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噴灑的血跡

  第328章 噴灑的血跡

  案情匯報會,大概開了一個半小時。

  實事求是的講,QZ市刑偵支隊這邊做的工作非常細緻。

  重案組成員提出的一些疑問,這邊已經都想到了,並且做了求證,但是都沒有得到有用的線索。

  「大家接下來有什麼建議?」

  「李處,先去現場看看吧。」

  「對,先去現場吧。」

  陸川也同意點頭,現場雖然已經過去了一個星期,但是依然有很高的勘察價值。

  QZ市刑偵支隊拍的照片再多,也不如去現場看一眼。

  在坐的重案組專家,都有自己的一套辦案套路,去現場是所有人的第一選擇。

  就陸川而言,他可能要去現場做一遍詳細的第二次現勘。

  兇手殺人,從理論上來說,不可能不在現場留下任何痕跡。

  只不過,這些痕跡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非常隱蔽,甚至如果兇手故意清理過現場,可能痕跡殘留會比較少,但是絕不會沒有。

  李東林的意思,其實重案組第一時間就應該去現場,在現場聽匯報,比什麼都強。

  「好,秦隊,你這邊安排一下,帶重案組去現場。」

  「李處,我過來的時候帶了些設備,都在車上,我自己開車吧。」

  這一次陸川沒有開自己的車,用的是支隊的那輛十年酷路澤。

  上次來欽州辦案,知道這邊有些設備不齊全,陸川帶了一些便攜的過來。

  否則,他這個現勘發揮的作用有可能會受限。

  「沒問題,用不用我們這派個司機?」

  「不用,我自己開就行。」

  半個小時後,欽州國際公寓。

  「這個公寓是五年前竣工的,也算是欽州的地標建築,裡邊的監控設施還是比較完善的,但是我們查了一個遍,沒有可疑的發現。」

  公寓外,王松下車後,就在搜尋大樓監控的位置。

  「有沒有監控布局圖,還有大樓的建築圖紙?」

  「有,就在檔案室,我讓人拿過來。」

  公寓物業經理非常配合,而且看上去也挺有經驗的,畢竟已經配合QZ市刑偵支隊一周時間了。

  「我們的判斷,還是最大可能是公寓樓內的人員作案。」

  秦輝指了指公寓大門:「整棟公寓在電梯和門口,以及地下車庫等公共區域都有監控攝像頭,兇手作案後如果離開,不太可能脫離監控範圍。」

  「所以案發後,兇手其實應該就藏在樓內。」

  王松暗暗點頭。

  秦輝的分析很有道理,能當上刑偵支隊支隊長,自然不可能是酒囊飯袋。

  QZ市公安局也不可能在這個位置上,弄一個什麼都不懂的人。

  「而且,王敏的特定關係人,當天都沒有進出過公寓。」

  「先進去吧。」

  大樓內,有四部電梯。

  「這棟公寓是塔樓結構,四部電梯都能到達死者房屋的樓層。」

  四梯二十五戶,從構造上來看,整個塔樓就是圍繞著四部電梯建設的。

  案發樓層在七樓708室。

  「這一層有十八戶人居住,案發的時間是31日晚上九點半,死者居住的房間隔音一般,但是王敏租住的房屋,兩側都沒有人住。」

  「這一層的所有人員,都是我們的重點調查對象,尤其是其中六戶單身男性,但是……」

  不用但是,秦輝他們查了一個星期,但是一個嫌疑人都沒有圈定,就知道,這一樓層的人,估計是真的沒有嫌疑。

  不過,秦輝的話其實也蘊含著很多信息。

  比如,兇手強健被害人,是臨時起意還是早有預謀。

  殺人,弄出動靜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尤其是伴隨有強健。

  所以,兇手是不是刻意選擇王敏,是不是早就知道對方左右鄰居沒有人租住。

  「兇手怎麼進入房間的?」

  王松問了另一個問題。

  「不知道,但是房門鎖沒有暴力破壞的痕跡,猜測要麼是欺騙王敏開門,要麼是用鑰匙。」

  片刻後,電梯停在七樓,眾人走出電梯。

  「前面拐角,就是七零八室。」

  這個時候,陸川並沒有第一個上前,因為屍體早就搬走了,裡邊也有欽州刑偵支隊勘察後的痕跡。

  很多東西,其實已經不是案發後第一時間的樣子。

  「這裡,就是當時血液流出的位置。」

  房門已經是打開的狀態,可以看到門檻和屋內的地面是同一個水平面,這也是血液為什麼能流出房間的原因。

  一周時間過去,室內的血跡早已經不是鮮紅色。

  在場都得是刑偵專家,對血跡形態其實都有一些研究。

  正常人的血液,在流出身體後三分鐘左右,就會凝固。

  並且由最開始的鮮紅色,變成暗紅色。

  人體的血液,不是單一的組成成分,而是有水、紅細胞、血小板等多種物質組造成。

  正是這些成分的存在,才讓血液研究成為了刑偵中很有價值的破案線索。

  一周時間,案發現場的血跡早就凝固,甚至已經不是暗紅色,而是已經發黑,甚至呈現出褐色。

  重案組的七人,分別帶上手套、腳套,準備進入現場。

  陸川作為現勘,第一個進入。

  血跡形態分析,是重建案發現場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秦輝給眾人的卷宗里,就有根據血液形態分析做的重建現場描述。

  入戶門傍邊的牆壁上,有點狀噴濺血跡,地上有噴射血跡殘留。

  兇手進門後,第一時間就傷害了被害人。

  但是從血跡的形態和血量來看,被害人在門口受傷的程度不深。

  結合卷宗里的法醫報告,死者臉部有淤青傷痕,兇手應該是進門後就用鈍器或者拳頭擊打被害人頭部。

  並用利器,劈砍,但是並沒有在重要部位造成傷害。

  踏過玄關,一路都是這樣的血跡,並且地面上多了滴落狀血跡。

  「血跡低落高度……不到一米。」

  血跡從不同的高度滴落,雖然都會形成滴落狀血跡,但是血滴的外形狀有所不同。

  一米左右以下的距離,低落血滴外延呈現鋸齒狀。

  但是超過一米,又不到三米的距離,血滴的外延呈現直線狀態。

  而高度超過三米,低落的血跡就不是血滴了,而是呈現潰散狀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