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李仁罕之死

  第484章 李仁罕之死

  一朝天子一朝臣,亘古不變的道理。李仁罕身為後蜀開國功勳,恃功傲君,他的下場可想而知。

  在孟知祥指定的即位託孤重臣中,趙季良是宰相兼地方節度使,王處回是樞密使,李仁罕、趙廷隱、張業都掌握一部分禁軍兵權同時還為地方節度使,張公鐸、侯弘實掌握一部分禁軍兵權。其中李仁罕與趙廷隱還存在很深的私人恩怨,二人曾爭奪東川節度使。

  16歲的孟昶顯然不是這幾位的對手,如果這幾人聯合搞事情,後蜀變天是分分鐘的事。如今,李仁罕帶頭出圈,趙季良、王處回忠於孟氏,形成了明確的政治站隊,後蜀權力轉移過程中的第一場政治大清洗即將到來。

  孟昶即位後,先給幾位顧命老臣封官加爵,趙季良、王處回、李仁罕等皆有賞賜,自不必細表。

  這時,李仁罕表現地極為囂張跋扈,他直接向皇上索要禁軍的最高統治權——判六軍諸衛事。一般來說,「判六軍諸衛事」和「天下兵馬大元帥」都是自帶政治光環的,基本是接班人的標配,有時候甚至超過「皇太子」的封號,所以後唐李從榮寧可要「判六軍諸衛事」,也不要「皇太子」。

  李仁罕派人傳話給孟昶,然後就派心腹去學士院監督詔書的起草工作。這已經不是向皇上索要,而是「命令」皇上。

  在趙季良等人的運籌帷幄之下,孟昶答應了李仁罕的奏請,並且用「買一贈一」的方式予以化解,宣布新設置一支禁軍,並且用各位功勳舊將子弟和烈士子弟擔任統帥。

  於是,李仁罕、趙季良、於元振、張業、侯弘實、趙廷隱等人的兒子全都成為這支禁軍的統帥。

  名正言順地稀釋了李仁罕的權力,並且籠絡了趙廷隱等人,為李仁罕設置阻力。

  除了李仁罕之外,利州昭武軍節度使李肇,同樣居功自傲,聽到孟昶即位的消息後,沒有按照規矩來中央朝見,而是故意慢慢悠悠、磨磨蹭蹭,僅在漢州就停留了十幾天,期間每天與親戚朋友花天酒地。

  就這樣,孟昶即位兩個多月之後,李肇才不慌不忙地來到成都。進了成都之後,李肇就說自己得了足疾,需要拄拐上殿。來到大殿之上,見了幼主孟昶,李肇也託疾不跪,只是沖孟昶微微點頭,意思一下。

  在封建時期,臣子見君是要「急趨」的,就是小碎步快走,藉以表示對主公的敬畏。只有那些立了大功的,皇上才會賜一個特權,「入朝不趨」,允許你慢慢走。但一般情況下,這也只是一個名譽特權,入朝的時候該怎麼趨,還得怎麼趨,誰敢在皇上面前真的腆胸迭肚、踱著步子?

  李肇就敢,拄一根拐棍,「對不起,腿腳不靈便。」不僅不急趨,甚至敢不下跪。簡直要做李仁罕第二。

  孟昶剛剛即位,李仁罕、李肇之輩就敢如此輕慢君王,如果再不整治,何以服眾?

  史書雲孟昶的嫡系親信——韓繼勛、韓保貞、安思謙等揣度聖意,聯合起來編造謠言,誣陷李仁罕謀反;另有記載說是趙季良、王處回是幕後主使。總之,忠於孟昶的一派要動手了。

  趙季良、王處回秘密聯合了與李仁罕有仇的趙廷隱,隨後在殿中埋伏下刀斧手。趁李仁罕上朝的時候,伏兵四出,把他生擒,然後拉出去斬首示眾。

  李仁罕在孟知祥還活著的時候,就已經顯露出了囂張跋扈的一面,與他的外甥張業一起欺男霸女無惡不作,侵占百姓田宅。甚至對前蜀的宮嬪還有非分之想,只是懼怕孟知祥而暫時壓制,等孟知祥去世後,他們就徹底放飛自我了。

  一代名將李仁罕,就這樣匆忙地結束了輝煌燦爛的一生。

  隨後,孟昶下詔公布了李仁罕的種種罪狀,連同李仁罕的兒子、黨羽等一律誅殺。

  下面是見證奇蹟的時刻:李肇的足疾瞬間痊癒,腿腳也恢復了往日的靈活,入朝急趨、跪地磕頭,承認錯誤。

  有人建議孟昶將李肇誅殺,然而孟昶卻念李肇昔日功勞,留了他一命,讓他以太子少傅的名義退休,舉家遷往邛州安置。

  孟昶不僅寬大處理了李肇,還給張業加了宰相銜。

  張業是李仁罕的外甥,原名張知業,為避孟知祥的諱,改為張業。他與李仁罕同為孟知祥嫡系,跟隨孟知祥入蜀,南征北戰,立功無數。而他手中正握有禁軍兵權。

  在當時,跋扈不臣的不僅僅是李仁罕、張業、李肇,他們只是最出格的、最過分的,史籍記載,孟知祥的老部下基本全都不服16歲的小屁孩兒孟昶。如果孟昶利用趙季良、王處回、趙廷隱將「李仁罕事件」擴大化的話,只會出現兩個結果:

  1,內部分裂,功勳舊將人人自危,從而誘發叛亂;

  2,趙季良等人成為後蜀貪吃蛇,把李仁罕等人的權力逐漸收攏,隨後架空孟昶。

  駕虎驅狼,還須防虎成患;畜狼防虎,切忌引狼入室。

  只殺一個李仁罕,起到震懾作用即可,不宜在皇權沒有得到充分鞏固的時候大開殺戒。這是政治鬥爭中的生殺智慧。

  值得一提的是,李仁罕的外甥——張業,這條漏網之魚非但沒能從中學到教訓,反而變本加厲,在隨後的日子裡繼續我行我素,不僅貪贓枉法,甚至敢招降納叛、藏匿亡命,還私設公堂、設置私人監獄。

  No zuo no die,why you try?

  在李仁罕被殺的十五年後,張業重現了李仁罕被殺的場景,在上朝的時候被埋伏好的武士誅殺,孟昶下詔公布其罪行,家產全部充公。

  史官也評論李仁罕等,直言不諱地說他就是自己「作」死的,「自己作之者也。」(《十國春秋》)

  孟昶即位三個月之內,就通過誅殺李仁罕穩固了政權,隨後,就繼續趁火打劫,利用後唐的內亂鯨吞蠶食後唐西部的土地。雙方在秦嶺以南爆發了激烈的邊境衝突。

  而在後續的處置過程中,後唐李從珂政權的致命弱點也得以展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