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原來是他!

  第491章 原來是他!

  孫啟剛說起來,情緒放鬆了很多,語言也愈發流利。

  「一開始的時候,房東讓我們每家捐一些雞鴨魚來祭祀。」

  「東西不貴,我們幾家湊一湊,幾十塊錢一花就完了,開始沒在意,後來的時候從今年5月份的時候開始就變了。」

  孫啟剛擼起自己的袖子,上面露出了猙獰的疤痕:「後來房東說祭祀牲畜不能夠滿足神靈對我們的庇護,要我們獻自己的鮮血,才能讓神靈繼續保佑我們。」

  嗯?

  張輝和同事對視一樣……。

  這特麼是一群精神病吧。

  「你們就同意了?」

  「你不知道,你沒有參與過我們房東搞的那個祭司特別有儀式感,當時給我們在那弄的時候,我們感覺也沒啥,而且這麼長時間確實沒有人生病……」

  行了,這種事情,張輝也不是也沒有接觸過,算是被洗腦了。

  張輝雖然沒有親自碰到過這類的案件,但是他以前聽說過類似的案子。

  十幾年前那個時候氣功特別盛行,好像隨便出了一個人都能成為氣功大師,治病救災懲惡揚善,無所不能。

  當然,這東西如果能強身健體,引導老百姓常鍛鍊也是沒有什麼太大問題的,但是有些不法之徒,利用這種彎彎繞繞迷惑老百姓搞起了思想控制那一套。

  甚至有不法之徒,讓自己手下的信徒捐獻錢財的,更甚者還有獻身的。

  離譜的一件事是15年前天州市那邊發生了一起銀行搶劫。

  參與搶劫的一共是5名犯罪嫌疑人,搶劫過程當中,瘋瘋癲癲的給自己身上潑了汽油,最後都自焚死了。

  再後來,因為類似的案件太多,氣功這種東西就被禁止了。

  「這跟張小天一家被殺,有什麼關係?」

  「因為……張小天最近想要退出互助會,房東不同意,而且……而且房東和張小天有事……他們晚上都是住在一起的。」

  嗯?

  「房東也是同性戀?」

  孫啟剛點點頭:「應該是,三個月前我有一次回來的特別晚,路過張小天門口的時候,聽到裡邊有奇怪的聲音,我好奇就聽了一下……」

  「而且不僅是我,其他人也都知道這件事兒。」

  「案發那天晚上,我們組織了一場互助會的祭祀活動,房東說他要清理門戶,讓我們自己把門關禁閉,早點睡覺,如果聽到什麼聲音的話,就當啥也沒聽到。」

  「警察來了你們也不說?」

  「房……房東說,他把痕跡都清理掉了,警察查不到他的頭上。」

  張輝一聲嘆息。

  特麼的,一幫蠢貨。

  「他還威脅我們,如果誰把這件事情泄露出去,誰就是下一個祭品。」

  張輝看著眼前五大三粗的孫啟剛,突然有些憤慨。

  「就為了對方一句威脅一個什麼祭司,你們就眼睜睜的看著他殺人,殺了四口人?」

  「……」

  孫啟剛沒說話,什麼都沒說。

  但是,張輝沒有從他眼中看到憐憫,後悔或者其他什麼情緒。

  這人……

  「先帶走吧。」

  這種情況,可能要申請對這些人進行心裡干預了,否則的話,說不定誰就是下一個房東。

  此時此刻,現勘實驗室。

  楊森正在比對第五份血樣的DNA鑑定信息。

  「百分之……百!」

  「老劉!比中了!」

  其他電腦前,也在比對的劉國棟,陸川和老白都跑了過來。

  「比中兇手了?」

  楊森把電腦屏幕調整了一個方向,對著其他三人:「比中了比中了,是房東!房東的血液DNA信息和咱們在房間裡發現的第5個人的DNA信息,也就是兇手的信息完全吻合。」

  「好!」

  兇手天真的以為把自己殘留的血跡清理掉,就能夠隱藏自己的信息。

  可笑!

  「我去給秦隊匯報!」

  五分鐘後,秦勇辦公室。

  「是他?」

  「對,兇手就是這個房東,我們在案發現場發現的第5個人的DNA信息和房東的DNA信息完全一致。」

  「對方這個報案人是賊喊捉賊啊。」

  「走,抓人!」

  半個小以後。

  出租樓里,房東梁德忠戴著手銬,被塞進了警車。

  呼嘯著警笛的警車,載著兇手離開了出租樓。

  但是還沒有完,樓內的其他住戶,在第1次警方開展調查研究的時候都撒了謊。

  這些人都要帶回去協助進行調查。

  包庇罪就是指犯罪主體,明知對方是犯罪嫌疑人,而包庇其免受法律制裁的行為。

  包庇罪下面還分很多種具體的犯罪類型,比如說偽證罪、徇私舞弊罪、報復陷害罪等等。

  孫啟剛等人在接受警方調查詢問的時候,沒有如實供出案發現場的實際情況,在第一時間內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躲避警察發現的可能。

  這幫人實際上應該算是做了偽證。

  具體怎麼判是什麼罪,拘役管制還是三年以下跟刑偵支隊就沒有關係了。

  梁德忠到案後,還在大喊冤枉。

  審訊室里大喊大叫:「你們冤枉好人,我是報案人,你們憑什麼抓我?快放我出去!」

  審訊梁德忠的依然張輝。

  「梁德忠,你不會天真的以為在案發現場把自己的血跡清理乾淨,我們就找不到任何線索了吧?」

  梁德忠氣勢一頓:「你說什麼,我聽不懂。」

  「張警官,你們是不是搞錯了,張小天怎麼可能是我殺的呢?我沒有殺他,我們無冤無仇的,我幹嘛要殺他,不信你問問我們樓裡邊那些租戶我真沒有殺他。」

  沒殺人?

  「梁德忠,我們在張小天等4人被害的案發現場發現了殘留的血跡,就是你用清水沖刷掉的那部分,血跡應該是在你殺害兩名女性被害人的時候,對方反抗導致你受傷流血吧。」

  梁德忠藏了藏右手:「你們胡說!血跡既然已經被洗掉了,怎麼還能查到東西?而且我右手的傷是因為……因為搬桌子不小心碰到的。」

  「碰到的?」

  張輝拿出三張照片:「你是不小心碰到了兩名女性被害人的指甲里是嗎?」

  「我們對對方指甲裡面提取到的血跡和皮膚碎屑,做了DNA鑑定,就是你的。」

  「梁德忠,你即便現在什麼都不說,這兩份證據足夠零口供判定你就是兇手。」

  「另外,你以為互助會的事情,你們樓里的租戶一定會閉口不言嗎?」

  「你……你怎麼知道互助會?!」

  「我不僅知道互助會,我還知道你們搞的祭祀活動。」

  「不僅如此,你跟張小天是伴侶關係吧?」

  張輝每說一句話,梁德忠的臉色就更加蒼白一分。

  「其實你不說我們也能推理出你為什麼要殺張小天,因為他要退出互助會甚至和你斷絕關係,對不對?」

  「三個月前,張小天和他原來的伴侶王軍山在一起,他本來想讓王軍山也加入互助會,但是王軍山不同意搬走了,你就是那個時候趁虛而入和張小天在一起的對嗎?」

  「後來張小天也要退出,你就殺了他?」

  啊!

  「對!人就是我殺的!背叛我就該死!」

  梁德忠突然歇斯底里,手腳上的鐐銬噹啷作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