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為什麼?
江沅原本覺得一個燙手山芋拿著不光燙手還膈應,不過現在她改主意了,如果她接手陸家能讓這丫頭不高興的話,那她接過來玩玩也沒什麼。
能讓這丫頭不高興她就覺得還挺高興的。
「不行,你不許簽。」宋穎姿衝上來就想要搶。
卻被江沅一把抓住了手腕道:「公然損毀遺囑可是違法的,你確定要搶嗎?」
當著眾人的面,宋穎姿一時間有些下不來台,瞪著江沅道:「你說違法就違法了?我怎麼不知道你什麼時候還學了法律?」
「遲律師,你說呢?」江沅扭頭看向一旁的律師。
律師道:「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將會喪失繼承權。」
宋穎姿的臉上瞬間就如同打翻了調色盤,一會兒青,一會兒紫,好半響才憋出一句:「我怎麼知道這是遺囑,況且,誰說我要損毀了,我看看不行嗎?」
「也不是不行,你想看就看吧!」江沅鬆開了手。
宋穎姿瞬間將那份「遺囑」拿到了手裡。
其實律師手裡拿的也不算是遺囑,而是一份股份轉讓協議。
宋穎姿一看到上面的數字,臉就黑了,老爺子留給她的居然只有公司百分之五的股份,而那丫頭卻有百分之四十五。
而且還是老爺子親手簽過字的。
宋穎姿都快氣哭了,拿起文件就準備撕了。
就聽得江沅的聲音再度不緊不慢地響起道:「就算不是遺囑,公然損毀法律文件,應該也是一種違法行為。你確定要這麼做嗎?」
遲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宋穎姿的手一僵,頓時撕也不似,不撕也不是,臉上青白交錯,半晌咬著牙道:「這又不是財物,不過就是一份文件罷了。」
律師:「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對象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
宋穎姿的臉色更加難看了,看著手術室的方向道:「為什麼?他憑什麼這麼對我?我母親難道就不是他生的嗎?」
「宋小姐,您誤會了。」律師解釋道,「這裡的百分之五隻是指陸老名下現有的股份。在此之前,陸老已經將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給了您的母親。您母親去世之後,那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便落到了您的名下,等於您現在擁有公司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
即便是那樣,也還是比不上野丫頭的多。
「我不管,總之我不同意。你們誰都不許簽字,我要等外公醒來後親自問他。他這麼安排,置我外婆,置我母親於何地?難不成在他心目中,我們這麼多人還比不上她一個小野種?」宋穎姿手指著江沅的方向,氣憤地說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