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礦場救人
任務酬金四萬五千刀元,戰場上撿到的裝備,賣了三十幾萬刀元。
黑洲戰亂不斷,房價十分便宜。
任務結束的方圓,用十萬刀元,買了一棟占地面積五百多畝的山莊。
長寬六百米左右的山莊,有一棟地下一層地上兩層的別墅,泳池、草地等一應俱全。
山莊之前的主人,是一個名叫斯科特的老外。
利亞利斯戰亂,很多有錢人都跑了。
房價暴跌,還是永久產權,方圓毫不猶豫的入手了一個山莊。
「還有二十九萬多刀元,做點什麼呢?」
二十九萬多刀元,折算成龍幣,還不到兩百萬。
龍國二線城市,面積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就要兩百多萬。
衣錦還鄉?他在龍國沒有家人,卡里的錢不夠多,如何衣錦還鄉?
「水電氣還能用,通信、上網都沒問題,弄一個自己的網站。」
考慮一番後,方圓出去買了一輛二手皮卡車,兩台筆記本電腦。
吃了一頓難以下咽的飯菜,回到山莊之後,方圓上網查資料。
他的槍法,是憑感覺,沒有系統的學習。
仗著強悍的電腦技術,方圓下載了一些視頻和資料。
每天看看視頻和資料,然後練一練槍法。
時間如流水,轉眼就是一個多月。
「使用雷暴狙擊步槍,距離兩千米的靜止靶,我已能百發百中。」
「移動軌跡恆定的固定靶,算一下移動距離,應該也能打中。」
「使用雄鷹手槍,距離兩百米的靜止靶,命中率九成多。」
清點了一下子彈,方圓駕車出門。
雷暴狙擊步槍的子彈所剩無幾,槍管也得換新了。
「圓滿級別的小李飛刀,突擊步槍用不著了,手槍的作用也小了。」
遠距離的廝殺,狙擊步槍綽綽有餘。
以他強悍的力量,使用小李飛刀,能幹掉距離一千米的目標。
買了二十盒狙擊子彈,兩根狙擊槍的槍管,十盒手槍彈,定製了五百把飛刀。
回山莊練了練飛刀,方圓給自己取了個刀魔的綽號。
機械化生產的飛刀,成本微乎其微,五百把飛刀,只用了一千刀元。
「狙擊子彈每盒一百顆,兩千顆狙擊子彈,能用很長一段時間。」
「手槍彈每盒六十顆,六百顆手槍彈,也能用很久。」
三天後,方圓去拿了定製的飛刀,上網查了查適合自己的任務,接了一個救人的任務。
「完成救人任務,系統獎勵宗師級八極拳?」
帶上雷暴狙擊步槍,一盒狙擊子彈,兩支雄鷹手槍,六個滿裝彈夾,三十把飛刀,方圓開著二手皮卡車,直奔二十幾公里外的碼頭而去。
來到目的地,看了看遠處的龍國官兵,不想引起誤會,方圓打了個電話。
「程先生,我是刀魔。」方圓招了招手,笑著走了過去。
身穿制服的陳耀,給方圓介紹了另外七個僱傭兵。
這次的任務,是去一百公里外的礦場,將龍國員工轉移到眼前這個碼頭。
除了方圓與七名僱傭兵,還有一個小隊,總共十八人。
任務酬金,每個僱傭兵十萬刀元。
龍國小隊開了一輛越野車,三輛裝甲運兵車。
一行人離開碼頭,前往一百公里外的礦場。
利亞利斯到處都在打仗,任務酬金看是很高,卻有很大的風險。
「夥計,我是暴熊,你為什麼選擇用雷暴?」
「刀魔,威力大,能打人,也能打裝備。」
使用雷暴狙擊步槍的僱傭兵少之又少,雷暴威力是很大,有效射程也有兩千米,但雷暴太重了,槍聲太響了,經驗豐富的狙擊手,很少使用雷暴。
要是能買到龍國生產的榴彈狙,方圓絕對不會用雷暴。
跟龍國的榴彈狙相比,雷暴的威力不值一提。
榴彈狙有效射程兩千米,不但能打裝備,打人的時候,一次就是一片。
坐在裝甲運兵車之中的方圓,跟幾個同行閒聊。
龍國小隊負責開車,沒有戰鬥的時候,僱傭兵沒什麼事。
走了不到三十公里,就遇到了戰場。
車隊繞開戰場,繼續趕往礦場。
三個小時後,車隊來到礦場外面。
龍國小隊的隊長血狼,用望遠鏡看了看,皺著眉頭說道:「礦場被叛軍占領了.」
「血狼,你有什麼想法?」方圓問道。
「刀魔,你是狙擊手,去那個山坡上」血狼下達命令。
方圓帶著自己的裝備,直奔右側的山坡而去。
他更適合充當突擊手,帶著狙擊步槍的他,被當成了狙擊手。
自恃槍法還不錯的方圓,不介意客串一下狙擊手。
龍吟鐵布衫和虎嘯金鐘罩達到圓滿,他的身體防禦力暴漲,視力、聽力.力量都提升了很多,不算上次任務,他又苦練了一個多月的槍法。
天氣良好的時候,離他兩千米左右的人,方圓都能看清楚。
暗自戒備的方圓,來到山坡上,仔細看了看四周,沒有發現叛軍。
找了個合適的位置趴下,取下礙事的瞄準鏡。
「刀魔就位。」方圓按了一下通話器。
依次匯報了一下情況,確認礦場員工被關押的位置,營救行動拉開序幕。
「刀魔,吸引火力。」血狼的聲音響起。
方圓調轉槍口,一槍幹掉大門外的一個叛軍。
高速旋轉的大口徑狙擊子彈,直接讓叛軍變成無頭屍。
速度如風的方圓,不等叛軍反應過來,秒殺另一個叛軍。
接連死了兩個人,叛軍陷入動亂。
與此同時,血狼帶著小隊,潛入礦場的車間。
另外幾個僱傭兵,也在射殺礦場外面的叛軍。
「秒速五米左右,距離八百七十幾米」
拉動槍栓上膛,默默估算一番,方圓槍口有移少許,再次扣動扳機。
激射而出的子彈,撞在一個叛軍身上。
「很好,再來。」
估算叛軍的移動軌跡和速度,微微轉動槍口,方圓一次次扣動扳機。
一個彈夾的狙擊子彈打完,換上備用彈夾。
雷暴狙擊步槍的彈夾,滿裝十顆狙擊子彈。
「尼瑪,火箭筒。」
發現一個叛軍扛著火箭筒,方圓當即瞄準被扣動扳機。
靜止狀態的叛軍,還沒來得及發射火箭筒,就被他一槍命中胸口。
速度越來越快的方圓,幹掉一個又一個叛軍。
大口徑狙擊子彈,威力讓人咂舌。
選擇打頭,就是無頭屍!
打中身體,直接飛起,就算沒有變成兩截,背後也會出現碗口大的洞。
「幾個叛軍站在一起,一穿二?」
看著遠處那一排叛軍,方圓瞄準並扣動扳機。
快若閃電的狙擊子彈,命中第一個叛軍的脖子,第二個叛軍的胸口.
「一次幹掉三個叛軍,雷暴的威力太猛了。」
拉動槍栓,子彈上膛,尋找目標,一槍秒殺。
有效射程兩千米的雷暴,射殺離他七八百米的目標很輕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