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1

  耿芝出院的半個月後,林與鶴去看望了他。

  耿芝當時屬於提前出院,指標還沒有完全正常,所以林與鶴特意在周末催著他去復檢了一次,結果顯示沒什麼大礙,林與鶴才稍稍放了點心。

  檢查過程比預想中順利,回去時還不到十一點,耿芝那兒有個合同要拿給林與鶴,早上出門走得急忘了拿,兩人就順便一同去了一趟耿芝的住處。

  林與鶴之前來過一次,在耿芝剛搬過來的時候,不過這次再來,他卻在耿芝家裡發現了一位新面孔。

  「咦?」

  林與鶴半蹲著,好奇地看著眼前懶洋洋地伸長身子,在沙發腿上磨爪子的雪白貓咪。

  「耿哥,你養貓了?」

  耿芝拿著文件袋走過來,彎腰伸手撓了撓貓咪的下巴,然後單手把貓抱了起來,免得它繼續禍害沙發。

  「來借住的。」

  林與鶴目不轉睛地盯著一人一貓的動作,小聲說:「它好乖啊。」

  耿芝把貓放在貓爬架上,貓咪順勢爬到了高處。放好了貓,他才回頭。

  「你離遠一點,小心氣管不舒服。」

  林與鶴小時候有哮喘,有段時間還鬧過一陣子貓毛過敏,惹得林媽媽都不得不把自己的貓寄養去了別處。

  「我現在沒事了。」林與鶴說著,目光還追隨著貓咪的身影。

  他現在和有毛髮的動物短暫接觸並不會有問題,只是長期相處才有可能不舒服,因此才沒能養貓貓狗狗,每次只能眼巴巴地看著別人家的寶貝。

  多看了幾眼,林與鶴也發現了一點端倪:「哎……這是不是方大哥養的那隻貓?」

  方木森之前給林與鶴看過照片,所以他現在認了出來。

  耿芝點了點頭:「嗯。」

  雪色的貓咪躥上貓爬架頂端,回頭舔.了舔自己頸間的毛,隨即它轉頭看向耿芝,蓄力一跳,直接躍到了耿芝的肩膀上。

  長毛貓的體重不算輕,猛地跳過來時衝擊力並不算小,也就是耿芝能撐得住,他看著高瘦,該有的肌肉卻一塊不少,肩頸也蓄了力,輕巧地接住了撲過來的貓咪。

  「怎麼了,又餓了?」

  耿芝單手托住貓咪,手掌撐著貓咪的後爪,轉身朝儲物櫃走去。

  「想吃罐頭了嗎?」

  一旁的林與鶴看著一人一貓,簡直要把羨慕兩個字寫在了臉上。

  耿芝平時和人相處時偶爾還會脾氣暴躁,對小動物卻是十足耐心,他從小就很招小動物喜歡,大概是一種特別的天賦。

  只不過耿芝小時候家裡有隻養了近十年的田園犬去世了,之後就很長一段時間沒有養過新的動物。後來他又計劃出國,怕來回奔波無法安置,才始終沒有養。

  耿芝去給貓咪開罐頭,林與鶴眼看著貓咪在瓷碗裡舔.了好一會兒,才想起來問:「方大哥的貓怎麼在你這兒?」

  他的眼睛亮了亮:「你們在一起了嗎?」

  耿芝沒抬頭,他輕撫著貓咪的後頸,雪白的軟.毛從修長的手指間滑過。

  「小森住在我對面,有的時候貓會過來串門。」

  又頓了頓,他才回答林與鶴的問題。

  「暫時還沒有。」耿芝耙了下頭髮,露出挺括的額頭,「尚在努力中吧。」

  林與鶴「啊」了一聲,從背後拍了拍耿芝的肩:「加油。」

  耿芝笑了笑,沒說話。

  他沒告訴林與鶴兩人目前已經恢復了床上的伴侶關係,只是床下還沒有複合。自那天耿芝強行擠開方木森的門之後又有過兩次,昨晚也是如此,所以貓咪才會暫時住到了耿芝家裡來,怕晚上動靜大,會嚇到它。

  耿芝沒打算和林與鶴說這個,畢竟對方自己結婚半年之後還沒有發生過關係,他們各自的情況不太相似,耿芝怕林與鶴想不明白。

  「合同你看一遍,回頭可以拿給陸難,他就是幹這個的。」耿芝說,「現在裡面的錢不多了,不過效益還不錯。」

  他拿給林與鶴的是一筆個人基.金的合同,之前林與鶴接稿掙的錢都存在裡面,後來還給林父時拿出來了大半,不過基.金還留著,現在也還在林與鶴的名下。

  「好。」林與鶴點頭,又說,「辛苦了,謝謝耿哥。」

  耿芝作勢要拿文件袋拍他:「跟我還客氣。」

  林與鶴笑:「因為真的很辛苦你。」

  他就算再怎麼沒有經濟常識,也該知道個人基.金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擁有的,況且這筆基.金還有私人顧問在打理,想也知道是因為誰的面子。

  而且這麼多年林與鶴只是埋頭寫字,商.務上的事都是耿芝在處理,倘若當真按市價算,恐怕林與鶴把掙來的所有錢翻上十倍,也不一定能僱到一個耿芝。

  耿芝卻不以為意:「這有什麼,舉手之勞,當時也是順便給你開了一個。」

  林與鶴本來沒有多想,但吃完罐頭的貓咪正好從他腳邊走過去,他突然意識到了什麼:「是……給誰的時候順便帶上了我?」

  耿芝挑了挑眉:「行啊,開竅不少,這都注意到了。」

  他沒有否認,當初那筆費盡心思找了專人來打理的個人基.金——

  的確是為方木森準備的。

  「方大哥知道這件事嗎?」林與鶴好奇。

  耿芝從鼻腔里低哼了一聲,轉身進廚房了:「沒有。」

  「哎?你為什麼不告訴他?」

  林與鶴問,他跟著走進去,就見耿芝把準備好的餐盒從冰箱裡拿出來,放進了微波爐。

  「當時我準備了一百萬。」

  微波爐運轉起來,耿芝看著裡面躍動的紅色火光,淡淡道。

  「打算等小森自己掙夠十萬,就告訴他。」

  兩個人家境有異,耿芝不想讓方木森多想,就有了這個打算。

  他曾經有過很多和方木森相關的打算。

  一百萬就算放在現在也不是小數,更何況是十年前。這個數目基本上是耿芝在不被父母察覺的情況下能拿出的所有現金,全投在了方木森名下的個人基.金里。

  「哦對,」林與鶴有隱約了一點印象,「我記得有段時間你突然不怎麼買東西了,新車展也沒去看,有人問你,你就說是在……」

  耿芝屈指蹭了蹭額頭。

  林與鶴說:「攢老婆本。」

  他看看耿芝,語氣有點驚嘆:「大家都以為你在開玩笑,沒想到是真的。」

  耿芝把餐盒從微波爐里拿出來,不以為然:「老婆的事,能開玩笑嗎。」

  是哦。

  林與鶴深以為然。

  拿好餐盒,耿芝和林與鶴一同出了門,林與鶴有人接,耿芝則是自己開車出去,要去給人送飯。

  今天方木森不在公司,去不了食堂,耿芝過去的時候他還沒有忙完,又等了半小時,才終於吃上飯。

  餐盒已經重新熱過了,方木森吃東西的時候還在和人打電話,一會兒都不得清淨。耿芝抱著手臂坐在對面椅子上看他,目不轉睛,半頓飯的工夫,終於把人給看毛了。

  方木森問:「怎麼了?」

  他下意識地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領口,吃一塹長一智,襯衫正好好地扣著,紐扣繫到最上面一顆,鎖骨處的吻痕並沒有露出來。

  耿芝看著他動作完,才漫不經心地開口:「沒事,你好好吃飯,一會兒要涼了。」

  方木森看看他,實在看不出什麼端倪,就垂下了視線繼續用餐。

  結果又被盯完了剩下的半頓飯。

  午餐結束,炙熱視線的主人這才開始慢悠悠地把目光收回,不過等方木森收拾好東西準備外出時,他的動作卻還是立刻就被對方察覺了。

  「去哪兒?」耿芝問。

  方木森看了眼腕錶:「去接人。」

  耿芝的神情浮現出一點微妙的變化。

  燕城西站離這兒有十幾分鐘的車程,沒有直達的地鐵,方木森沒再拒絕耿芝的搭載,這次是他的私事,也不方便用公司里的車。

  路上安靜了半程,開車的男人最後卻還是沒有忍住,指尖輕敲著方向盤,問:「去接你朋友?」

  方木森說:「不是。」

  耿芝頓了頓,神色更微妙了。

  不是朋友,那是誰?

  方木森白天裡還是一貫的客氣:「耿先生忙的話,我可以自己過去。」

  「不忙,」耿芝現在的語氣一天比一天淡定,只是偶爾才會泄露出一點藏不住的酸氣,「倒是怕你忙,昨天晚上你就分心在想接人的事了。」

  方木森好像什麼都沒有聽懂,笑了笑說:「他第一次來,我有點擔心。」

  耿芝:「……」

  如果沒有記錯,要接這人還是蜀地來的。

  回想起陳家塞給方木森的相親對象,耿芝的額角隱隱又開始有些抽痛。

  沉默了一會兒,他才問:「接完去哪兒?」

  方木森說:「我回家,下午請了假。」

  耿芝問:「找了小區附近的酒店?」

  方木森搖搖頭:「他住我那兒。」

  汽車喇叭突兀地響了起來,方木森側頭,見耿芝面無波瀾地挪開手指,輕描淡寫地說:「不小心按到了。」

  差一點沒給按爛。

  亮藍色的保時捷停在了西站附近,再往裡就進不去了,太堵。方木森獨自下車進車站接人,附近停車位太緊張,耿芝只能開著車,去了出站口外的主幹道等。

  等待的過程相當漫長,儘管只有十幾分鐘,但也是一場實實在在的小火烹煮的煎熬。直到耿芝煩躁地掐斷了手裡的第三根煙,他才終於看見了熟悉的身影。

  和對方身旁的人。

  耿芝動作一頓。

  車行道和人行道不在一起,耿芝找了個最近的地方等,倒是繞到了人行道後面,現下還要照著人的背影追過去。探尋的視線落在那個大對勾外套的男生身上,耿芝眯了眯眼睛,目光有些意味不明。

  不遠處的兩人並未直接看到這輛車,他們剛從車站出來,方木森伸手想去接行李箱,卻被對方又一次躲開了。

  「幹什麼?」

  男生皺著眉頭,語氣很不耐煩。

  「我都說了不用你接。」

  對他的這種態度,方木森的聲音依舊很耐心。

  「你不是要來參加比賽?比賽場館就在我住的地方附近,五分鐘就能到。」

  男生卻根本不領情,抬手壓了壓棒球帽,拉著行李箱就想走:「誰要你多管閒事……」

  兩人正說著,背後忽然有輛汽車開了過來,速度雖慢,卻也不閃不避,眼看就要開到兩人身後,將將要撞上來。

  男生話還沒說完,就眼疾手快地把方木森拉了過去,反倒把自己暴露在了最前面。

  不過那輛車並沒有真的撞過來,而是適時地停下了。男生卻仍然沒有放鬆警惕,戒備地看著汽車,還下意識地挪過一步,把身後的方木森擋得更嚴了。

  他擰眉望著駕駛座上的人:「喂,開車小心一點。」

  太陽正好,車前玻璃反光,看不清司機的身形,直到前座車窗降下來,對方用食指把臉上的墨鏡勾下來,男生才終於看清他的臉。

  男生愣了愣,皺眉:「耿先生?」

  「叫哥就行。」

  耿芝開門走下來,看起來似乎心情很好的樣子,笑眯眯地和人打招呼。

  「第一次來燕城啊,弟弟?」

  陳驍,陳家收養方木森後生下的獨子。就讀於蜀地中學,來燕城參加比賽,借住在哥哥家。

  燕城氣候乾燥,天氣多變,才是初夏,居然也出現了三十度的高溫,一點也不適合室外活動。等方木森好不容易忙完用餐、認場地之類的流程,把人妥當安置下來的時候,已經到了晚上。

  陳驍在客房看電腦,檢查模型最後的思路,方木森沒有打擾他。等回臥室沒多久,他就接到了家裡的電話。

  「喂,阿姨?嗯,我們已經吃完晚飯回來了,小驍自己在忙,對,明天下午的比賽我送他過去。」

  電話里傳來溫和的女聲:「他沒再和你鬧彆扭吧?這孩子,真是的,從過年到現在都多久了,還置氣呢。」

  「他就是想著你過年沒回來,不高興,我和你叔叔也是後來才知道,他把你給他買的樂高全拼好了,就等著想給你看……對,三千多片呢,我們倆都不知道他拼了多久。」

  方木森聲音略帶歉意:「過些日子我攢好年假就回去,等他期末考完,正好出去轉轉。」

  過年的時候因為奶酪生病,無人照看,他就沒有回蜀地。

  「哎呀沒事,小驍這孩子你也知道,就是嘴硬。還是你工作要緊,最近還很忙嗎?」

  陳母又問起了方木森的近況。

  長輩上了年紀總難免會有些絮叨,止不住地操心,電話不知不覺就聊了十幾分鐘,直到那邊陳父說了些什麼,陳母才停下話題。

  「哎,小驍給他爸發微信了!」

  十幾歲的孩子,正是叛逆的時候,平日裡一句話都不肯多說。陳母忍不住嘆氣:「真是的,讓他主動給我們發條消息簡直比登天還難……快看看,他說什麼了?」

  電話那邊,陳父的聲音遙遙傳過來。

  「他說今天去接他和哥哥的好像是耿家那位……」

  通話突兀地靜了音,卻不是掛斷,而是仍有沙沙的碎響,是用手捂住收音器時會產生的效果。

  方木森站在窗邊,抬眼看著自己映在玻璃窗上的影子。

  窗外,燈火明滅。

  過了好一會兒,電話里才重新有聲音傳過來,陳母的語氣中尚且帶有幾分侷促:「小森,你們、今天……」

  倒是方木森語氣平靜,嗓音溫和:「是耿先生來接的我們。」

  陳母的聲音更慌亂了些:「你,你和他……我沒有別的意思,就是擔心……」

  方木森安慰她:「嗯,我知道,您緩口氣,別著急。」

  「我們沒在一起,」他笑了笑,說,「就是工作上有些交集,現在算是朋友吧。」

  「中午他有時間,就順路捎了我們一程。」

  電話那邊沉默地聽著,隱隱傳來了一點壓抑的、斷續的吸氣聲。

  隔了太久,當年那個清瘦寡言的男孩此刻已然長成了溫潤蒼勁的翠竹,可堪為一方天地遮風避雨。

  他的語氣太溫和,讓人終是忍不住,要把壓在心頭多年的巨石曝曬出來。

  「小森,小森……」陳母聲音哽咽,「那時候,是我們對不起你。」

  「對不起,我們只想著讓你去和耿家打好關係,沒有考慮你的感受……」

  這麼多年過去,那段本該純粹的年輕戀曲早已倉皇結斷,他們一直沒敢提起,怕重揭舊傷,怕方木森只想讓過去過去。

  可是悔果百嘗,日日的相處又豈能是一句「收養」所能抹消,疼和愛長進了肉里,向內生長,再不能剜去。

  「我只想,讓你別再受我們影響,找個自己喜歡的伴兒,別的,都不用再去考慮……」

  陳母啜泣著,聲線微顫。

  「對不起,我知道,我可能沒資格再和你說這些……」

  「我明白您的意思,」方木森輕緩地打斷了她的話,「都過去了。」

  他放輕了聲音,面前是城市璀璨的夜色,燈火和星光一併落在他的眼中。

  「媽,沒關係。」

  十四歲被收養時,方木森早已懂事,陳家怕他不適應,並未強行要他改口,只以阿姨叔叔稱呼。

  十四年後,日日相伴,終把歲月凝成了血脈骨肉。

  陳母的聲音完全怔住了,直到那邊隱隱傳來陳父倉促不成句的提醒聲,她才猛地回神,開口時鼻音更重,喜極而泣。

  「哎,哎……乖麼兒,乖……」

  夏夜風起,白日燥熱煩悶,餘下一片清爽涼意。

  初夏已至,轉瞬,便是蓬勃盛季。

  ——

  林與鶴第三次來耿芝家時,正好撞見對門的方木森回來。

  耿芝提著大包小包的食材,也沒進家門,直接拐去了方木森那裡,熟門熟路地去了廚房。

  林與鶴看著,總覺得雖然他們還沒在一起,卻似乎和在一起也沒有多少距離了。

  「耿哥居然會做飯?」望著那高挑的背影,林與鶴忍不住好奇。

  「好像是留學的時候學的,」方木森說著,把打包回來的泡芙拆開,拿出一個遞給林與鶴,「不過做好還有一會兒,先吃點東西墊一下。」

  林與鶴道謝後接過來,咬了一口:「咦,芝士的?」

  「嗯,火焰芝士,新口味。」方木森說。

  盛不下的飽滿芝士順著咬開的缺口緩緩流下來,林與鶴匆忙去咬,弄得有些手忙腳亂,好不容易才把一個拳頭大小的泡芙吃完。

  之後方木森再分給他,他就擺手不要了,於是便眼看著方木森自己吃掉了剩下三個。

  「方大哥這麼喜歡吃泡芙啊。」林與鶴不由感嘆。

  方木森笑了笑,說:「這個味道還不錯。」

  「芝士口味嗎?」林與鶴問,「我記得上次耿哥買泡芙,也全是芝士口味的。」

  說到這個,他又想起了一件無關緊要的小事:「哦對了方大哥,你有沒有注意過耿哥的微信名?」

  「嗯?」方木森說,「耿力量嗎?」

  「對,」林與鶴道,「你知道他為什麼叫這個嗎?」

  「我記得耿哥說過,有次他遇見你,別人亂叫他的名字,叫成了耿芝士,你聽見,說了一句『知識就是力量』。」

  「後來一直一直,不管是微信還是其他什麼名字,耿哥的id就都叫耿力量了。」

  方木森點頭:「原來是這樣。」

  「這好像是很早之前的事了。」林與鶴問,「你還記得這件事嗎?」

  方木森笑了笑:「嗯,是挺早了。」

  十三年前,那麼早的事,還會記得嗎?

  那是個再尋常不過的宴會,卻有著界限分明的等級,剛被收養來的小孩沒有任何朋友,他努力嘗試著想融入同齡人,卻根本找不到話題,只在別人笑鬧打趣時,才終於鼓足勇氣插了一句。

  「耿知識……是知識就是力量嗎?」

  被收養之前,他甚至從來沒有見過芝士這種東西。

  現場哄然大笑,在那刺耳的笑聲里,略顯木訥的男孩終於窘迫地意識到了自己的格格不入。

  直到那個最耀眼的、被所有人眾星拱月的高挑少年揚了揚眉,單手搭住了他的肩膀。

  「沒錯,我就是最有知識的那個。」

  少年低頭,對著他勾起唇角,笑容璀璨如耀陽。

  「你很有眼光。」

  那太陽,永遠地落在了他的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