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 隔壁王哥

  當一艘小木船破開粼粼波光,無聲無息靠近時,林玲的心也宛如湖面的水鳥那般高低起伏。

  她記得很清楚,就是這艘小船。

  昨天晚上在那些雷霆之下,承載那個人的背影的,就是這艘小木船。

  船上會不會是那個人?

  她努力控制著自己的呼吸,目不轉睛地看著那個越來越清楚的身影。

  短髮,略胖,一個中年大叔。

  不是他嗎?

  林玲覺得一定是昨晚太累,導致現在產生了幻覺。

  但不管她怎麼看,從她前面經過的這個人,都和印象中的那個影子,完全沒有一絲想同的地方。

  怎麼會這樣,怎麼可能不是他?

  明明昨晚那個影子,和已經深刻在她心中的背影完美地重合了,可為什麼不是?

  一定是哪裡搞錯了!

  她趕緊拿起望遠鏡在整個湖面上搜索,可是視線能及之處,除了幾艘勤勞的捕魚船,再也沒有別的船影。

  林玲有點呆了。

  這還是她第一次對自己的「視覺記憶」產生了懷疑。

  不對不對,她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記憶,她不會錯的。

  現在怎麼辦?

  林玲想了想,覺得這個大叔好像有點不對勁,她一直在看著水面,卻絲毫沒有他出去的印象。

  於是她跳上小木屋旁邊的小木船,心情忐忑地划動船槳,慢慢地追了過去。

  巫俊回到木屋,此時他已經餓得前心貼後背了。

  滿滿三年了。

  自從開始跟著系統修煉以來,這還是他第一次,感到身體中的能量被全部抽空,急需要大量食物來進行補充的感覺。

  飛快地清理出幾條大魚,在當地特有的泥巴燒烤爐里點上了炭火,鋪上鋼絲網,然後把幾條魚全部放了上去。

  調味料只有鹽,和一些被磨成粉的、不知名並且味道有點古怪的香料,沒有油。

  沒油怎麼行?

  燒烤沒有油,吃起來豈不是要命?

  巫俊在天師馬甲的口袋裡翻找,但上次去沙漠帶著的調料都用光了。

  他真沒想到當地的生活條件這麼艱苦。

  如果只是玩幾天就算了,但他可能會在這裡生活兩個月。

  昨天一整晚,中級淬體術第四層的修煉進度,累計是11個小時,就算每天都有這麼長時間的雷暴,那也需要45天左右。

  可以預見,以後他會經常這麼餓,需要吃大量的食物。

  而且現在這邊的情況也摸清楚了,所以可以讓人來了。

  於是他拿出電話,趁著手機還有最後一點電,給方恆發了幾條信息,讓他馬上辦理簽證手續,並且買足夠的調味料過來。

  方恆最有空,可以一直留在這裡。

  光吃魚肯定是不行的,巫俊覺得最好是吃天師蔬菜之類,但他自己真的懶得種,也沒有精力去種。

  方恆來了,可以在周圍開闢一小塊地種種菜,每天抓抓魚、做做飯,雖然他做飯的手藝不怎麼好,但有現成的吃巫俊也不是很在意。

  而且方恆一直呆在家裡也不是事,年輕人就要多在外面跑跑,世界各地多看一看,到了這裡每天還能吸收靈氣,對他的修煉有很大幫助。

  信息剛剛發完,手機屏幕上就閃現出一個再見的動畫,關機了。

  沒有充電寶。

  巫俊把手機放到屋裡,這手機還是三年前的產品,雖然他用的頻率很低,但電池也快到遲暮之年了。

  而小木屋裡根本就沒有電,要充電還要去岸邊的民居,或者去更遠的郵局,巫俊一點都不想去,太麻煩。

  這次回去之後,一定要把雷電電池開發出來。

  想著這些亂七八糟的事,巫俊不停地翻動烤魚。

  在熾熱的炭火炙烤下,魚皮脫落並沾在鐵絲網上,而且眼睛也鼓了出來,讓本來很漂亮的魚變成了醜八怪。

  他心裡嘆了口氣,看來等有空了,還要自己弄點好用的廚具。

  嘩嘩——

  划水的聲音響起,一條小木船輕悠悠地從他面前盪了過去。

  巫俊輕輕皺了皺眉頭,不用看也知道,划船的是林玲,她已經假裝路過七八次了!

  難道被她察覺到了什麼?

  天機眼!

  嗡嗡!

  更新了林玲的影像,巫俊發現她果然看到了點東西。

  他覺得這姑娘也真的是與眾不同,別人都在看閃電,她卻注意到了閃電下那個微不足道的人影。

  而且還連夜畫了一幅畫,看起來好像還不錯,至少一眼就能看出她畫的是什麼,不是那種亂七八糟的色塊拼湊在一起的抽象派,而是有點印象派的味道。

  學畫畫的人,觀察力就這麼強?

  也不知道她會在這裡玩幾天。

  林玲為了一次又一次看清巫俊的臉,她在水面來來回回劃了好幾次,而且越來越靠近木屋。

  最後這一次,她的船舷都撞到木屋前面的木排,再假裝看不見,那就真的說不過了。

  於是巫俊抬頭說道:「姑娘,你是不是餓了?」

  林玲一聽他說的是華語,頓時來了精神,忙不迭地把船停了下來。

  「你是華夏人嗎?」

  「是。」

  「我可以上來嗎?」

  「來吧。」

  「謝謝。」

  林玲把木船綁在柱子上,然後來到巫俊烤魚的地方。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明明眼前這個大叔根本就不是她想要找的人,她只是覺得這個大叔莫名的給她一種熟悉的感覺,就像兩人不是第一次見面。

  但她的記憶力很好,又能確定自己真的沒見過這麼一個人。

  或許是不經意間的一瞥,腦子裡留下了一點印象,最後林玲是這麼說服自己的。

  「我們是不是在什麼地方見過?」

  「不知道。」

  巫俊儘量讓自己的話語簡短,這姑娘看起來挺聰明的,說不定能夠通過他說話的語氣和習慣,懷疑到他的身份。

  「哦,」林玲很快就不糾結這個話題,轉而問道,「大哥你貴姓呢?」

  「王。」

  「那我叫你王哥好嗎?」林玲笑道,「你一個人來這裡旅遊嗎?」

  「嗯。」

  「這還真的少見誒,」林玲道,「換了是我,肯定不敢一個人跑這麼遠。」

  巫俊笑而不語,轉身去屋裡拿了幾個盤子,魚肉很好熟,最小的那一條已經可以吃了。

  林玲的視線跟著他掃進房間裡,發現裡面空空蕩蕩的,床上的毛毯還沒有拆開,也沒有看到行禮。

  這個人肯定有問題!

  出國旅遊就算要輕裝簡行,至少也得有個背包吧?

  還是說他是那種走到哪兒買到哪兒,然後扔到哪兒的土豪?

  「王哥,剛才你去湖面上做什麼了啊?」

  「釣魚。」

  這倒是沒錯,木排上的確放著很多魚,還有魚竿。

  正想再問問時,巫俊切了一大塊魚肉裝在盤子裡遞了過來:「吃嗎?」

  「謝謝!」

  林玲確實餓了,雖然只灑了鹽的魚肉並不怎麼好吃,但她還是吃得很香。

  「要是能有點辣椒、花椒粉,再來點麻油就好了。」

  她假裝不經意地說道,同時暗暗觀察巫俊的反應,可惜巫俊就像沒聽到一樣,只顧悶頭吃著。

  不過巫俊心裡卻在暗笑,這姑娘還真是小機靈鬼,想判斷他是哪裡人,直接問不就行了,還這麼拐彎抹角地試探。

  既然他用了易容術,還是不要被她看出什麼端倪。

  林玲是個很會聊天的女生,雖然巫俊一直都是在吃吃吃,說話都是簡短的幾個字,但兩人還是聊得比較開心。

  這時唐盛他們的漁船回來了,今天終於如他所願,射到了一隻肥美的水鳥。

  他正準備去跟林玲獻寶,結果在隔壁的木屋前,發現了林玲的身影,還有偶爾傳來的銀鈴般的輕笑。

  這讓他的臉色變得很不好,駕著另外一艘小木船趕了過來。

  「林玲,你在這幹什麼?」

  「哦,隊長啊,」林玲和巫俊正聊得開心,毫不在意唐盛的臉已經黑得像煤炭,「這位是王哥,他也是華夏人。」

  王哥?

  唐盛緊緊盯著巫俊,目光猶如刀鋒,恨不得把他切成一絲一絲地來觀察個透徹。

  他也算是有見識的人,很快就看出了這位王哥的不凡之處。

  定製西服,雖然和此時此景不太合適,但一看就價值不菲。

  手錶是真正限量版,一百多萬,有錢都不一定能買到!

  沒有領帶,身上也沒有更多的飾品。

  但就這兩點來看,這個王哥就是個有錢人,而且是那種真正的有錢人。

  這讓他頓感不妙。

  單純的女大學生,被這種有錢的油膩大叔騙得昏頭轉向、然後被糟蹋的例子,他已經說不清見過多少了。

  當然以前那些人跟他沒關係,他也就看看。

  可現在他喜歡林玲,他在追求林玲!

  林玲又是那麼單純的一個人。

  他怎麼能夠容忍別人,特別是這樣一個有錢的油膩大叔,對她有任何非分之想?

  就算沒有非分之想,這樣單獨的、愉快的聊天,那也是絕對不允許的!

  「我不是跟你說過很多次了,出門在外,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人,」唐盛的聲音充滿了敵意,他覺得林玲是被這個有錢人忽悠了,「更不要隨便吃別人給的東西,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識!」

  林玲有點尷尬地愣在那裡。

  她知道唐盛說的是對的,這些事情她當然也清楚,平時她還是很有戒備心的。

  可剛才也不知道怎麼的,她就忘了!

  面對「王哥」的時候,她根本就沒有往不好的方面去想,一丁點兒都沒有!

  她的第一感覺,就是這個王哥是個熟人,而且是很好的那種。

  「王哥也是華夏人啊,」於是她趕緊解釋道,「不會有事的。」

  「知人知面不知心,」唐盛道,「趕緊回去吧,你一夜沒有休息,早點去睡覺。」

  林玲有點為難地看了看手裡的盤子。

  裡面的魚才吃了一半,人家一片好心請她吃魚,這時候因為唐盛幾句不禮貌的話放下就走,會讓王哥感到難堪的。

  但不聽唐盛的也不太好,畢竟他是隊長,接下來還有一個星期的行程。

  正當林玲不知道該怎麼辦時,巫俊放下手中第三條魚的骨架,抬頭對著唐盛露出了一種意味不明的冷笑。

  這小子膽肥啊。

  昨天晚上罵得很爽是吧?

  年輕人啊,別忘了出來混遲早都要還的!

  早上在湖面上遇到的時候,就已經放他一馬了,現在又跑到他面前來嘰嘰歪歪,真當是本天師脾氣好?

  錯,那是因為本天師餓了!

  現在他吃飽了,是時候好好算算帳了。

  風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