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凡大驚,心中一熱,幾乎就要上手。閱讀
可我,……還是猶豫了。
這一猶豫,讓年熙靜感到很沒面子。
於是,詭異一笑,從他懷裡跳出來,冷笑道:
「張凡,我可以鄭重地告訴你,你娶我之前,不准碰我一下!」
然後作出一副嬌怒不可言狀的樣子。
張凡情知自己剛才失去時機,在年熙靜心裡犯下彌天大過,只好不言不語,站在窗前,對著窗欞外的花草樹木,哼起歌來:「……他們說,你嫁到了伊犁……」
「嫁嫁嫁,我發誓,我這輩子,誰都不嫁!」
張凡止住歌聲,笑問:「那你真的想當姑子?」
她眼神如刀,死死地盯著張凡,一字一句:
「我告訴你,我非你不嫁!張凡,你給我聽清楚了,除非你把我殺了,否則,你別想甩開我!永遠別想!」
「算了算了,咱倆別打架了,不如去府衙後花園逛逛。」
與心愛的人逛花園,這好!
年熙靜一笑,挽起張凡,向後花園走去。
府衙的後花園,規模之大,簡直趕上一個小公園了。
內中假山小湖,亭台樓閣,奇花異草,不勝仙境。
兩人到處閒逛,頗為開心。
一直逛到天色己晚。
路過一個假山時,忽然聽到兩個人在長廊里說話,聲音不大,但因為近在咫尺,卻是聽得清清楚楚。
「……你不是服侍老大人嗎?怎麼在此?」一個女人的聲音。
「老大人叫我迴避,我來找你玩玩。」一個男人的聲音。
「迴避?又是誰來送禮?」
「這回豈止是送禮,簡直是送半個家產!」
「誰?為了哪件官司?」
「為了徐老私藏海圖之事……你想想,老大人今天在徐老家裡,為什麼不把徐老家人全抓起來?這叫三面圍城,留一後門。這徐家人自然明白老大人的用意,這不,徐家女兒和管家一起過來了,送來了銀票……」
「噢!徐家這罪是死罪,是滅族的大罪,銀票數目不會小吧?」
「我只聽到徐家管家說,銀票15萬兩,還有兩大箱珠寶,不知其數了。」
「老大人收了?」
「草,這還用問嗎?如果不想收的話,讓我迴避幹什麼?」
「也是。這回,老大人得了一筆意外之財,這種財,比吃原告被告都好,是替人消災的,沒有仇家。」
「也未必。」
「什麼意思?」
「你想想,那海圖之事,已經盡人皆知,怎麼能瞞得住?」
「莫非,老大人還是要把徐老一家送到朝廷?」
「不會不會,銀票在那放著呢,他怎麼會幹損人不利己的事。我的意思是,老大人一定會銀子也收了,海圖之事也擺平了。」
「他怎麼做得到?」
「我估計,徐老一家沒事,有人卻是要替徐老頂缸了。」
「頂缸?」
「正是。」
「拿徐家一個下人?」
「扯!那麼做,有誰會相信!要頂缸的,一定要找個有點份量的。」
「有點份量的?」
「對。」
「誰?」
「不是那個外鄉人,就是鄭太醫。」
「……我想,老大人會拿那個外鄉人開刀吧?」
「也許,也許不。這要看明天比試醫術的結果了。老大人會權衡權衡的,畢竟那個外鄉人手中的一件奇寶,身邊還有一個絕色女人,這兩樣,都是老大人想弄到手的。」
「噢……」
「算了,不說這些了,難得有這麼好的機會,老大人一時半會不會叫我過去服侍,抓緊去柴房把事辦了!」
「去你的,一見面沒別的事,就是下三路那點事,人家今天身上忙……」
「小美人,好幾天沒機會了,我都快想死你了……」
張凡和年熙靜聽了,面面相覷,都不知道說什麼好。
只見走廊里那兩個人互相攙扶著,急匆匆的走了。
年熙靜在那裡愣了半天。
張凡問:「你想什麼呢?」
「我在想,那個府台大人心裡到底是怎麼想的?你說他能不能把海圖的事兒栽贓到我們頭上?」
「我們擔心也沒有用,明天比試醫術的時候隨機應變就是了。」
第二天上午,府衙大堂之內。
張凡和年熙靜坐在一邊,鄭太醫兩人坐在一邊。
府台當堂端坐,兩邊是幾個官員,前來監審。
府台把驚堂木一拍,朗聲道:
「鄭太醫、張凡聽好,今天本府要親自見證你二人比試醫術,若鄭太醫贏,那麼可見張凡並無醫術,純屬巫師,妖言惑眾,捉拿歸案;若是張凡贏,鄭太醫……你舉報張凡行妖之事,可見是誣告,要反坐的。你們二人聽明白了嗎?」
兩個人齊聲回答道:「府台大人,我們聽明白了。」
「既然聽明白了,那麼現在就開始吧,來人,把病號帶上來!」
「威武!」
兩邊衙役一聲喝叫。
只見兩個衙役推著一個人,來到大堂之上。
那人身著囚服,身體強壯。
哪裡有半點病態!
這令張凡感到很驚奇。
這種人怎麼能叫病號呢?
兩個衙役把那人向前一推,用腳踢中那人膝蓋。
那人一下子跪在地上。
兩個衙役把那人的雙肩控制住,死死的壓住。
府馬大哈拖著長聲,問道,「你可知罪?」
「小人無罪!」
「無罪為何有人告你?」
府台這一問,差點把張凡笑出聲來!
府台大人這什麼邏輯!?
「小人本是鄉里一個富戶,頗有田產,不料得罪了鄉里一個乞丐,所以遭到誣陷,請府台大人明鑑。」那人大聲道。
「呵呵,」府台含義不明地笑了起來,聲音聽起來十分可怕,「訴狀和供詞我都看了,顯見得是你仗勢欺人,調戲人家妻子,你還敢抵賴?」
「府台大人,小人冤枉!」
「你有何冤枉?」
「府台大人,小人並未調戲他的妻子!」
「並未調戲?誰人可以證明你並未調戲?」
忽然,府台提高聲音問道。
府台的這句問話,聽起來似乎很重視證據,在張凡聽起來卻是十分無奈:
天下之事,證真容易證偽難!
誰主張誰舉證嘛。
那個原告應該提出證據,而不是要由被告自證清白。
看來這個府台大要是要拿這個富戶開刀了。
畢竟那個誣告者,是一個沒有什麼油水的乞丐人,府台大人想要吃肉的話,也要在這個富戶身上咬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