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8章 犯罪天賦
相比即將發生的事,金元林覺得失去理想,正視自己的時候卻是最痛苦的時刻。【,無錯章節閱讀】
多年以來經營出來的信心,被一個娛樂圈的人打的粉碎。
也許自己真的沒什麼犯罪天賦。
從開始崇拜天命的時候,就已經陷入不能自拔的境地。
所謂的沒有合適的幫手,其實是因為自己能力不夠,如果有比肩天命的能力,恐怕早有無數人趨之若鶩的拜倒在自己腳下。
「還愣著幹嘛?」懷特的槍管頂了頂金元林後背。
金元林突然轉過身來。
「懷特先生,請你務必要說實話。」
「?」
懷特滿臉詫異,什麼?
這是提問的時候嗎?
「你覺得我有犯罪天賦嗎?我指的是盜竊這一行,我是你見過的竊賊裡面,大概能排到什麼程度?」
金元林迫切想知道自己在別人心裡的想法。
懷特和夥伴們面面相覷。
但這時候偶發的善心,讓懷特認真考慮這個問題。
「你在我認識的竊賊裡面……」
懷特皺著眉頭仔細搜尋記憶。
「大概能排到一百開外吧!」懷特很認真的回答。
畢竟人家問的是職業上的事情,他必須認真對待。
「一百開外?」金元林心臟瞬間被收緊,血液里的衝動深深埋進血管里,變成冰涼。
其實懷特說的很認真,並非無的放矢。
作為布里克街僅次於加納的大佬級存在,他平時接觸的犯罪份子可謂五花八門。
從搶劫,殺人,盜竊!
到詐騙,仙人跳和收保護費。
連認識到聽說,幾乎能成為他目中焦點的盜賊,金元林絕對排到一百名開外了。
金元林瞬間被澆上一頭冷水。
「那我和天命差距有多大?」
看著金元林幾乎充血的雙眼,懷特差點笑出聲來。
作為流氓混混,幹嘛在意這些小事?
你憑什麼跟天命比?
那不僅盜賊界的傳奇,也是整個犯罪界的冠軍。
不管他是被人爆頭,還是在太平洋的小島上享受人生,他所做的事說是驚天動地都一點為過。
畢竟能讓全世界警察和銀行都束手無策的人,經此一人而已。
「你和他的差距,可以用光年來計算。」
懷特雙手伸開,比了個無限大的誇張姿勢。
金元林像是被人一下抽乾了靈魂,「原來我一直都是在自我麻醉……我和天命差距好大。」
「請自信點,不是好大,你應該用巨大或者誇張的大,無與倫比的大。」
懷特毫不吝惜打擊對方的信心。
他看的出來,金元林把盜賊當成事業。
其實一般犯罪者,把這些事當成事業的人不多。
畢竟算不上光彩的事,除非是做到加納和懷特這種人見人怕,有固定情節和傳說的傢伙。
否則區區毛賊,有什麼資格介紹自己?
難道你出門能跟人自我介紹,「鄙人職業盜賊,請多多關照?」
這也太離譜了。
但懷特敢說自己是布里克街說一不三的老大。
畢竟上面還有個哥哥,他才是說一不二。
像金元林這種傢伙,在懷特心裡,其實就是不入流的盜賊而已。
乾的是最沒格調的工作,你聽說過天命幹過給人丟大便的事嗎?
只要給錢就乾的,那一定是最沒格調的傢伙。
能把犯罪干出藝術的傢伙,那才是犯罪界的天才。
比如天命周密的盜竊計劃。
青鳥天衣無縫的詐騙。
厄爾讓人嘆為觀止的搶劫,這都是值得在犯罪界濃墨重彩,大書特書的傳奇。
就憑這傢伙?
真看不出哪裡有犯罪天分,充其量就是膽量比較大而已,至於其他,恐怕就是嚴重的妄想症吧。
「好了,我覺得你現在不應該思考這個問題,難道不該想想待會用什麼方式進餐嗎?」
「進餐?進什麼餐?」金元林滿臉愕然。
哪有人這麼好心?
一定不是好事,直覺告訴他,懷特將要幹的事,恐怕會讓他們顏面盡失。
「我可以問一下……吃什麼嗎?」小眼睛肚子真的很餓,寒風冷雨中熬了一夜,儘管中間吃過半個麵包。
但在緊張情緒的督促下,胃裡的那點熱量早就消耗殆盡,現在又是快要到早上的時候。
「吃什麼?」髒辮小鬍子臉色帶著古怪,「白天你們丟進來的東西,一會會讓你們吃回去。」
什麼?
眾人臉上全都露出驚駭欲絕的神色。
懷特槍口晃了一下,「希望各位不要拒絕我的好意,就像你們送給我的禮物,這是我的回禮。」
「懷特先生,千萬不要,我可以出錢,我出去借錢,甚至賣房子,想辦法籌錢,借高利貸都可以……」
懷特堅決搖頭。
「你考慮好,你只有兩個選擇,要麼讓子彈教你做人,死不死全看運氣!要麼就去吃!」
「唔,五個人,剛好一人兩袋。」
五人大驚失色,一人兩袋,這怎麼吃的完。
至於金元林根本不想去賭運氣,今天的運氣糟糕頭頂,還有什麼可賭的。
「我並不想為難你們。」懷特用槍管撓著頭皮,「你們只是最不入流的小雜魚,松下恐怕也不是一手商,至少你們來幹這件事的時候,根本不知道這是誰的攝製組。」
「這人跟誰有關係,這裡有誰,你們什麼都不知道就敢來干,只能說叫你們來的人要麼沒安好心,要麼根本不顧你們死活。」
金元林思維一下打開。
的確如此。
如果知道是安然的劇組,他未必會來。
看在錢的份上,也許會來。
但他會非常小心,進行更加周密的計劃。
畢竟這是個他惹不起的人物。
至於設備到底是搞壞,還是偷走,也會仔細思量在做決定。
但他只以為這裡是個不知名的小劇組,興高采烈的制定了並不周密的計劃,本以為可以大發一筆橫財。
沒想到卻成為人生最黑暗的時刻,被人抓住不說。
還要吃一頓大餐,這恐怕是他盜賊生涯中最難以忘記的事情。
人生之慘,莫過於此。
「吃了大餐,你們就走,我不會為難你們,更不會要你們的命,在我眼裡你們只是跟你們要吃的東西差不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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