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太子勝
「接下來便是今夜的重頭戲了!
從我左手邊上場的是太子,主練七十二路擒拿手和洪拳,僅用一個月便打上了甲等拳台,戰績是二十三勝,零敗!
從我右手邊過來的則是雙刀輝,人送外號超級無敵殺人王!殺人不眨眼,生活在鋼鐵叢林裡的兇殘猛獸!」
台下,主持人高昂的聲音刺激著在場觀眾的腎上腺素。
尹秀有些不忿:「怎麼我打擂台的時候就沒人報幕?」
金四爺冷笑,「誰會在意一具屍體叫什麼名字?」
「那倒也是。」
尹秀釋懷,將雙手背到腦後,換個姿勢,舒舒服服地靠在了沙發上。
金四爺不發話,他便也不開口,只是沉默著,靜靜觀看場上的拳賽。
「你知道嗎?雖然你們這幫人,一個個都是頑劣之徒,不是江洋大盜便是通緝犯,真要抓起來打靶,就是每十個人里放掉一個都算天公不開眼。」
金四爺用手指敲了敲沙發,「可我並沒有那麼討厭你們,相反我把伱們這些拳手當做孩子,這些年來,我雖然也會罵人,打人,可從未在任何拳手身上押注過一毛錢。
不為別的,因為我尊重你們,你們每一滴汗,每一滴血都有它的價值。」
尹秀輕笑,「所以你認為我不尊重你?畢竟我用了些手段。」
金四爺轉過頭瞥了他一眼,「你和大狗熊都已經付出代價了,那這事便算是一筆勾銷了,你不用擔心我還為這個找你的麻煩。」
【那就是說會為了別的事情找我麻煩?】
尹秀正想等他說出口,金四爺卻又閉嘴不語,只是把心思專注在拳賽上。
據說很多刀客練刀的時候,其實用不上刀子,他們可以拿一根棍子,一條毛巾,甚至什麼都不拿,將兩條手臂當做長刀揮舞便可。
由此許多人又練就出一套拳法,揮刀的時候,那刀便寒光刺眼。
出拳時,又是虎虎生風,一對拳頭像是兩顆飛星,叫人眼花繚亂。
雙刀輝正是這樣習練的,以至於這會兒他跟洪勝對攻,完全不落下風。
一招一式之間步走龍蛇,殺氣騰騰。
「雙刀輝,如果哪天過五關的時候他在,你會很麻煩,雖說他已把拳法練得跟刀法差不多,可要怎麼形容呢,他的刀有一種無法抗拒的魔力,見過一眼便叫人著迷。」
金四爺陶醉地轉過頭來,「我這麼說,你服氣嗎?」
尹秀淡淡說道:「我只會打,不會評價,這兩人什麼陣勢,路數,我都不清楚。」
金四爺也表示贊同:「只打架,不說話,對一個拳手來說是好事,就是那些混江湖的,如果能記住這個準則,也是一件好事,因為口角而帶來的廝殺,還少嗎?
今天你說句別人不中聽的,明天就可能有好幾個人得為此橫屍街頭,那些出來混的,把面子看的比什麼都重要。」
他抽了口菸斗,搖搖頭。
「可是吧,你要是想做大事,只劈友不說話也是不行的。只打架不動腦子,一輩子都是矮騾子。」
尹秀咧嘴,「我又不想做什麼大事,別人罵我,我避著他,別人打我,我打回去就是了,要是有人想砍我啊,我的刀比別人更快就行了。」
「你不想?」金四爺低聲笑了起來,「你要是不想的話,好好的工程師不當,會跑這裡來打拳,搏命?」
尹秀不動聲色地將手掌在褲子上擦了擦,臉上還掛著笑容,「我欠了債啊,而且我更喜歡快錢。」
金四爺將菸斗在桌上敲了敲,抖出一些焦黑的菸絲,沒有抬頭。
「欠債?以你這樣的身手,哪能有什麼欠債?那些人應該換個說法,說是孝敬你的還差不多。
至於是為了賺快錢這事,我也不信。我在九龍城寨待了幾十年,什麼人沒見過,對別人從未看走過眼,也從不輕易相信一個人,我只要看那人的眼睛一下,便知道對方想做什麼,喜歡什麼怕什麼。
我之所以說你不是,是因為你跟別人不同,你的眼裡沒有對金錢的欲望,顯然你是為了別的事情來的,對嗎?」
金四爺抬頭,眼裡閃過一絲精芒,叫尹秀心頭也莫名地揪了一下。
不打算從尹秀嘴裡得到實話,金四爺拿起菸斗,指向拳台。
「那人跟你一樣,也不是為錢來的。」
他口中的那人正是洪勝。
「其實他一進來,第一眼我就認出他了,和力勝龍頭洪武的兒子,太子勝。」
像是回想起了什麼往事,金四爺的眼神頗為迷離。
「他還是跟十年前一樣,強壯,挺拔,誰都不服的那股傲氣,沒什麼變化。而我呢,我卻衰老了許多,真是歲月不饒人啊。」
他看向尹秀,「我說了,他跟你一樣,不是圖錢來的,但與你不同,對於他的目的,我卻是很清楚。」
頓了頓,金四爺吐出幾個字,「他想殺我。」
尹秀愣了一下,雖說之前他就已想到,洪勝進入城寨一定是跟自己一樣,有某種理由。
可如果要殺一個人,直接殺就是了,何苦大費周章來打什麼擂台,不管是用劍還是用槍,躲在暗處等目標出現,一眨眼的時間,或者多費點功夫,總是能解決的。
洪勝這樣,未免有些捨近求遠,多餘了。
似乎是看出尹秀的疑惑,金四爺笑笑:「殺人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手起刀落就是了,但報仇不是。
報仇是一件很講究的事情,如果是光明正大的那種,便要遞名帖,約時間,再叫上幾個公證人,雙方堂堂正正地決鬥。
決鬥的前一天,復仇者還要參拜祖先,把自己報仇的動機和目的說清楚,如此才算是光明正大。
這裡是港島,不興北方那一套,就是死了老子,只要錢給夠了,雙方還是可以和和氣氣坐下來,談生意,交朋友,哪裡有什麼公開決鬥一說。」
金四爺拿出松木做的火柴,在鞋底一擦,火焰便躥了出來,盯著看了一會兒,在火焰即將熄滅時,他才將菸斗湊上去點火。
「可太子勝不一樣,他身上有一股別人沒有的膽氣和俠氣,他找我報仇,便是打算在眾目睽睽之下與我決鬥,然後把我三十年的成果和這幅身軀一起粉碎,如此他才覺得算是報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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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