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每天拎著三萬六的包,戴著兩萬八的表,穿著三千多的鞋。
但他今天回去查了攻略,又認真總結了一番,他發現他不但錯了,而且錯得很離譜。
這些東西雖然很貴,但這個買蛋糕的小姑娘,每天走路上下班,住的也是條件很差的出租屋,家境肯定不是很富裕。
她怎麼可能認識這些奢侈品呢?
或許她還以為都是地攤貨,覺得難看呢。
所以今天晚上,他把上個月花了八十多萬的新車開了過來。
車這個東西就比較普遍了,一般人就能看出它的價值。
他相信,只要她看清了他的車,不說馬上投懷送抱,至少對他的態度會稍微緩和一下,然後再投懷送抱。
「下雨了,」王樂假裝隨意地把車鑰匙放在桌上,「正好我開車了,要不我送你一段吧。」
「不用了。」覃曉雨知道茉莉要來,膽氣都大了不少。
「沒關係的,反正是順路。」
王樂挪了挪桌上的車鑰匙,心道美女你倒是看一眼啊,眼角的餘光也好啊,這可是別摸我牌的。
覃曉雨沒再理他,繼續擦拭著收銀台。
王樂還想再說點什麼,就看到一條大狗走了進來。
巨大的狗。
他定了定神,昨天好像也看到過這隻狗,當時還有個男生,難道……
正疑惑的時候,巫俊也走了進來。
王樂略帶敵意地看著他,不過巫俊就當他不存在一般,對覃曉雨說道:「好了嗎?」
覃曉雨本以為只有茉莉來的,結果大師也一起來了,這讓她大喜過望。
只要有大師在,她相信今天晚上的問題就能解決了!
於是她略帶興奮地說道:「馬上就好了。」
「不急,慢慢來。」
巫俊這才掃了王樂一眼,發現這貨就像看敵人似的看著他,手裡拿個鑰匙划來划去的,不由皺起了眉頭:「輕點,別把桌子刮花了。」
王樂聽了好氣又好笑。
老子這是別摸我的鑰匙,別摸我你懂嗎?能把你個玻璃桌子刮花?你這玻璃是糖做的嗎?
覃曉雨很快就收拾完畢,王樂也只能悶悶地走出店裡。
巫俊拿衣袖擦了擦車座上的水珠,也不知道這鬼天氣怎麼回事,出門的時候還好好的,結果半路就開始下雨了。
覃曉雨也坐了上來,巫俊立即把電門拉到底,轉眼就開出去老遠。
雨越下越大了,早點把她送回去,他也好早點回去修煉了。
「大師!」覃曉雨緊緊抓著巫俊的衣服,可能是因為有點冷,聲音微微有點發抖。
「放心,我技術很好!你抓緊就是了。」
巫俊說著來了一個漂亮的轉彎,頗有點漂移的感覺。
「不是的大師,我……你把方向走反了!」
巫俊:……
……
把覃曉雨送到樓下,巫俊好好囑咐了茉莉一番,讓它不要調皮搗蛋,不准吃太多蛋糕,不准隨便撓東西後,不准拆家,這才獨自回望子山。
剛騎出沒有多遠,後面燈光一閃,一輛別摸我突然超車、變道,差點把他別到路邊的花壇里,然後揚長而去。
王樂從後視鏡看到巫俊頭髮都被淋濕的樣子,心裡不由覺得好笑。
騎個破電瓶車,還在他面前指手畫腳。
不過這小子連覃曉雨家的方向都搞不清楚,應該不是她的男朋友,可能是她叫來「救場」的。
這說明他還有機會。
而且攻略說了,烈女怕纏郎,追女孩有時就是要臉皮厚。
臉皮厚,不正是他擅長的嗎?
那明天繼續去和她偶遇。
……
第二天早上,覃曉雨果然又碰到了王樂,不過今天有茉莉在身邊,她一點都不擔心。
「hi,這麼巧!」
王樂微笑著打了招呼,正想再說點什麼,結果就看到昨天那條大狗走到他身邊,然後非常溫順地抬起了爪子。
王樂心頭一樂,妹子你快看,你的狗都對我這麼有好感,這難道不是我們之間的緣分嗎?
於是他也笑著伸出了手,想跟茉莉來個友好的握手,結果茉莉稍微往前伸了伸,在他衣服上輕輕地抓了一下。
只聽嘶——的一聲,他一千多買的運動服,從領口到下擺,就像被一把鋒利的刀子割了個通透。
感覺像被開膛了一樣。
王樂:……我……這……
然而事情到此並沒有結束,茉莉的爪子繼續向下滑動。
嘶——
他的褲子也從腰部開始,一下被割到了褲腳。
然後王樂感到下半身一涼,褲子就掉在了地上。
茉莉朝他揮了揮爪,其實它很想說個「byebye」的,不過今天爪子有點髒,就不去摸平板了。
王樂只感到渾身的汗毛都炸起來了,他很想發火,但現在褲子都掉了,還是先提褲子要緊。
一把拉好褲子,他瞪了瞪覃曉雨,憤恨交加地攔了一輛計程車。
回到家裡,他越想越氣,他居然被一條狗當街扒了褲子,這簡直就是奇恥大辱。
不過今天有重要的事情,不是跟它計較的時候。
他換了衣服早早地來到工作室,見幾個員工都還沒到,不由又是一陣惱火。
自從在網上小有名氣之後,他就悄悄自己成立了工作室,找了幾個文筆和速度都還可以的撲街寫手,來做他的槍手。
他自己心裡也清楚,靠模仿和借鑑不是長久之道,現在已經有好幾個大神準備通過法律途徑找他維權了。
所以他打算自己寫一本書。
水上飄久了,總是要上岸的。
他花了三個多月時間,精心構思題材、擬定大綱、細綱,讓工作室的槍手幫他填充內容,然後他再自己修改。
現在存稿數量已經有一百多萬字了。
他相信以他現在的名氣,再加上這麼多存稿爆發出去,人氣絕對能爆,年收入過千萬也不是什麼難事。
今天是11月1日,是他準備開新書的第一天。
這時幾個員工拎著早餐走了進來,一聞到千層餅、包子、茶葉蛋的味道,他心裡就一陣莫名的煩躁。
這些死撲街,吃的什麼垃圾食品,味道嗆死人了,就不能在外面吃了再進來?
頭髮也不整理清爽,衣服也是邋邋遢遢的,看著都覺得難受。
一點眼力和自我修養都沒有,這種人給他們千字十塊都嫌多。
於是他不耐煩地揮了揮手:「出去吃出去吃!」
幾個員工聽了一愣,不知道他在發什麼脾氣,不過人家是老闆,幾人只好出門,站在樓道里飛快地把早餐吃完。
王樂打開電腦,再次重新校驗了一邊稿子,然後八點準時上傳新書。
之前就跟編輯打好了招呼,新書飛快地通過了審核,網站為了幫他宣傳,也在首頁給他打起了GG。
很快,他新發的網文小說,就在這個飄著小雨的上午,出現在廣大讀者的視線中。
看著收藏、推薦各種數據飛快地上漲,心情這才慢慢好了起來。
這可是他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本書,一來就獲得這麼好的數據,比起那些死撲街至少強了一萬倍啊。
所以說,資本才是王道。
那些整天只知道悶頭打字、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一點都不懂得運作的傢伙,文筆再好、情節再好又能怎樣?
運氣好的熬幾年,每個月能賺個幾千把塊,再熬個幾年,有可能成個小神。運氣差點的,一輩子也就是個撲街了。
還是他這種方法最好,先借鑑一下,賺個幾百萬,資本和名氣都有了,然後再來寫自己的書,輕鬆又快捷。
至於那些整天罵他抄襲的,不過是看他賺錢,犯了紅眼病的窮狗罷了。
這種心態真的不好,是病,得治。
那麼多大神的書,不服你也去借鑑啊,又沒人攔著你。
到了中午,新書人氣已經相當高了,這讓王樂心裡一陣隱隱的激動。
哈哈,看到沒有,就算老子不借鑑別人的,一樣可以成神!
而且他要看看,這次誰還敢說他抄襲。
想到這裡,他的自我感覺就一陣又一陣的良好,恢復了以往的自信,早上那點小小的不愉快,也隨之煙消雲散。
看著幾個把鍵盤敲得劈啪作響的員工,他滿意地點了點頭。
撲街就要有撲街的覺悟,好好幫老子碼字賺錢吧,十塊錢一份的盒飯馬上就要到了。
巡視了一圈後,他也覺得肚子餓了。
為了慶祝今天的成績,他決定出去吃個午飯,再去那個妹子的蛋糕店轉一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