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沫之力與肥皂泡

  第53章 沫之力與肥皂泡

  5月16日,慕正光出勤11小時42分鐘,賽方用進一法統計出勤時間,給他發了12個小時的工資。5月17日15:25,第二輪比賽告終。

  慕正光算了下比賽時長:第一輪比賽持續了18小時42分鐘,第二輪比賽持續11小時25分鐘。半決賽共有八輪,還剩六輪,大約需要16個小時,出勤時間還有17小時,勉強夠用,但很有可能會加時。

  這次的休息時間比較長,慕正光出了賽場,拿到手機。

  「工作情況如何?有沒有人需要我們提前防備?我這邊有一個用賽爾號索倫森之力的,實力不錯。」他把消息發給縈同學就沒管了,畢竟對方那邊比賽可能還沒結束。

  「半決賽戰況如何?」這條消息是給盧浩的。他沒等到回復,但也沒管。

  發完消息,上交手機,慕正光回到賽場。歷經第二輪的篩選和評估,他的本子上只留下了三十多個名字。

  他看著紙上的信息,又在計算數字:半決賽進決賽的比例是1/256,每個管理員督守768位參賽者,也就是說能進決賽的只有3人。管理員最多可標記十人,十次機會抽中一人,好像不是很難。

  慕正光標記的第二個人名為夏沫。

  慕正光把齊文景的力稱為索倫森之力,把夏沫的力稱為沫之力,把湯景明的力稱為岩漿之力,把熊虹的力稱為影之力……這些漸近線的名稱都是他的一家之言,可能對,也可能不對。

  大賽舉辦方動用大量人力、物力暗中統計半決賽參賽者的個人信息。

  起初,他們把慕正光的漸近線記錄為:與沙漏有關的力。後來,慕正光拿出畫軸、金步搖,他們修改了記錄:與沙漏有關的其他複雜的力。

  待到大賽結束,他們採訪了慕正光的對手,得出重要情報,於是記錄被更正為:與沙漏計時有關的其他複雜的力。

  誠然,這樣的記錄與真相相差甚遠,但通過這份記錄,舉辦方對慕正光不再是一無所知。從另一個角度看,就算記錄上寫著「存在力」,而存在力這一抽象的名字,還是會讓人感到疑惑不解莫名其妙。

  慕正光對「索倫森之力」的稱呼是準確的,但他對「沫之力」的稱呼還缺了一些,這股力量的全名應該是「泡沫之力」。

  夏沫原名夏通明。她的漸近線不僅改變了她的人生軌跡,就連她用了十幾年的名字也變了。

  很少有人知道積量變數這個詞,至於輔助變量,那是慕正光的個人說法,只告訴了徐縈則。儘管積量變數、輔助變量的概念鮮為人知,但仍有一小部分人無師自通掌握了強化的方法。

  夏沫改了名字,積量變數上漲。

  半決賽第三輪,夏沫的對手是陶文清。

  陶文清的名字也曾落在慕正光的筆記本上,但是這人第二輪發揮太差,險勝,被他排除在外。

  夏沫伸出右手食指在空中畫圈,彩色肥皂泡憑空出現。受重力和風力影響,泡泡的形狀並不固定,如同飄動的口袋。

  她取下方牌,放進肥皂泡,像放孔明燈一樣把肥皂泡升到半空。保管方牌的氣泡每上浮0.1厘米,空中就會多出一個彩色泡泡,沒過多久,五彩斑斕的肥皂泡布滿了整個賽場。

  晃動的肥皂膜彼此勾連,既遮擋人的視線,也起保護和緩衝作用。她能把泡沫之力用到這種程度,大多數對手見了她都會覺得困擾。

  陶文清迅速做出判斷,她的思路簡單明了:既然你把方牌放在泡泡里,那我只需打碎泡泡,方牌就會落下。

  高飛遠走的泡泡觸到天花板、觸到牆壁、甚至觸到慕正光的辦公桌,它們扭曲,不似球形,卻無一破碎。

  慕正光清除泡泡的一部分屬性,而後抬手,用玻璃筆戳破泡泡。倘若不使用存在清除,玻璃筆能穿過肥皂泡,但一旦抽出玻璃筆,肥皂泡就會復原。

  陶文清的漸近線實體是一支雷射筆。

  「暗」在不同程度上滿足了每個人的心中所想,陶文清的雷射筆源於她自身的需要和渴望。

  綠色雷射像一把鋒利的長劍飛快掃過泡泡群,飄散的泡泡受熱炸裂成為小水珠紛紛揚揚落下,恍如一場小雨。

  夏沫不慌不忙:光速很快,但你用雷射打碎肥皂泡的速度卻很有限,肥皂雨極大削減了雷射的威力,你根本來不及打碎全部的泡泡。

  慕正光看到陶文清先攻擊泡泡,而非對手,他知道從這一刻起,勝負再無任何懸念:如果是我對戰夏沫,我會先把對手控制住,然後用存在清除大範圍消除泡泡。不過,就算陶文清放棄泡泡,先攻擊對手,她不了解夏沫的真正能力,還是沒有勝算。從前兩場比賽來看,夏沫最危險、最強勁的招數極有可能是肥皂泡固化。固化之前的肥皂泡堅韌輕盈,風一吹就會變形,固化之後就不再是堅韌了,而是堅硬,並且沉重。肥皂泡固化違反了質量守恆定律。在這個賽場上,違反質量守恆定律的人太多,從心靈中產生的漸近線無限制地挑戰著物質世界裡的定律,述說著各人內心世界的精彩。

  戰局確如他所想。

  夏沫驅使數百個肥皂泡困住對手,隨後使其硬化,瞬間鑄就鋼筋水泥一般結實牢固的囚籠。她伸手取走對方脖頸上的方牌,扔在地上,比賽結束。

  慕正光把她列在第二位,居於齊文景之後。她的戰術不錯,但她本身的戰鬥能力沒有表現出來。齊文景有索倫森實體,極具殺傷力。夏沫的泡泡不如索倫森那樣完美,攻擊手段相對缺乏。

  齊文景第三輪的對手是王明淨。

  慕正光對王明淨的印象很不好。那人一上場就丟出幕布蓋在地上,從幕布里長出的東西像章魚觸手也像蛇。若是到迫不得已之時,他可以克服對蛇的恐懼,但無緣無故見這東西,他自是不太高興。

  王明淨跑到賽場直徑的1/4處放下幕布,並把方牌扔到幕布上。這麼做不會讓他被判輸,畢竟還隔著一層布。他想讓方牌得到觸手的保護:對手想取出方牌,只能斬斷觸手、走進幕布,但幕布的作用不僅僅是召喚觸手,它對人有傷害、有壓制、有阻礙。在幕布覆蓋的賽場上,我的優勢很大。

  齊文景的臉色變了。

  幾年前,曾有人把水蛇放進他的課桌里,他拿書時,蛇啪的一下「跳」到他身上。

  齊文景看到蛇「高高跳起」,落到他的腿上,他驚恐地「啊」了一聲,下意識想避開蛇,便往後靠,險些弄翻了後面同學的桌子。

  可是很快,他的同學和老師發現那是條死蛇。死蛇怎麼能高高跳起呢?讓他心驚膽戰的「跳」的動作沒有發生,是他太害怕,看錯,也記錯。

  從那以後,蛇形生物在齊文景心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上個月,在他課桌里放蛇的人被他暴打了一頓,此事才算翻篇。俗話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他報仇只花了五年,可謂效率太高。

  時間來到現在,空間轉到眼前,齊文景想了一下要不要把對手打成重傷:比賽規則寫得漂亮,不許參賽者任意妄為,但我要是一招就把你打倒,那只能說明你太弱,而不是我違反規則。

  齊文景也跨過1/4賽場,實體索倫森在他頭頂飛過,直衝向觸手群。他停在原地,發號施令:「極光。」

  索倫森抬手,一道藍色光束從他掌中發出。極光持續了數秒,它們灼燒觸手,騰起一縷縷黑煙。只在片刻之間,所有觸手都被焚滅。極光暢通無阻,擊中塑料方牌,能量聚焦於同一點,方牌熔化。

  王明淨輸。

  慕正光對齊文景的評價又上漲了一分:索倫森使用極光,齊文景大概是有點生氣了。極光的速度是普攻光的1.5~2倍,它能打中方牌,肯定也能打中對手。此外,極光是索倫森的基礎技能,釋放一次和釋放兩次,對齊文景來說區別不大,但是對王明淨而言,就意義非凡了。在這種情況下還堅持避開對手,直接攻擊方牌,這種心態很難得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