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案件從輕處罰還是從重處罰,都要看具體的情節。
比如自首就是絕大多數案件偵辦中,普遍可以認定為具有從輕處罰的情節。
而在刑事案件的偵辦過程當中,偵查員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根據具體情況,比如立功等情節出具減刑建議書。
而從重處罰的情節,主要是在偵查階段認定。
比較常見是審訊過程中拒不配合。
或者是殺人手段特別殘忍,比如支解屍體,比如蓄謀殺人等等。
南窪村的這起案件,在陸川等人看來,從刑偵的角度來講是具有多方面的從重處罰的情節的。
比如說蓄謀殺人。
另外,最近這段時間,被害人家屬也在提供一些孩子生前的一些信息。
被害人在死亡的前一天,也就是周五的下午,曾經跟自己的父親發過微信。
他想跟父親要15塊錢,吃炸醬麵。
可轉天孩子就沒了。
這些細節信息的發布,讓網民對被害者遭遇的同情心更加加劇。
當然這些刑偵過程當中的從重處罰情節,到底能不能在審判環節中被落實,現在誰也無法肯定。
法不能向不法妥協。
在未成年侵害未成年的案件中,未成年保護法要向刑法進行妥協。
因為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同樣享有未成年的權利。
侵害未成年的未成年人,不能夠將自己享有的未成年人的權利建立在侵犯其他未成年人權利的基礎上。
從這一點來講,這是一個辯證的關係。
但是具體後續的判決怎麼來判。陸川等人現在是沒有辦法知道的。
作為各類犯罪案件處理的最前端,刑警這邊的重要職責就是搞清楚案件的真相,抓捕犯罪嫌疑人。
而現在網絡上的熱點其實是集中在對犯罪嫌疑人的判決上。
而且這件案子之所以引發這麼大關注的重要原因,就是案件和霸凌相關聯。
如果這個案子判不好,對霸凌可能產生的影響也是有可能朝著不好的方向引導的。
幾個人商量了一個上午,大概捋清了思路。
下午三點,海州市廣播電台新媒體業務部的李欣副部長帶著幾名工作人員來到了刑警大隊。
「歡迎李部長,歡迎各位記者朋友。」
陸川代表刑警大隊,熱烈歡迎了對方的到來。
「陸隊長好。」
「這次可能要打擾你們了,辛苦刑警大隊多多配合。」
「李部長客氣了,配合採訪是我們應盡的義務,請李部長放心,我們一定全力配合。」
這次見面並不是直接對陸川進行採訪,而是雙方要溝通協調一下採訪的細節問題。
會議室里。
「陸隊長,那我就開誠布公了,來之前我們已經召開了一個內部會議,對於現在網絡上的一些輿情熱點問題進行了分析,大概擬了三個問題。」
李欣這次來,有三個重要問題需要敲定。
第1個就是採訪的具體時間,初步定在明天下午。
因為今天下午雙方商量完採訪的問題和回答的內容之後,各自還要把相關的採訪內容上報給上級審定。
這樣的話明天預留一上午的時間,下午進行採訪。
而且等相關的採訪視頻剪輯完之後,還要再次進行一次審定,然後才能夠發布。
第2個事情就是確定採訪的人員。
案件的偵辦過程當中很多人都參與了,但並不是所有人都要接受採訪。
最終展現給網友的應該只有一人到三人,最多不超過三個人。
所以究竟哪些人員接受採訪說什麼樣的問題,哪些人的身份具有權威性,這都是需要商量和考量的。
第3個事情也就是最重要的事情,確定採訪內容
這裡面就包括採訪的問題和回答的內容。
陸川這邊已經對案件進行了梳理,同時也對現在網絡上的一些熱點問題進行了了解,並且相應地制定了一些回答內容。
但是刑警大隊這邊只是從專業的角度來說,具體會造成什麼樣的網絡影響,陸川等人並不清楚。
李欣這邊也帶著新媒體業務部的人擬定了幾個問題,但是他們沒有相應的回答內容。
陸川這邊點點頭:「時間明天下午大概是沒問題的。」
「採訪人員我們已經給上級做了匯報,由我和法醫兩人接受採訪。」
陸川作為刑警大隊大隊長,整個案件的偵辦,他全程負責指揮了解的信息最全面。
而且以他的身份來講,權威性是足夠的。
至於為什麼安排法醫王長江來接受採訪,最主要原因就是涉及到屍體解剖方面的問題,尤其是死者死因方面的問題,需要法醫這邊給出最權威的鑑定。
李欣對警方這邊的選擇沒有異議。
刑警大隊大隊長加上法醫,也是他們在那邊商量的比較好的組合。(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