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5章 正文
正文第一千零五章
我讓諦總坐下,讓他安靜的聽我講故事,湖岳聽的很認真。我看瞳助理他們猜燈謎很投入,梵行空在關注實時排名,最後一名表演節目,而第一名沒有獎品,只是娛樂,他們猜燈謎猜的挺高興,有說有笑的。
「在冰城,我說我要走,我三十多歲的人,不想在那邊的不利環境生活。我說我要買火車票回京都,我工作和生活在那邊。我媽那次給我的錢,我可以還給她,已經花掉的,我去找單位領導借錢先還上,只要加班加點的天天上班,一千兩千的能還清。我媽拿著我的外套不給,我穿著加厚襯衫出門,她不讓我坐電梯,我走路下樓,我說行李包也不要了,未來我有錢買新的,我只是想趕快離開總有人罵我的黑暗地方,沒有什麼親情可言。在樓道里,我媽阻攔我離開,把年過了,我說還過什麼年?我爸像看仇人一樣的看我,對,不是仇人,他是不把孩子當人看了,我怎麼面對世上罵我最多的人是我此生的爹?我不想面對經常辱罵我的親人,生活如此辛苦,我上夜班,就是為了能避開一些是非,我想遠離親人對我的謾罵和羞辱。我想活著,我那時才三十一歲,被人罵成那個樣子,我此生何其不幸!我媽的事,我管不了,她願意花幾千花一萬買桌子和高檔碗盤都行,我也是好意勸她節約,畢竟那套房子很可能會再出租,她拿十幾萬裝修的九十平米的房子給租戶用,每月才租兩千塊錢,還得再租幾年才能收回裝修的成本。就算租戶是她的真正親人,也沒必要買太好的桌子給他們用,我是好心,卻被她當成了惡意。我說以後她月還款壓力大的時候,別一遍遍的找我訴苦,問我怎麼辦?我沒有辦法解決她的債務。她回國前,我已經給了她一千多買禮物,我工資低,還不加班,只能做到我力所能及的,我不能靠做傳銷騙人賺錢,我也沒有那個能力騙誰。我只有高中學歷,還懶惰無為,我想不到我此生能賺大錢的方式。我姥姥去世的第二年,我夏天去參加親子組的分享會,那是我的心理承受已到極限,我真的沒有辦法繼續面對肆意侮辱我的親人,不如不見,我選擇自我保護,親子組的成員說他們也會這麼做。我媽在樓道,說她多苦多難,她借錢也想把年過好,想把家裡安排的好一點,她在冰城的房子,十幾萬的裝修,不差一個桌子和貴的餐具,還說她下月又要還多少月還款。我在樓道里立刻捂著耳朵說,我不想聽她又欠了多少錢,她多苦多難,下月要還多少欠款。她要是真缺錢,就不會又貸款幾十萬在一個地方買新房子,難上加難,每月多還四千房貸的月還款,相當於我一個半月的工資,結果那個地方的房價,到現在已經過去幾年,也沒多少增值,有的居然還貶值了,當年賣房的可是另一說。我媽還想貸款十萬裝修,銀行拒絕給她提升信用卡透支額度,她才不裝修,她欠債那麼多錢,卻還想著裝修新房子,那個房子在裝修好後,出租一個月好像才一千塊錢,能不能穩定出租還不清楚。我和她在樓道吵架挺長時間,但我還是在那邊過得年,她給我的錢,我沒還她,我每天做家務做飯,也不能沒有一點零花錢。因為一些事情,我當年三月底才回的京都的我媽的家。我預感的事情沒錯,當年夏天,我媽把冰城那邊的她的房子租了出去,過段時間,租客說開窗戶颳風吹倒東西把桌子的桌面砸壞了。她在我舅家住了幾個月,她給我舅做飯,我舅不給什麼錢,倆人偶爾吵架。前年三四月份,我舅讓我媽她整一個軟體買玉石,她刷幾萬幾萬的買玉石,收貨後,面對挺貴的商品,她無力留下,她都是透支信用卡買的,錢肯定得還。這些商品沒有辦法立刻變現,無法讓他倆迅速致富。一段時間,多個快遞員,送了千百個小快遞,有時我媽在家一次連續拆四五十個小快遞,拿著幾十個幾十個的飾品擺弄,看的我心力交瘁。我勸她多次,她和我舅沒有買賣和挑選玉石的經驗,玉石的光澤質地差一分,價格可能差一個檔次,不是名產地的玉,價格沒有哄抬的那麼高,不要再被她哥哥慫恿買貨,沒有必要買這麼多中低檔玉石,別信那些主播的話,這些東西有的是,我去過幾十家玉石店,這些產品有很多,並不稀缺。後來,那個平台賣一樣的商品,有些不但沒增值,反而降價了,很多商品比以前還便宜。我媽留下的幾千塊錢的上百個中低檔玉石和廉價飾品放在她屋的箱子裡,累計得近十萬貨值的商品全都退了,多虧退了,有的東西很廉價,有的東西卻比商場打折後的價格還貴。我舅不管他妹妹借錢還不上,一遍遍催著讓她買東西,最後沒賺到錢。我倒是花了五六百,以進貨價買了她在軟體搶購的一些飾品,也是讓她寬心,起碼有一個顧客買貨,認可一些東西,至於別的東西,她還得留著,有一些飾品會免費送人當小禮物。我舅因為去年過年花一兩千買假黃金,被主播的小姑娘騙了,刷了禮物,以為能有真金贈送,可刷完禮物,主播不理他了。他向軟體索賠金條金磚,主播的詐騙團伙後來跑路了。我舅來京讓我媽給她解決這件事,兩個多月才終於解決,我在之前的章節,記錄過這些事,這是再次提起。那段時間,我媽因為我舅要找軟體公司索賠的事,真是忙的焦頭爛額,不給她哥哥解決問題不行,我舅就是要大量賠償!他有穩定的開計程車的工作,連著幾個月不上班的專門投訴,讓軟體方賠付損失,後來是硬把錢要到手的,要不是有領導干預,把小事再化小,讓軟體公司必須立刻解決問題,不許繼續拖延,這件事可能還要糾結一段時間。去年五月下旬,他倆回老家,我才輕鬆的生活五個月。十幾年前,我舅說合夥讓她整服裝公司,賠了幾十萬,都得我媽獨自承擔,她這個哥哥對親妹妹,簡直比一些電視劇的劇情還要離奇,還要可惡。我爸每次提起他們兄妹合夥在南城整小公司而借的錢,是十幾年前的事,我舅當沒事人,有他妹妹頂著,我媽一遍遍說不知道這個錢,一遍遍的選擇失憶。前幾天,我媽和我吃完火鍋,又去的一家店,用券送一盤羊肉,但得消費滿一百五,她加來減去,正好花一百五十塊錢,真能湊單,女服務員有些不情願多次算帳,別的顧客消費過一百五能用券就可以了,沒有這麼斤斤計較。吃完火鍋,我讓服務員把送的羊肉放盒打包,過些天,可以自己在家吃火鍋,還是用團購的優惠劵更實惠。我媽和我去藥店,她腰痛很嚴重,她說她這些天如此著急想賺大錢,有個原因是我爸逛夜市摔雪地上了,她說她知道當年的那十幾萬,以前做癌症切除手術,術後記憶力不好,但我爸多次提起,她是知道這個錢的,不想繼續遮掩,說她把錢花了,卻不知道這個事。她要是有現錢應該還我爸,讓他改善生活。當年這個錢是我爸給我的,被我媽借走用了,她和我舅在南城整的那個小公司,是我舅慫恿她開的,沒賺到錢,還淨賠幾十萬,往後他們對這筆錢,變得諱莫如深,當然是不想承擔這個債務,但我媽她一直在用她的方式彌補和補償,我看還不如把錢還給債主,可能會好很多。」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管銀行借錢,還得還規定內的適當利息。那些拒不還債的,早晚會用什麼方式補還,很可能還得帶挺多利息的一起還,這是定理,都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