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大飛技驚四座

  第105章 大飛技驚四座

  此時彈幕里也都開始熱鬧了起來。

  「大飛在線講法?臥槽這是什麼操作啊?」

  「歌壇無敵了,大飛尋求新的挑戰,決定挑戰法學。」

  「哈哈,你把狗咬死,神舉例,畫面感已經出來了。」

  「大飛有點不務正業啊,不過他說的是真的嗎?」

  「當然,話粗理不粗,我法考已過,我可以證明。」

  「抱樓上大腿!」

  「……」

  林初冬等大家笑完了,繼續說道。

  「為什麼剛才咬死狗是正當防衛呢,因為這隻狗已經是張三犯罪的工具!」

  「但是司法考試有一年曾經考過一個很怪異的題目,說一個女的放狗咬我,我不咬狗,我把這個女的給咬了,問,成不成立正當防衛。」

  林初冬的一個問題,直接給眾人問蒙了。

  還考過這麼奇葩的題呢?

  頓時開始激烈的討論了起來。

  「不構成吧?狗咬你你應該咬狗才是正當防衛吧?」

  「不對,剛才大飛老師不是說了嗎,狗是工具,咬那個女的,那女的才是罪犯。」

  「可是那女的沒動手啊,她沒動手憑什麼要咬她呢?」

  「……」

  聽到眾人的討論,許老師此時也眉頭緊鎖。

  「這題考過嗎?」

  張教授臉上帶著一絲意味深長的笑容,點了點頭。

  這題考過,很冷門,想不到林初冬竟然能拿出來講,難道是有備而來?

  看到大家討論的差不多了,林初冬說道。

  「大家討論好了嗎?成不成立正當防衛?」

  「答案是成立的!」

  「有句古話,擒賊,先擒王。」

  「狗,我是打不過的,但是這個女的我收拾她還是綽綽有餘。」

  眾人再次笑了起來。

  「好一個擒賊先擒王,哈哈,我一下就明白了。」

  「好傢夥,關於一條狗讓我學會了正當防衛的概念……」

  「大飛還真懂法學啊,他是什麼學校畢業的?」

  「我是大飛粉絲,我記得他是音樂學院畢業的啊?我是不是記錯了?」

  「這水平,至少也是個法律系碩士畢業吧?」

  「……」

  林初冬繼續說道,「再給大家舉個例子,某一天,西門慶帶著潘金蓮在逛街,要給她買一部新出的mate60pro……」

  台下再次轟然大笑,大飛講課太幽默了,狗男女逛街的形象立馬就浮現出來了,根本不用交代故事背景,直接就能代入進去。

  「這個時候碰巧遇見了武大郎,武大郎舉起一個U形鎖,要砸西門慶。」

  「西門慶一看,我帶伱老婆出來逛街,那是看得起你,你蹬鼻子上臉了是吧?西門慶一怒之下,給武大郎打成了重傷。」

  「各位覺得這叫不叫防衛過當。」

  林初冬提出問題,大家的笑聲漸漸的小了起來。

  搞笑歸搞笑,但是問題很嚴肅,這涉及到他們的司法考試。

  講完了正當防衛,現在要講防衛過當。

  這個案子到底是不是防衛過當?

  大家討論了幾句,林初冬沒賣關子,繼續講解。

  「西門慶覺得自己很冤枉,他說是武大郎先動手的,他要拿U型鎖砸我的頭,我是特殊防衛啊!」

  「各位覺得特殊防衛合適嗎?」

  「不合適。」

  「首先肯定不是特殊防衛。」

  「其次理解為防衛過當也不合適,因為防衛過當是應當減輕或免除,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是3到10年,如果西門慶防衛過當那就要判3年以下,這個結論你們能接受嗎?」

  眾人立馬搖頭,但凡有點道德心的法官都不會判西門慶防衛過當。

  「所以這個叫濫用防衛權,因為他是過錯方。」

  林初冬忽然笑道,「這個時候大家換個思路,如果你是西門慶,你勾引別人老婆,被武大郎發現了,你應該怎麼辦?」

  台下學生們笑了起來,忽然一個學生大聲說道。

  「跑!」

  現場再次轟然大笑,張教授也跟著笑了,這幫小子代入還真快啊。

  林初冬道,「回答的非常對,第一反應當然是要跑,如果你一路跑,跑到無路可退,這時候武大郎要打你,可不可以正當防衛?」

  「答案是可以的!」

  瞬間,台下響起熱烈的掌聲。

  之前他們看林初冬講課,還覺得新鮮,以為是要整活兒,結果沒想到是真的講課,而且講的這麼生動!

  要知道法學課是極其枯燥的,大部分都是定義,很多學生們都聽的昏昏欲睡,而林初冬的講解簡直像是聽相聲一樣,又搞笑又好理解,讓所有人都沉浸在了學習的海洋中。

  講解了一番之後,林初冬拿起張教授的教案,說道。

  「張教授的教案上課程內容就這些,接下來是提問時間,大家有問題可以舉手提問。」

  張教授來了興趣,眼睛死死的盯著林初冬。

  如果他刻意準備的話,剛才那一段還是能夠準備出來的。

  但是現場提問就做不了假了,要是沒有強大的知識儲備,根本不能遊刃有餘的回答這些人的問題。

  他們的問題很多時候張教授都難以回答,更別說林初冬一個外行了。

  他就不信林初冬一個歌手,能如此精通法學?

  此時,台下一個女生舉手。

  「大飛老師,我想問問,我要是在野外遇到危險,幾天沒吃飯了,我能吃大熊貓嗎?」

  頓時,眾人都忍俊不禁。

  這幫小年輕腦子裡也不知道在想些什麼,什麼奇葩的問題都能提出來。

  還想吃國寶?這可真刑啊!

  林初冬笑了笑,「這個就涉及到我剛才講過的一個概念,緊急避險。」

  「如果你在野外遇到危險,餓的快要死了,什麼吃的也沒有,見到大熊貓能不能吃?」

  「當然能吃。」

  「蒸著吃,煮著吃,烤著吃。」

  女生說道,「老師,大熊貓可是國寶啊!」

  林初冬笑道,「它不就是個寶貝嗎,我們可是人啊,人要永遠高於動物。」

  「你今天吃大熊貓,明天吃東北虎,後天吃金絲猴,一天吃一個。」

  「客觀上,的確是符合故意殺害珍危野生動物罪的構成條件。」

  「但這屬於違法阻卻,人命和大熊貓哪一個更重要?當然是人命了。」

  「所以這屬於緊急避險。」

  所有學生都鼓起掌來,恍然大悟,提出問題那個同學也是衝著林初冬鞠了一躬,老師講的很生動啊!

  張教授此時看他的眼神也發生了一絲變化,這小子還真會啊?

  「許老師,查到了嗎,他是哪個政法大學畢業的?」

  許老師低聲道,「張教授,他是魔都音樂學院畢業的,不是學法律的。」

  張教授有點驚了,「那他什麼時候把法律學的這麼精通?」

  許老師也是有些震驚,「我也不知道啊!」

  此時這屆公開課的直播間人數已經超過了百萬,上了熱門被置頂到了首頁。

  正常情況,張教授這種級別的人物,也只是在法律圈子內很有名氣。

  外行根本不知道他,不想參加法考的同學也不會進來看這種枯燥的法律課。

  但是林初冬這麼一講,頓時吸引了不少人,還有一些進來看熱鬧的,想著看一會就走,但卻被大飛生動幽默的講課給牢牢的吸引住了。

  此時的天訊視頻總部,一組組長李庚拿著手機來到黃薇面前。

  「黃總,您看,這個直播間人氣爆了,是大飛在直播。」

  黃薇愣了一下,拿起手機看了一會,隨即有些驚訝。

  「大飛去政法大學講課了?開玩笑的吧?他專業對口嗎?」

  「黃總,我看了一會,講的很好,大飛學過吧?」

  黃薇點了點頭,「有可能,那李智霖這次可要慘了,大飛這麼精通法律,打官司能輸嗎?」

  「領導,抄襲的事兒鬧得挺大的,副總剛才來電話問了。」

  黃薇道,「嗯,沒事,《開端》不會下架的,出什麼事我黃薇負責!」

  ……

  梁音這邊忙完了,想看看《開端》的評論,結果也在首頁看到了這個直播。

  「我靠,你們快來,大飛去當老師了!」

  眾人連忙圍過來,看到大飛在教室里侃侃而談,眾人都震驚萬分。

  「飛哥不是去請律師了嗎?怎麼給他們上上課了?」

  梁音道,「我母雞啊!」

  ……

  一個青年舉手,還沒等說話就先笑了起來。

  「大飛老師,我想問問,我跟一個小姐姐情投意合,約定好了一千塊做我一小時的女友,最後我給了她一千塊冥幣,請問我犯法嗎?」

  此言一出,再次哄堂大笑。

  這些敏感的問題若是放在其他學校的課堂,那是不可能說的,教室這神聖的地方怎麼能讓你講這種髒東西?

  但是法律系的課堂,就是專門講這種東西的。

  林初冬笑道,「這個問題很好。」

  「你花一千冥幣,去跟小姐姐發生關係,請問大家,構成強姦罪嗎?」

  眾人愣了一下,有不少學生搖頭。

  林初冬道,「顯然是不構成強姦罪的,因為沒有違背婦女意願對吧?」

  「那我再問,構成使用假幣罪嗎?顯然也不構成。」

  「那構成詐騙罪嗎?」

  看到大家被問懵了,林初冬道。

  「司法中所說的白嫖,實際上是不構成詐騙罪的。」

  「但是你小子是個人渣,我怎麼處理你呢?」

  「別忘了,還有行政處罰,按嫖娼罪處理,大家明白了沒有?」

  那青年笑了笑,帶著大家鼓起掌來。

  「好,今天的課就上到這裡,下面交給許老師吧?」

  所有學生全都起立,熱烈的鼓起掌來。

  要是法學都能這麼詼諧幽默,那他們人人都能考下來律師證了。

  想不到大飛一個歌手,居然講法學還能講的這麼好,真是深藏不漏啊!

  ……

  梁音等人瞠目結舌。

  「飛哥什麼時候還有這個才能了?」

  梁音道,「大飛會的可太多了,前幾天還自學了中醫,路上給一個老頭治病,沒想到那老頭是黃總監她爸!要不你們以為黃總監為什麼照顧我們?」

  「臥槽,飛哥這自學能力也太強了吧?法學,中醫,一個比一個難,飛哥自己就能學到這種程度?」

  如果說中醫是碰巧蒙的,那給法學系大學生講課也是蒙的?那地方你要是矇事兒的能混得過去嗎?

  而且沒有一定的知識儲備,能把枯燥的法學課講的這麼生動?

  大飛也太天賦異稟了吧?

  王志忽然眉頭緊鎖,思考著林初冬剛才的話。

  「飛哥是不是教了我一招?」

  郭小亮一瞪眼,「你幹什麼,你要拿冥幣去找小姐姐是吧?」

  梁音狠狠的瞪了他們一眼,「都學點好!」

  ……

  政法大學辦公室,張教授握著林初冬的手說道。

  「人才啊,小伙子,你在哪學的法律?」

  林初冬笑了笑,「我是看您網課自學的。」

  「啊?我的網課教你這些詼諧的東西了嗎?」

  「我這不是舉一反三嗎?」

  張教授笑了笑,「那你真是天才,你這水平怎麼還要請律師?」

  「我沒律師證啊,現在去考來不及了。」

  「張教授,我真是遇到麻煩了,請您幫忙。」

  張教授想了想,說道。

  「我去給你打官司可以,兼職法務總監也可以,那你得答應我,來我這兼職客座講師,每隔一段時間來講講課,怎麼樣?」

  「那沒問題!」

  張教授點了點頭,「那帶我看看你的公司去?咱們順便聊聊幾個新案子。」

  「好。」

  張教授的確不是愛財之人,學術研究到他這個程度,肯定是不缺錢的。

  他最有興趣的,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

  來到公司,一路上跟林初冬聊的很過癮。

  想不到他年紀輕輕,竟然對法學有這麼透徹的研究,而且道德感還很強,這種人才太難得了。

  張教授聽了一下林初冬成立法務部的意願,說道。

  「法務總監我可以兼職,我要是帶一些畢業生的話,也可以帶來你這實習,工資你給不給都行,怎麼樣?」

  「當然可以,我這也不是經常有案子,但是有您坐鎮,我心裡踏實。」

  林初冬實在是太忙,檔期都快排不過來了,不可能自己去打官司去。

  以後公司壯大了,搞不好還會有這種糾紛,成立法務部那是必然要走的一步。

  既然李智霖這狗東西撞在槍口上了,那就拿他先開刀!

  張教授道,「你們這個案子我看了,沒什麼問題,還是之前那個條件,你去我那講課,我給你當法務總監,咱們互惠互利。」

  「成交!」

  林初冬站起來,握住張教授的手。

  「歡迎加入涼音傳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