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沒過追訴時效

  第199章 沒過追訴時效

  離他們正式開始上課還有不到一周的時間,寧梔在這期間把傅潛給她的那份厚厚的關於寧家的資料從頭到尾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然後她發現了一件很奇怪的,關於她出生那年的事情。§.•´¨'°÷•..× ❻➈şⓗ𝔲א.Ⓒ𝕠м ×,.•´¨'°÷•..§

  寧裕當時給她的說法是,心力交瘁沒來得及顧上她,可能是商場上的對手做的,他們找過,但是一直都沒找到,不得已才收養了寧曉霜來緩解家裡人的焦慮。

  可是不對勁,傅潛給她的資料上明明白白寫著,寧曉霜根本就不是寧裕收養的,他沒有去辦相關的手續,是直接落戶在寧家的。

  這說明什麼?

  說明寧曉霜從始至終就被寧裕當成了親生女兒,上戶口的時候也是一樣。

  寧曉霜的生日可以從網上查到,僅僅比自己小了三天,而自己的生日,是養父撿到自己那天的日期。

  寧梔把手放在資料上面眉頭緊鎖,她現在腦子有點亂,不,是非常亂。

  敲了敲自己的腦袋,寧梔現在急需一個人,不是幫她分析理順這裡面的東西,而是來告訴她,她現在腦海里的猜測,是真的。

  顏欣她們趕回了臨城,臨近畢業,學校里還有很多事情她們要去處理,蘇雪婷在緊鑼密鼓的籌備著她的新專輯,她們肯定是不行的了。

  至於家人……寧梔搖搖頭,在確定這件事情之前,她不會告訴他們,免得白惹他們擔心。☢🐠 6❾Ŝ𝓗ⓤˣ.ⓒσⓜ 🎉🏆

  那麼,還有誰是能幫她這個忙的呢?

  剛做完檢查的傅潛接到了寧梔的電話,聽到她問自己現在有沒有空的時候,傅潛毫不猶豫的答應下來,「有空。」

  「你在哪裡?我去找你。」

  傅潛猶豫了一下,報上了個醫院附近的茶館名字,他想著等寧梔過來了自己怎麼著也已經到了。

  「好。」

  傅潛剛放下手機準備挪到輪椅上,沒想到病房門被人推開了,傅洵手裡拿著他的檢查報告走了進來。

  看到他的動作,傅洵微微挑眉,「這麼著急幹什麼去?」

  「有事。」

  「不管你是什麼事,都得在這兒給我把報告分析聽完。傅潛,你應該要為自己的身體負責。」

  三哥難得這麼嚴肅,傅潛頓了頓,收回了手。

  但是傅潛沒想到,傅洵這麼能嘮叨,把他的身體情況分析完不止,還想跟他講講之前的情況,傅潛終於忍不住出聲打斷。

  「三哥,寧梔找我有事。」

  傅洵無語的看著他,「你不早說?」

  傅潛一噎,他早說的話就能逃過這頓嘮叨了嗎?

  一直守在病房外面的林歸沒忍住笑出了聲,然後迅速收斂表情,走進去幫忙。

  傅潛到茶館的時候寧梔已經在裡面了,這讓他幽幽地嘆了口氣。

  考慮到這次見面可能會涉及的事情,寧梔選擇了私密性較好的包廂。

  進入包廂之後,傅潛歉意的看向寧梔,「抱歉,我來晚了。」

  寧梔搖搖頭,她並不在意這個。

  寧梔把文件袋拿出來放在桌子上,「這裡面的所有資料,你能確保它是真實的嗎?」

  →

  「能。」

  「這些資料,你都看過嗎?」

  傅潛點頭,當初他拿到手就從頭到尾都看了一遍,本來是想借著其中關鍵點針對寧家,讓他們解除這個婚約,卻沒想到來的人是寧梔,還被她搶了先。

  寧梔深深吸了口氣,「那你知道,寧曉霜是怎麼上的寧家戶口嗎?」

  「什麼?」傅潛一時間沒搞清楚寧梔的意思,反問了一句。

  「寧裕給我的解釋是,因為我的丟失導致家裡人憂思成疾,不得不去收養了寧曉霜,但是寧曉霜的生日只比我小了三天,我的生日是我爸撿到我的那天,最多出生不過一周,按照出生時間來算,勉強算它過去了兩周,兩周,他們就徹底放棄了。」

  傅潛瞬間反應了過來,按照寧裕的說法,他們收養寧曉霜是因為想要緩解妻子和家人的憂慮,但是這個時間……太短了。

  寧梔手裡摩挲著茶杯,她的情緒其實挺平靜的,但是這種平靜對於她來說,不是什麼好事兒。

  「而且還有一件事,寧曉霜是哪裡來的?寧裕沒有辦理過正規的收養手續,總不能寧曉霜也是他撿來的吧?而且還正好是在我丟失後幾天撿來的?我爸他們醫院,可沒那麼容易丟孩子。」

  寧梔抬頭看向傅潛,「況且,我們還見到了疑似寧曉霜親生父母的人。」

  包廂里有些安靜,傅潛逐漸捏緊了拳頭,他們不該將人朝著最壞的方向去想,但是寧裕,他們不得不這麼想。

  寧梔放下茶杯輕出了口氣,「其實我只是想找個人認同我的猜測,我不想跟他們有什麼關係,但是寧裕一而再再而三的試探我的底線,甚至恨不得毀了我。」

  「這樣的人,他真的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傅潛看著寧梔,突然有些不安,忍不住想要去抓她的手,卻在剛剛抬起的時候生生忍住了。

  短暫的安靜過後,寧梔再次開口,「謝謝你,傅潛。」

  「我沒有為你做什麼」傅潛搖頭。

  「謝謝你能夠聽我講這些。」

  寧梔找到傅潛,一來資料是他給的,二來對寧家的情況他也算了解,不用再費勁去跟他講自己和寧家之間的糾葛。

  離開茶館後,寧梔把電話打給了律師王華,後者已經幫她處理了兩件事,也不差這一件了。

  電話接通後,寧梔問了一個問題,「時隔二十多年的遺棄罪,能判嗎?」

  王華律師愣了愣,「遺棄罪?」

  「對。」

  「遺棄罪的追訴時效是五年,根據我國刑法第87條第2款的規定,遺棄罪的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持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寧梔握緊了手機,「如果被遺棄人當時還是個剛出生的嬰兒呢?」

  王華律師已經猜到了什麼,聲音變得愈發嚴肅,「被遺棄人長大成人,自身已具備了獨立生活能力的,此時遺棄人不再負有扶養義務,其遺棄行為自被遺棄人具備了獨立生活能力之日起視為終了,也就是成年那一天。」

  寧梔閉上了眼睛,輕聲說道:「還沒過追訴時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