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一十章 最佳的落手點

  「吃飽啦,要不要再來兩碗?」

  黃香香坐在一旁,笑嘻嘻得看著他,很是溫柔的問道。

  女人現在看起來,就像是個嬌滴滴的小媳婦,在看著自個兒男人的那副模樣。

  李子牧身上又有了反應,要不是旁邊坐著沈碧華,這貨恐怕早就衝上去了。強力壓制下心中的慾念,李子牧連忙笑道:「不用啦,謝謝香香嫂子啊!碧華嬸,你做的菜可真好吃,吃的我都快撐死啦。好啦,碧華嬸,香香嫂子,我要去找秦雯啦,就不留在這裡幫你們收拾啦。」

  「嗯,快去叭!小木啊,嬸子忙完要睡一覺,下午帶她們出去玩要小心,遇到事兒千萬別胡來!」沈碧華一邊在桌子上收拾著一邊叮囑道。

  「哎,好嘞!」

  說著話,李子牧就出去了。

  誰知道剛一出門,正好看見兩個女孩兒在門口玩黑子。

  黑子這條色狗搖晃著尾巴,在兩個女孩兒腿上蹭來蹭去的,一副賤骨頭的模樣。不過黑子倒也有些資本,能夠很多高難度的動作,譬如直立行走,凌空翻越等等,惹得女孩兒們咯咯直笑,都沒有發覺黑子在她們身上揩油,卻也看得李子牧牙根兒直痒痒,真想上去一腳將這條色狗踹飛。

  「新月,臭木頭出來啦!」秦雯看到李子牧過來,頓時捅了捅林新月,「快快快,有什麼問題,你來問他,反正我了解的很少。這條趕山犬,一直以來都是他來調教的,知道的再清楚不過啦!」

  哎呦我去!

  聽秦雯的意思,林大美女是有問題要問呢!

  李子牧趕緊上前問道:「怎麼啦,林大美女,有什麼事兒,你只管說。我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麻雀公雞,就是不懂英語,只要你問,只要我知道,一定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保你滿意!」

  林新月被他逗得咯咯直笑:「好啦,李子牧,也沒什麼啦!我聽秦雯說,這條黑狗很厲害,就是想知道,你是怎麼訓練出來的。我有許多朋友,她們家裡都養著小狗,不過和這條狗比起來,它們根本就算不得什麼,你好好和我說說,到時候我在她們面前,也好炫耀一下啊!」

  李子牧一聽,頓時有些釋然。

  原來林新月和其他女孩兒一樣,都是普通的女孩兒,只不過是長得漂亮些,有氣質一些,其他的地方,和她們這個年紀的女孩兒,沒有什麼差別,她也會像其他女孩兒一樣聊些八卦,也想著能夠在朋友面前小小的炫耀一下,偶爾喜歡刺激的事情,有著很多的好奇心。

  這些都讓她在李子牧的眼中,慢慢從天上來到了地上。

  不是林新月在他心中的地位變低了,而是原先她給李子牧的那種高高在上的感覺,慢慢的消失。原來面對著林新月,李子牧甚至會有一些緊張,經過這些天的接觸,李子牧慢慢的放鬆下來,變得越來越自然。

  從這一刻開始,他深信,林新月這樣的女孩兒,肯定能夠讓他泡到手。

  因為她就是個普普通通的女孩兒,而不是不食人間仙火的仙女兒,沒有七情六慾,不懂情愛糾葛。

  只要是懂得愛的女孩兒,李子牧就能夠有讓這女孩兒愛上他的辦法。

  眼珠子轉了轉,李子牧笑道:「切!你認識的,應該都是城裡人,她們能養出什麼樣的好狗來。估計她們買回來的,都是些聽上去名貴的小狗,可在我看來,那些都是不入流的貨色。一句話,城市裡面養出來的狗,很可憐!有時候我看那些狗,甚至像人一樣穿著衣服,我都想笑,這能是狗幹的事兒嘛。」

  「嗯,你說的,倒有幾分道理!」女孩兒若有所思的點點頭。

  李子牧在梁夢二中上高中,有時候從學校出來,在市裡的街道上,也能夠看到很多狗攤。偶爾無聊的時候,李子牧會扭過頭看上兩眼,可沒兩眼便都沒了興趣,這些狗都是些不入眼的貨色。

  不入眼並不是說這狗不好。

  李子牧對狗的種類,向來沒什麼研究,也不懂得名貴稀有,他只是單純的不喜歡。總覺得在城市裡的狗沒有狗樣,根本不像狗,叫他們狗,根本就是侮辱狗這麼一個神聖的名字,所以很多的城裡人,都為他們養得狗賦予新的名字,譬如「丹妮」,「親愛的」,「小寶貝」一類的名字。

  有時候李子牧聽著這些名字,都替這些狗感到憋屈和蛋.疼。

  「李子牧,那你和我說說,你認為,真正狗應該做些什麼?」

  「我覺得嘛,真正的狗,應該不單單只是為取悅別人而活著,它應該活得有自個的價值,有作為一條狗的尊嚴。」李子牧指了指蹲在身旁的黑子,「至少能夠做到像我對黑子這樣,不讓它被一條狗鏈子束縛著,不被人抱在懷裡當玩具,能夠堂堂正正的叫出聲來!」

  頓了一頓,李子牧笑道:「其實我不單單是說狗,我覺得,每個人都應該這麼來活著!」

  林新月聽得是眼中異彩漣漣,越發顯得悵然若失起來。

  李子牧能夠看得出來,林新月的家世很好,向來家裡面管他管得很嚴,之所以說這番話,就是在潛移默化的向她灌輸堅持自我的思想,這樣一來,到時候真的和她好上了,不至於在被家裡人阻撓的時候而有所屈服。

  可以這樣說,李子牧的心機很深。

  很多事情,他提前就在考慮。所以這也是他以後能夠活下來,而且能夠活得很滋潤的最大原因。

  林新月天資聰慧,自然知道李子牧話中的含義。

  秦雯也湊了上來,嘻嘻叫道:「好啦好啦,咱們不說這些啦!臭木頭,這條狗從小跟著你,我一直都很想知道,你是怎麼將它訓練成這樣的!」

  「嗯,李子牧,我也很想知道!」

  林新月瞪著大眼睛,一副很期待的樣子。

  「呃,說起來挺麻煩的,不知道你們會不會願意聽呢!」

  「怎麼不願意,反正《誰有我幸福》還得一會兒才重播,你和我們講講唄!」

  「那好吧,其實說起來,也沒什麼的!」

  李子牧在門口找了個地方坐下來,先是理了理思路,然後便有條不紊的說起來。

  事實上,山村里養狗,只是為了有用。

  很少有人知道「寵物」這個詞,倘若他們知道在城裡,有時候狗吃的比人都還好,也不知道是個啥感覺。反正有一次李子牧看到有人餵狗吃牛肉,眼饞的要不得,不過想想倒覺得沒什麼,那些都是有錢人閒得蛋.疼搞出來的玩意兒,李子牧這個窮屌絲,也犯不著為這事兒而感到傷心難過。

  在圍棋界,流傳著這麼一句話——二十歲不成國手,則終身無望。

  其實悟性和天賦,對於一條好狗來講,一樣必不可少。

  山裡的獵人們,有時候連自個兒都不一定養得活,所以養一條狗,除非是為了純粹的看家護院,要不然一條好的獵狗,在正式成為趕山犬以前,是要經歷很多考驗的,其中一道關口過不去,主人便會徹底放棄,再沒有第二次機會,這一點兒卻有些和現如今的造人選秀有些截然相反的味道。

  所以能夠養一條趕山犬出來,那是得需要眾多步驟的。

  首先是挑狗。

  小狗睜眼以後,挑狗的獵人一到,第一件事兒,就是在一窩狗崽子裡挨個拎。一般來講,母.狗連被拎的資格都沒有。好的趕山犬,從來只有公狗才能勝任,母.狗受不了那麼多的磨練,也不夠兇狠。小狗被拎的地方,是後頸上的那塊皮,看狗的尾巴是否自然伸展,夾到褲.襠里的不能要,那是孬狗的象徵。

  講到這裡,林新月的問題來了:「李子牧,為什麼要拎小狗的後頸?」

  「這個我知道的!」秦雯搶答道,「因為那個地方不會被狗咬到!」

  「哇,秦雯,你好厲害,這都知道!」林新月無限崇拜的樣子。

  「嘿嘿,那是當然,你也不看看本大小姐,我可是宇宙青春無敵美少女哦!臭木頭,你說是不是?」

  「暈倒!秦雯,我只想說,剛才那個答案,你是怎麼想到的!」

  「用人家聰明的小腦袋想出來的啊,怎麼啦!」

  「我暈倒!」

  李子牧很有些無語。

  林新月咯咯一笑,看著面無表情的李子牧,有些疑惑的問道:「怎麼啦,李子牧,秦雯她說的不對麼?」女孩兒說完,瞪著雙大眼睛,等待著李子牧的解釋。

  「不廢話!那么小的小狗,牙都沒長,怎麼咬人!」

  「嗯,嘿嘿,也是哦!」秦雯鬱悶的點點頭,「臭木頭,那你說說看,這是為什麼!」

  「那個地方能夠拎起整隻狗,而且對小狗自身毫無傷害,乃是最佳的落手點,這是經過了實踐考驗的,乃是獵人們絕對信奉的真理。」李子牧笑著解釋道,「而且如果你仔細觀察的話,等到小狗稍微長大一點,狗媽媽在遷窩的時候,也是選則那裡下嘴的。」

  「哎呀,李子牧,你可真厲害呢!」秦雯酸溜溜的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