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余甘(四)
二人暗地裡眼色相對,誰也想不出個所以然,面面相覷後復又垂頭不言。
本也沒什麼要言的,薛凌交代的極簡單,送信即可。江閎雖有置喙,卻因著想瞞下宋滄一事,那幾天不欲與薛凌多做糾纏。且江府終不願與外族牽扯太深,有薛凌一力承擔,倒也省事了。
而薛凌本身也並非是為了防著江家,實則是根本沒什麼要說的。信上除了一枚印鑑之外,別無它物。她本是趕著心情好,還筆走龍蛇的畫了個薛字上去。一想到要去往胡人手裡,又揉作一團換了一張。
原不用這麼麻煩的,本來是說好了,她啟程五日之後拓跋銑即可假意對霍准妥協。不料石亓一事橫生枝節。等薛凌一脫了身,趕緊給拓跋銑修了書信。說是自己的人還沒完全得到霍准信任,要暫緩行事。
至於等到什麼時候,便是此信為號了。
此舉算的上出爾反爾,實屬冒險。原跟拓跋銑就稱什麼好相與,拖的越久,變數越大,可當時著實是無奈。且在胡人的地頭,沒什麼可信任的人,廢了她老大功夫,又讓石亓幫忙盯著,才有驚無險的將信遞到了拓跋銑手上。
薛凌不知拓跋銑的耐心能撐到幾時,自是不能把寶壓在這一人身上。另一頭也是快馬加鞭遞信回京,要江府在朝堂上盯死了霍家動作,力求霍准沒機會先狗急跳牆允了拓跋銑。剩下的,就是拖出那倆蠢貨後,日夜兼程的往回趕。
各種輾轉不提,好歹是撐到了今兒個。她回來後已去過宮裡霍雲婉處,自然已經知道霍准還沒能跟拓跋銑一條心。管他拓跋銑是真心實意要等自個兒,還是不得不等自個兒,終究這封信,去的不算遲。
二人無情可敘,也無事可商,哪來什麼廢話要講。一聽江玉楓問是否要找個精通胡語的,薛凌自是大手一揮說不必勞神。
可惜她不想勞神,拓跋銑此刻卻是勞神的很。
信上沒有內容倒是並無多大意外,這個女人的上一封信也是寥寥數筆。要自己等她已經是約等於要天上的老鷹不吃兔子了。偏就是那寥寥數筆,按漢人的用詞遣句,讀出來居然是理所當然。他摸著屁股底下羊皮,想起那把差一點就自己脖子上的細劍,覺得這漢女真真有意思。
哪來這麼大口氣呢?
珠子,是那一串珠子,他拍著座椅扶手大笑了兩聲,像是豁然開朗般十分得意。薛凌的那串劍穗給了拓跋銑後,解藥雖是取了出來,他卻沒丟那串珠子。小小一串隨意掛哪,叮哩啷噹的都好聽。
好聽到他時時想著,遲早得把這女人腦袋砍下來。
應該是這麼一串珠子賦予給那漢女的無畏,畢竟大家第一次議事就是這麼玩的,拓跋銑有些病態的想去給自己手指戳個窟窿,瞧瞧血液是不是又變了顏色。不然該不至於有蠢貨能把這種信送來。
只要自己給霍准休書一封,立馬就能置她於死地。想要的東西,不過就是晚一些,他不怕晚。
當時的拓跋銑,還將石亓二人牢牢捏在手裡,對著薛凌那封信思索在三,終沒給霍准透個口風。以他的想法,羯族已經是囊中之物,倒不如看薛凌和霍准斗上一斗,等二人難捨難分,自個兒再去撿個漁利。
這一等,到嘴的羔羊撒蹄子不見了蹤影。
在接到薛凌的這封白紙印信之前,拓跋銑始終沒能想透,石亓二人究竟是如何逃出生天。他這二十來年,過的順風順水,無往不利,與魏塱那事,自認也是占盡了便宜。突而被個漢女強按頭飲水也就罷了。正以為要逆風翻盤,結果被人踹的找不著北。
石亓二人留在鮮卑王宮的侍衛,雖是找不到個全須全尾的,但還有三四個能喘氣的。滿打滿算,離薛凌將人帶走,也不過十日余。抓回來肯定是不可能了,羯皇已經遞了信來感激鮮卑盛情,拓跋銑也老老實實回五部一家。
但他確實是不問出個所以然來,最好的肥羊都失了滋味,最好的裘皮都不夠軟了。要說人命還是長,能玩的花樣都玩了個遍,幾條舌頭還是罵的分外起勁,偏偏拓跋銑還捨不得給拔了。
胡人不比漢人識字多,要是不會張嘴了,多半就徹底啞巴。可即使會張嘴,那幾個人也確實是什麼也不知道,想招供,他也無從招起,就只能這麼一天天的耗著。
耗著,等死。
或者說,等薛凌這封信。
拓跋銑聽說底下有人來報「薛」字,便知道是薛凌的信來了。比之上一封,他對這封的期待明顯更甚。羯族的人質跑了,一切又得從頭再來。他不是沒有踹了薛凌找霍準的心思,畢竟石亓兩人一回去,和羯族就是撕破臉。
別那老匹夫失了智,仗著和梁在通商的關係,直接扛了刀來。他少不得要早做準備,此時此刻,還拖沓個屁,誰快他就選誰。但凡霍准能稍微鬆口,他必然就要將薛凌的事和盤托出。
然江府著人在朝堂上見天提起鮮卑之事,有意無意扯到霍准那封要與鮮卑修好的奏章。霍雲婉又一直在等薛凌,也是多有周旋,霍准哪裡就敢在這個節骨眼兒應下拓跋銑。這種情況下,薛凌這封信,來的不可謂不及時。
如果,上頭沒蓋著羯族印鑑的話。
私人的印信大半是有姓名,但骨印走向不比印章刻畫清晰簡明,而是線條蜿蜒扭曲遍布,裡頭內容也多是只有本人才能分辨真偽。拓跋銑一眼瞧出那不是自己的,卻好半天沒瞧出是誰的。
他唯一能確認的,這紋路應該是羯族的東西。五部歷史,上位者一般都有個大致了解,且用的東西也多是是換湯不換藥,看出來倒也容易。他疑惑的點在於薛凌送個這玩意來幹嘛。
到這裡,臉色就足以嚇到那倆送信的。再多看些時候,拓跋銑記起那倆鮮卑人的屍體來。打鬃節場上那檔子破事之後,他派人去尋石恆,只拖回了那兩具鮮卑人的屍身。
準確點,得說四具,畢竟倆腦袋切下來之後滾作一團,都分不清誰是誰的了。還得拉回王都,找了親近人來辨認。雖說都是往原子上一丟,餵了天鷹。但總得拼湊了擺的整齊點,也讓活人有個念想不是。
他看了一眼那屍體,手段利落,切口平整。得是原子上最好的大刀,配上最好的勇士,還得噴上一口烈酒,將人綁了放那,瞅准了下刀,才能剁的如此好看。石恆二人身上皆無佩刀,是什麼東西?
究竟是什麼東西把人剁的如此好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