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余甘(六)
鮮卑是胡,羯族也是胡。既然如此,薛凌斷不可能跟姓石的走到一起去。所以,這封信,是炫耀,還是要挾?大概兼而有之。
拓跋銑捏著筆,斟酌了頗久,又寫了一封。從腰間取了骨印正要蓋上去,卻又將那骨印舉在眼前仔細看了好一會,才鄭重其事的按下去。
這封信卻是無須勞人去送。世間之事,生下來,就註定了大半。一如四條腿的馬跑的再快,也快不過長翅膀的蒼鷹。紙張捲成細細的一條,放進霍府特意定製的小竹筒里,手臂一揚,勁羽長翼便朝著平城的方向沖天而去。
這才是薛凌要等的東西。
她從來就沒在等江府的人帶信回京,她等的那封回信,應該是霍家來給。
拓跋銑看到信後,逼霍准給錢給糧。霍府火燒眉毛,借著霍雲婉的路子,將蘇府的東西塞到霍准手裡,讓他遞給拓跋銑。事成之後,作為回報,拓跋銑將霍雲昇騙往寧城。只要他敢放下手上禁衛軍權離京,苦心孤詣造出來的這一大堆證據人命其實並不重要。通不通胡,叛不叛國,霍家滿門都是要死的。
霍家完了之後,薛凌拖住沈家,拓跋銑仗著前頭坑來的糧草,直接刀指羯族,兩廂歡喜。當晚他與薛凌的對話,終於全部浮出水面。拓跋銑當然考慮過薛凌會翻臉不認人,搞死霍家之後跟他一拍兩散。
但薛凌恩威並施,先許了雙倍之數,又道是拓跋銑若是不應。新科狀元是她故交,蘇家跟她情同母女,江府的小少爺跟她有秦晉之好。只要要她說個不許,管保有人能盯死了霍家,便是霍准有心想給,兩三年內也是無力回天。
兩三年,兩三年足夠梁國把羯族那老匹夫養的返老還童,真打起來還不定誰砍了誰。看薛凌成竹在胸,拓跋銑還真是不敢不應。霍家本也不是什麼好相與,就算薛凌到了後頭撒手不管沈家,只要她說的是真的,起碼鮮卑能在近期拿到大批糧草,這買賣不虧。
如果是假的,他隨口應下來,也不妨礙什麼。
而於薛凌而言,她只想先殺了霍雲昇,後頭的事情,拓跋銑說什麼,只要不是割了梁國的地,她只管點頭便是,哪有功夫去在意什麼沈家還是石亓。
可惜世間的聰明人太多。
幸好世間的聰明人太多。
拓跋銑也算的上胸有千秋,自然猜的也沒什麼錯,薛凌是不可能胡人連手。所以在他的想法裡,薛凌這封信,無非就是催促自己快一些。
當晚他曾問過薛凌如何能拖住沈家,助他拿下羯族。薛凌答的有些棱模兩可,只說「自有辦法,待霍家一死,會給出憑證。現在所謀之事八字沒一撇,拓跋王就得隴望蜀,未免太過貪心不足」。
然當時的薛凌其實毫無打算,霍家一死,用不用的拓跋銑還未知,非要用的上再想辦法,哪會真真切切的在當時就幫他去打羯族的主意。但這個說法也並無漏洞,拓跋銑聽來雖有些懷疑薛凌,卻因並不太在意結果而揭了過去。
此時他瞧著這封信,分明就是那個漢女與羯族的小王爺是親近之人。如何個親近法?大抵和自己的關係差不多,沒準都是一柄劍穗騙來的。
定是薛凌先去了羯族,騙著那倆蠢貨來鮮卑。拿了自己的骨印,又在眾目睽睽之下將人劫走,和羯皇扯上了關係。如果自己不快點幫著她把霍家給送上路,她便要去找羯族。想想當晚,她確實說過,烏州那邊的蘇府,也是她的人。
拓跋銑覺得這封信上的印鑑是個餌,可這餌太香。他迫不及待就要咬鉤,他只要那枚骨印。
羯族部落分散,父子叔伯可能三五月才聚一次。手底下的人誰是誰,出了幾個常年守著的,其他還真是叫不出名字。往來之間,有什麼憑證?來來回回就那麼些東西。小兒子的貼身之物,足夠在那片地頭暢行無阻,去到任何人身邊。
如果羯皇跟石恆死了.
斜躺在椅子上,日頭曬的人舒服的很。捏著信一時間想不了那麼多事,這會靜著,拓跋銑更覺的應該就是這樣。
那個漢女,連在口頭上都捨不得給四座城,哪裡就捨得給那麼多糧草。直接給一枚骨印好啊,誘導著自己去跟羯族來一場。就算先弄死那老東西,底下總還是要死些人馬。收服之後,還有大批糧草損耗。
如此不費梁國一絲一縷,就達到了她的目的。還順手讓胡地內耗,不能在五部統一之後立馬對中原起心思。這個女人,真是只狐狸。
他拍了拍身下羊皮,感慨著薛凌第一封信上所謂的要暫緩行事,怪不得要暫緩行事。拓跋銑起身哈哈大笑,將桌上筆墨隨手打翻在地。這種文雅東西,反正他是不愛。
哪能事事盡如人意呢,那女人急不可耐的東西展示給自己看,還不就是心癢難耐的要霍家死,他就偏要從這件事上多撈一點。
他知道薛凌會把骨印送往鮮卑,畢竟霍雲昇快死了。就算他想的全部是錯的,只要霍家的人快死了,那個女人一定會把印給自己的。
想到此事,難免因輕蔑而覺得好笑。當年梁國京都,白面御林郎舉杯祝好,猶不過昨日之事。明日,那傳信的蒼鷹就要趕著去啖其血肉了。
聞漢人有逐鹿中原之說,初聽得,猜的是那隻鹿子應該和原上黃羊一般被人追的抱頭鼠竄。後徐徐習之,方之中原的鹿從來是悠然天地其間,笑看一群人死我活。根本沒人去抓那隻鹿,大家只想到,但若旁人死光了,那鹿自然便歸我一人所有。
這好像並無錯處,可總也有哪兒不對。他終沒想出個所以然來,只喚了幾個親信來議事,這頭頂上的天,該變一變了。
薛凌劍挑的並不順手,倒不是陶記沒好東西。陶弘之親自帶著,小二哪能沒眼力見兒,抱過來的都是鎮店的金貴玩意。然平意善守不善攻,軟劍善攻不善守,中規中矩的劍又不好隨身帶,怎麼也不能十全十美。
她比劃了好些時候,仍是只能妥協,選了一柄極好的軟劍,輕柔靈動。其實她並不擅使這東西,戰場上的兵刃多剛勁厚重,砍將過來,軟劍是招架不住的。唯有仗著身形疾巧及劍口鋒利速戰速決靠割脖子取人性命,多用在兩軍叫陣時單人比劃用。
這玩意沒有點到即止一說,所以練起來沒什麼意思,且完全無法跟魯文安過手,她學著玩了些時候,也就撒了了手。如此帶在身上,自然還是不敢丟了平意。只讓陶弘之幫著留意有什麼合適自己用的,便出了陶記大門。
陶弘之微微躬身道了好,瞧著薛凌走遠,只抿著嘴角咧了一下。什麼也沒問。他看見薛凌脖子裡有細微翻白傷口一絲。常人多是看不出來,但他這個行當,常有不經意磕碰。出血之後再泡水,傷口便是這樣表皮發白外翻。
一個姑娘的脖頸處,總不能是不經意磕碰的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