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我憑什麼去成為歌王呢?

  「曦曦,曦曦,想什麼呢!」程明明的聲音低如耳語。

  姜佑曦醒覺過來,笑了笑,「沒什麼,想起以前的一些事。」

  程明明沒有追問,她只是姜佑曦的經紀人。

  雖然作為經紀人,最好也能和自己的客戶建立不錯的私交。

  如果只有冷冰冰的工作關係,這樣的經紀人往往是不能陪伴客戶走到最後的。

  但她並無意去扮演一個知心大姐姐的角色。

  這種角色不適合她。

  所以她會偶爾溫柔地說「想說就說吧,姐聽著」,但絕不會去說些安慰的話,開解的話。

  現在姜佑曦不想說了,她也不會多問。

  姜佑曦則仰頭看著天花板上簡潔的線條,回憶著那次現場觀看鬼臉樂隊謝幕演出的震撼。

  那是在一間廢棄廠房裡,以前是一個國營工廠,但是據說要拆掉建成別墅區。

  廠房裡悶熱,空氣不好,汗臭味、煙味、酒精味和一些人的狐臭味混合在一起。

  但是數百個年輕人們興奮地走來走去,絲毫不在意那些難聞的氣味。

  他們討論著即將看到的偉大表演,惋惜著鬼臉樂隊即將解散。

  幾台掉了漆的老舊大風扇吱呀吱呀地吹著,也吹不走人們心中的燥熱。

  姜佑曦牽著一個女孩兒的手,那是樂器行老闆的女兒,名字叫呂丹青,比他大兩歲。

  呂丹青相貌清秀,即將年滿18歲,青春氣息逼人。

  柔軟纖細的腰肢,和腰肢下那挺翹,總是牢牢地吸引著姜佑曦的目光。

  剛才進門的時候,姜佑曦很緊張。

  因為他只有一張票。

  可是呂丹青很喜歡這些地下樂隊,尤其是喜歡鬼臉樂隊。

  要是知道他有鬼臉樂隊謝幕演出的票而不帶她去,她肯定一個星期,不,一個月不會用她甜甜的糯軟的小嘴親吻他。

  幸虧守門的那幾個看了一眼票,又沖呂丹青笑了笑,就放他們進去了。

  清晰的記憶,只到一些人搬著架子鼓等放在臨時舞台上,架設好燈光為止。

  很快鬼臉樂隊的四人就低著頭魚貫入場,穿著很隨意,每個人都帶著鬼臉面具,看不到他們的相貌。

  接下來就像一場狂歡的夢境。

  迷離,混亂,高亢。

  令人瘋狂的音樂,狂亂搖擺的手臂,女人們的尖叫,男人的跺腳。

  舞台上的四個人,如同神靈降臨,主宰了此地數百人的喜怒哀樂。

  人們揮汗如雨,激情四射,隨著那一首首動聽的音樂吶喊,用最激烈的扭動來施放自己內心種種被壓抑的情緒。

  姜佑曦已經不記得自己在那場演出時做了些什麼。

  回想起來,應該也就是和大家一起,揮手,吶喊,扭腰,跺腳之類的吧。

  散場以後,他興奮地抓著呂丹青的小手,和她聊了很多。聊音樂,聊夢想,大概是這些吧,記不太清了。

  呂丹青之前在演出現場時比他還狂野,此時卻沉靜下來,溫柔地對他笑,一身茉莉花香的洗髮水味混合著輕微的汗味。

  他想多聞聞。

  呂丹青高考發揮不好,準備再復讀一年考個985學校。

  所以她前陣子心情很鬱悶。

  姜佑曦衷心地希望這次看鬼臉樂隊的演出,能讓她心情好起來,明年考個好大學。

  兩人沒有急著回去,而是繞到附近的公園。

  到了四下無人的時候,呂丹青忽然呼吸急促起來。

  姜佑曦讀懂了她的眼神。

  畢竟,他是最擅長察言觀色的。

  他稍稍猶豫後,便決定順從自己的慾念和她的慾念。

  僻靜的角落裡,兩個少年少女完成了人生第一次的對新領域的探索。

  他覺得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幕。

  清秀的少女長發披散,落在雪白的香肩上,秀氣潔白的雙手撐著疙疙瘩瘩的樹皮,咬著牙,回頭看著他,眼神複雜之極。

  之後的這一年時間裡,呂丹青忙著學習,姜佑曦則一邊打工,一邊如饑似渴地學習樂理知識。

  兩人約會的次數並不多。

  具體幾次肯定是數不清了,但肯定不超過10次。

  平均一個月不到一次。

  至於做那事的機會更少,僅有的幾次都是在公園的角落裡。

  用著同一種姿勢。

  然後在2000年的5月,姜佑曦被選中成為華宇的練習生,簽下有可能讓他飛黃騰達、也可能讓他浪費人生最美好時光的賣身契,離開了明鑫樂器行。

  而呂丹青考得仍然不理想,達不到富旦大學的錄取線。

  但因為她家是北境的,在北境還有房子。

  如果她去讀北境的學校,找找關係,是能夠讀一所高排名985學校的。

  於是,幾經考慮後,老闆遣散了店員,賣掉了明鑫樂器行,舉家返回北境。

  後來姜佑曦和呂丹青還通過電話和LL聊過很長一段時間。

  但是練習生的日常是枯燥的,日常排得相當的滿,是沒有多餘時間談情說愛的。

  他不是不喜歡呂丹青。

  而是真的沒時間去想她。

  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想來她也是如此吧。

  而且進入大學後的她,變化也很大。

  漸漸地,兩人的聯繫越來越少,語氣也越來越淡。

  終於,不知什麼時候,姜佑曦才發現,和呂丹青已經有超過半年沒有聯繫了。

  然後是一年。

  在2000年的年尾,一名叫做「彭斯璋」的歌手橫空出世,用一首首經典的歌曲,迅速在樂壇站穩腳跟。

  聽著周圍人的議論,姜佑曦其實並不覺得奇怪。

  鬼臉樂隊的主唱,「青面鬼」本就不可能是平凡之輩。

  而且有「林可」為他寫歌,其崛起幾乎是一種必然。

  至於林可,被鼓手喚作「小可」的帥氣吉他手,因為聲線很迷人,對女粉又特別溫柔,被人稱作「花心鬼」。

  姜佑曦只知道其姓杜。

  至於具體叫什麼名字,一直到2002年,攝影醜聞爆發前不久,他才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裡得知。

  而鬼臉樂隊的另外兩名成員,在舞台上被稱作「赤發鬼」的鼓手和「長發鬼」的貝斯手,他一直不知其名。

  也沒有機會再次相見。

  然後在去年,他終於打聽到「林可」杜采歌的隱居之處。

  雖然囊中羞澀,他還是花了大代價租下了那個單元頂樓的房子,只期待有一天能和杜采歌偶遇。

  他很期待杜采歌認出他時的樣子。

  那時他會大聲告訴杜采歌:「是你們,讓我走上了音樂的道路。」

  想到這,姜佑曦搖頭失笑。

  「明明姐,你還記不記得,我們在請杜哥給我寫歌的時候,他說我其實更適合演戲。」

  「恩,記得。」

  姜佑曦又笑了笑,眼睛裡有一些晶瑩:「其實我也知道,自己在唱歌方面的天賦不是特別好。」

  「其實還算不錯的。」程明明中肯地說。

  「還不錯,也就是說不夠好。所以杜哥真的是因為把我當朋友,給我面子,才給我寫歌的。否則以我的資質,他應該是根本沒興趣與我合作吧,因為我根本不可能達到他的要求。」

  程明明問:「你覺得他的要求是什麼?」

  「至少成為歌王吧。」

  「怎麼可能,歌王沒那麼廉價。」

  「可是你看啊,杜哥只給6個人加1支樂隊寫過3首以上的歌。」

  程明明也是圈內人,稍稍一想,便點點頭:「是這樣。」

  「樂隊是行者樂隊,國內的殿堂級樂隊,本來就是最頂尖的,現在更是已經成為傳奇了,首屈一指。」

  「那6個人,全部是歌王歌后。正好3位歌王,3位歌后。區別只在於,李玲玉是在認識杜哥之前,就已經有了歌后頭銜。其餘5位都是被杜哥一手捧起來的。」

  姜佑曦的臉上寫滿自嘲:「所以,我說杜哥對合作歌手的要求,最低是歌王,沒說錯吧?」

  程明明沉默了片刻:「沒錯。」

  「而杜哥給我寫了5首歌。」

  「是的。」

  「所以,他內心深處是期待我成為下一位歌王,應該沒錯吧?」

  「或許吧。」

  姜佑曦痛苦地閉上眼睛:「可是我沒有這資質。唱功我可以努力,可我沒有一把好嗓子,我的上限在這裡。我怎麼可能成為歌王呢?我憑什麼去成為歌王呢?」

  程明明嘆息一聲,說道:「別把自己逼得太緊了。有些東西,不是努力就能得到的。我知道你很失落,可你是一個大人了,我不會再哄著你,這個世界也不會再哄著你,你要學會接受這種失落。」

  「這個世界從來就沒哄過我,」姜佑曦努力擠出一個笑容,「你覺得我該怎麼辦呢,明明姐?」

  程明明在他肩膀上重重地拍了一下:「作為經紀人,我當然希望你把通告都接了,代言都接了,這都是錢啊,我也要恰飯的啊。」

  頓了頓,她又笑道:「不過作為你姐呢,我得說,錢啊,夠用就行。人還是得有點別的追求,不能掉到錢眼裡面去。」

  姜佑曦的眼神有點黯然:「可我還能追求什麼呢。」

  「別問我,我不是你媽,不能幫你做任何決定。」程明明喝完最後一口啤酒,起身丟進垃圾桶里,然後拿起自己的包。

  「我懶得回去了,就在你樓上睡一晚,沒問題吧。」

  「沒事,姐你隨意。」

  「那我先去洗澡了。你別熬太晚,明天的日程很緊,我讓李佳琪和司機明早6點半到樓下等。」

  「知道了。」

  等程明明離開,姜佑曦又恢復了之前的姿勢,仰頭看著天花板。

  「我該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