位,拽得跟二五八萬似的,無惡不作,現在啊,這叫做惡有惡報!」

  「哈哈哈!要不是情況不允許,本姑娘真想放鞭炮,普天同慶!」

  少女說著,還是沒忍住,噗嗤笑出了聲來,露出一對小虎牙,這模樣,實在是說不出的古靈精怪。

  只是這一笑,誇張的身材,瞬間便是晃動了起來。

  林凡下意識的看了一眼,便是收回了目光,這不是林凡心中有什麼邪念,只是身為男人,這種下意識的動作,很多時候,是不可避免的。

  這與地位與身份,毫無關係。

  林凡雖然很快收回目光,但是還是被少女精準捕捉到,立刻雙手護胸,狠狠的瞪了林凡一眼,「林小子,你在看什麼,我可是雨靈的閨蜜,你可不能對我有其他心思,小心我告你的狀!」

  「不對!你小子好像和雨靈已經解除婚姻了,這樣的話·····不行,你還是不能看,聽到了沒!」

  「本姑娘可是練過的,小心打爆你的眼睛!」

  少女說著,捏緊了拳頭,齜著小虎牙,刻意做出兇狠的模樣,可惜在這樣一副洶湧的面容下,卻是沒有絲毫的威脅力可言,反倒是充滿了說不出的可愛俏皮。

  少女不是別人,正是夏雨靈的閨蜜,古靈精怪的季晴雯。

  原來是她!

  林凡眼中露出恍然之色,想起了眼前少女的身份,不過卻是眉頭一皺,猶豫了一下,還是開口道:「你最好拒絕你爸給你安排的婚約。」

  這季晴雯,也是一個可憐人,林凡記得很清楚,前世的時候,他還身處牢獄之中的時候,都聽到了季家大小姐,大婚之日,被變態未婚夫,折磨至死的消息。

  某種程度上,季晴雯和夏雨靈一樣,都有著相同的命運。

  林凡之所以會出口提醒,只是因為想到了夏雨靈,他記得夏雨靈和季晴雯的關係,貌似極為的親密。

  季晴雯瞪大了眼睛,一臉的茫然,不知道林凡為什麼突然會說出這樣一番話。

  不過季晴雯可不傻,雖然林驚玄現在出事了,但是林家可還沒有徹底的垮台,以林凡的身份,難道是知道了什麼?

  想到這兒,季晴雯眼中閃過一絲不自然,雖然身在這樣的家族,淪為聯姻的犧牲品,是早就預見的事情,但是真的到了這一天,季晴雯發現,自己還是無法像想像中的那麼平靜對待。

  「喂,林小子,你是不是知道些什麼!」

  季晴雯看著林凡,眨巴著大眼睛。

  林凡搖了搖頭,並沒有再說什麼,轉身直接離開,該說的,他都已經說了,至於其他的解釋,林凡可沒興趣。

  「這小子!」

  季晴雯看著林凡的背影,暗暗磨牙,不過想到自己來此的目的,立刻轉頭,向著夏家的方向跑去。

  只是負擔太重,速度屬實是很難快起來。

  啪啪啪!

  林凡還沒有走出兩步,一陣拍掌聲,便是響了起來。

  只見一個一身訂製西裝的年輕人,拍著巴掌,踩著星爺同款六親不認的步伐,一蹦一跳的向著林凡靠近。

  年輕人的動作,可謂是非常的輕佻與囂張,但是更引人注目的是,一條傷疤,像是一條蜈蚣一般,順著額頭的位置,徑直貫穿了年輕人的整個眉毛。

  使得這本該長相陰柔的年輕人,多了幾分陰狠之氣。

  「嘖嘖嘖,沒想到都這個時候了,我們的林少爺,居然還有心情拈花惹草!」

  「這份心境,倒是有了幾分,無雙戰神親弟弟的風範。」

  年輕人神色戲謔的看著林凡,僅僅只是看了兩眼,最終便是沒忍住,不由得哈哈大笑了起來。

  「林凡啊林凡,沒想到,你也有今天啊!」

  「沒有了林驚玄,我看你以後,還如何能夠繼續清高下去!」

  說話間,年輕人的表情,已經變得極為的兇狠,看著林凡的眼中,那種恨意,瞎子都能感受到。

  林凡眉頭一動,「李澤宇?要不是你眉頭的這道疤,我還真的差點沒有把你認出來。」

  林凡這可不是在調侃眼前這年輕人,而是實話實說,畢竟三百年的時間,雖然不算特別長,但是也不算特別短。

  天尊的記憶力,雖然驚人,但是一些不重要的人物,自然不可能記得那麼的清楚。

  眼前這李澤宇,乃是帝京八大家族之一,李家的三公子,這個世界上,真正身份尊隆的人物。

  按理說,同為大夏的頂尖家族,表面上的功夫,怎麼也該是和氣生財,即便林家現在出事了,也不可能這麼快撕破臉皮才是。

  李澤宇之所以毫不掩飾對林凡的恨意,是因為,李澤宇眉心的那道疤痕,正是林凡造成的。

  事情的經過,其實也很簡單,一次大型聚會,林凡不僅撞破了李澤宇的獵艷行動,還給李澤宇留下了這道堪稱恥辱的疤痕。

  自此之後,李澤宇心中對於林凡的恨意,便是與日俱增,可惜因為林驚玄的存在,李澤宇除了無能狂怒之外,也別無他法。

  所以當林驚玄戰死的消息一出,李澤宇卻是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內心的恨意,連夜乘坐私人飛機,趕來了金陵城。

  他李澤宇要第一時間,看到曾經的第一大少,落魄時候的表情,是什麼樣的!

  李澤宇可不知道林凡的真實想法,聽見林凡的說辭,只當林凡在調侃自己,眉眼跳動,麵皮抽搐,似乎下一刻,便要暴起殺人。

  不過下一刻,李澤宇卻突然恢復了平靜,輕笑一聲,「林凡,以前倒是沒看出來,你這般的牙尖嘴利。」

  「不過今天,牙尖嘴利可沒有用!不留下點什麼東西,你休想離開!」

  林凡聞言,一臉平靜,搖了搖頭,道:「李澤宇,直白地說,你並不在我的計劃之內。」

  「所以我奉勸你一句,不要自尋死路。」

  「更何況,你根本連死在我手裡的資格,都沒有。」

  這一番話,不是林凡狂妄,只是在簡單的在陳述事實而已。

  他是什麼人?

  煉天尊,腳踏萬道,鎮壓一個時代的天縱人物!

  縱然如今修為不復,但是卻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引起林凡的注意,甚至是引動殺機。

  說句不客氣的話,即便是林凡恨之入骨的沈煉星,秦君臨等人,若非主動招惹林凡,算計林家,林凡也提不起絲毫的興趣。

  更何況,只是李澤宇這樣一個李家的三少爺!

  李澤宇一愣,看著林凡,眼中慢慢浮現出不可思議的神色,他不知道,都這個時候了,林凡為什麼還能這麼自信?

  隨即李澤宇便是哈哈大笑起來,笑得眼淚都出來了,「林凡啊林凡,是不是你大哥的死,對你打擊太大,讓你瘋了啊!」

  「你給老子看看清楚,現在是什麼情況!」

  「讓我死,我現在就算給你這個機會,你能把握住?」

  「林凡,老子不怕現在就告訴你!」

  「不出意外,最多一個小時,你就能聽到林家上下,慘死在家的新聞,登上頭版頭條!」

  「想要我死?哈哈哈,笑話!我會好好的活到一百歲,等你林家墳頭草長滿的時候,再去看去!」

  林凡看著狂笑不止的李澤宇,目光一閃,突然嘴角上揚,開口道:「李澤宇,不若我們打個賭如何?」

  李澤宇突然笑聲一斂,一臉冷笑,語氣譏諷道:「你現在什麼身份,什麼地位?有什麼資格,和我李澤宇打賭?」

  林凡不以為意,淡淡道:「就賭瞎劍客,能不能活著離開林家。」

  李澤宇心中微震,瞳孔一縮,眯眼看著林凡,沉聲道:「你怎麼知道這件事情?」

  按照時間來看,瞎劍客陸流年,應該才剛剛殺入林家,這個時候,林凡不應該知道這件事情才是。

  除非,還有什麼力量,仍然被林家掌握。

  隱殺?還是戰神殿?

  可是以瞎劍客陸流年的武道修為,除非四大天王及其以上的強者出手,否則的話,其他人就算去了,也不可能阻止瞎劍客陸流年的。

  四大天王這個級別的武道強者,可都在各大勢力的監控之下,並非發現有前往天海林家的跡象。

  但是這林凡,這般自信的樣子,可也不像作假。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李澤宇看著林凡,神色莫名,心中更是升起了一股莫名的煩躁。

  他不敢去想像,也無法相信,沒了林驚玄,自己要是還被林凡給壓制了,他會是何等的心情。

  林凡看著李澤宇,搖了搖頭,並未解釋,只是自顧自的開口道:「如果瞎劍客,出不了林家,你需要,回答我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