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元建斌的選擇

  老張看他沉默,多餘的話也沒必要說了。

  吸完最後一口煙長長吐出來,煙屁股丟地上用腳碾了兩下,拍拍他的肩膀,帶著嘆息,「老元,這現在有個工作可是很多人盯著的,你可別因小失大,好好想想吧。」

  元建斌知道老張兩口子都喜歡念初,當然也不可能因為這點事兒就怎麼樣自己,但總有別人盯著。

  抹了把臉,轉身跟著回了家,看到兒子撲過來的身影,若無其事的帶著孩子吃了晚飯。

  晚上,躺在床上翻來覆去沒睡著,腦海里回憶起小時候的事,沒去元繼宗家裡時,自己還是個孤兒,和村里其他沒爹沒娘的孩子一起住在祠堂旁邊的小院兒里。

  每天有村裡的嬸子去給他們做飯,等嬸子們走後,就有大些的孩子來搶自己的飯,那會兒他還小,又不打不過別人,餓肚子那是常有的事兒。

  後來聽說族裡要挑個人去元繼宗家裡生活,當時他覺得至少得挑個年齡大些的,這樣去了就能幫家裡下地幹活啥的,所以自己應該是沒希望了。

  沒想到最後他真被挑中了,當時真感覺一個大餡餅砸自己頭上了。

  到了元繼宗家裡後,開始也戰戰兢兢,總是搶著幹活,每天也儘量讓自己少吃些,還是元淑娟發現他總靠喝水充飢,當時沒說什麼,之後到了吃飯時間,她就先把自己的碗盛的滿滿的。

  再後來,就是自己也能跟著一起去念書了,這一念就是好幾年。

  為什麼想去當兵呢,那是因為去城裡上了學見識到的人更多了,知道他這種農家子當兵是最好的出路,義無反顧的就去了。

  也是那會兒離家遠了,跟家裡的聯繫都是通過元淑娟跟他寫信,兩人這才慢慢確定了關係,再後來她跟著來了這裡,兩人在這結婚生子。

  他的想法是什麼時候開始變的呢?原本最初也不過是想給家裡減輕負擔,讓養大他的爹娘能頤養天年。

  沉思一會兒,元建斌起身坐在床邊,點燃一根煙,看著裊裊升起的煙霧。

  應該是生下大閨女的時候吧,那會兒他就不再把自己當元繼宗家的養子看了,而是單純的女婿身份,所以這麼多年自己沒有老家的消息,也毫不在意。

  就連每個月的10塊錢,也不過是因為自己收入多,不看在眼裡。

  思緒被菸頭燙到打斷,搖搖頭滅了煙,關燈躺下。

  罷了,畢竟還是工作和兒子重要,要是自己真因為這事兒丟了工作,那以後怎麼養兒子?

  他也是真想趁這機會收拾收拾楊秀,卻並不代表他不期待肚子裡那個,這家裡馬上就添丁進口了,以後孩子還要上學,結婚,這都是要用錢的地方。

  至於大閨女,想回去就回去吧,戶口不戶口的也沒那麼重要了,只要自己還活著,那她就得承認自己這個爹。

  元建斌想通了,也很快睡了過去。

  元念初這會兒可不知道元建斌的想法,下午跟著爺爺大伯回了招待所,又重新在他們隔壁開了間房住下了。

  元繼宗和元建國本來就坐了幾天的火車沒休息好,昨晚又沒怎麼睡,早上還早早就起來了,兩人也累了,回了房間洗漱完就睡下了。

  元念初一直等到天徹底黑透,聽著隔壁均勻的呼吸聲,這才把門抵死進了空間。

  得收拾些東西出來,到時候可以帶回去,以後就沒那麼好的機會拿出來了。

  那邊的天氣冷,兩米寬兩米五長,12斤的厚棉被得拿一床,家裡現在自己蓋那床,也是才買不久,8斤重,走的時候得帶上,自己再拿一床5斤重的,天熱的時候用。

  床單被套拿一床新的出來就行,可以和家裡那套換著用,褥子得拿一條,太硬的床自己這小身板可睡不了,既然自己有條件,為什麼要去受那委屈。

  自己的衣服也得準備幾套,從現代批發的服裝里,找出來一套薄棉襖,一套厚棉襖,都是比自己現在穿的大一個碼數,這樣能穿的久些,加上上次才買的,也夠穿了。

  夏天穿的襯衣褲子,同樣找出兩套大一碼的,還有兩套春秋季節,厚一些的衣服,都是素色布料,也看不出什麼款式的,不過是布料好一些,但自己從海城帶回去的,別人也只會覺得到底是大城市。

  找出來兩個軍綠色布料做的超大手提行李袋,使勁把東西塞了進去,兩床棉被和被套衣服就裝滿了一個袋子。

  試著拎了一下,二十多斤的樣子,看著滿滿當當,就是被子占地方而已,不是很重。

  另外一個袋子裝了兩雙自己鞋碼的白球鞋,棉鞋自己有一雙就不帶了,布鞋自己已經學會了,可以回去再做。

  一匹藏藍色,一匹黑色的布料,十斤左右的毛線,一半大紅色,一半卡其色,十雙不同尺碼的綠膠鞋,十雙幹活用的線手套,布料和毛線準備給爺爺奶奶做衣服用的。

  膠鞋和手套準備給大伯家的,也不知道大伯家裡有幾個人,不過這些應該夠了,到時候男的就送膠鞋,女的送線手套就行。

  想了想又塞了兩瓶好一些的白酒,四瓶一般的白酒,兩條中檔的香菸,兩包五斤重的水果糖,兩包大白兔奶糖。

  這些東西是準備拿去走人情的,自己回去爺爺肯定得帶自己去見見族裡的長輩,這些東西可以當伴手禮,又拿的出手。

  包里還有點空隙,又找了一些香皂肥皂,嘎啦油雪花膏,毛巾襪子,頭繩發卡什麼的塞進去。

  至於感冒發燒消炎止痛的常用藥物,都一一拆了出來用報紙包著,上面寫上名字,單獨用小袋子裝好放空間就行,又不會過期,要用的時候從挎包拿就是,別人也不會懷疑。

  看著地上滿滿當當的兩包東西,基本上收拾好了,家裡現在用那些,重新準備個袋子裝就行,自己這三個人,爺爺大伯又沒什麼東西,這點東西輕輕鬆鬆就能拿回去。

  元念初也不想這麼麻煩,可這些東西都是準備過了明路用來打掩護的,不準備齊全真要用的時候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