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5章 去布里克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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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到安然說要去布里克街,大家臉上齊齊變色。【Google搜索】

  那可是扭約最亂的地方。

  別說去拍戲,就算是打那經過,能不能全須全尾的出來,都未必能保證。

  要拍戲那麼多設備道具什麼的,可不安全。

  要在夏洲的話,去那都行,這些東西人家就算有什麼心思,多半也不會搶你的。

  夏洲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你搶出的東西,不好脫手。

  而且搶劫在夏洲是重罪。

  只要沾邊都是三年起……

  稍微嚴重點就是七年以上,想達到十年以上也是輕而易舉。

  就安然這些設備如果在夏洲,隨便搶一台攝影機,就夠你十年以上了。

  在西洲不一樣。

  搶劫是輕罪,只要沒殺人,你進去最多幾個月就出來了。

  而且西洲監控系統不多,很多人搶了根本就抓不到人。

  所以西洲零元購的事比比皆是,夏洲你基本就聽不到。

  只要你搶劫的金額不達到一定數目,就是輕罪,銷贓又方便,加上監管不力,這玩意是很多人看中的犯罪首選。

  在西洲每年發生的搶劫桉,幾乎是夏洲的十倍。

  而布里克街幾乎每個小時都在發生搶劫。

  如果把犯罪細化的話,那幾乎十分鐘就是一起罪桉,搶劫的,偷盜,打架鬥毆……

  跑這種地方去拍攝,那不是嫌命長嗎?

  看到大家臉色不對,奇洛到安慰起大家來了,「大家不用這麼擔心,其實布里克街的人很好相處的!」

  聽聽這特麼說的是人話嗎?你是全扭約第一個說布里克街的人好相處的吧。

  馬蘇爾笑道:「安然先生,祝你們好運,如果你們能等三個月的話,我這裡還是樂意向你開放的。」

  安然突然道:「不用三個月,馬蘇爾先生這裡你賣不賣?如果你願意賣,我願意出兩百萬把這裡買下來。」

  馬蘇爾愣了一下,隨即搖頭,「安然先生,不得不說你給我指了條財路出來,這點我還是要感謝你的,如果沒有你,這片地方,我只有租給那些窮光蛋,但我現在想好了,租給那些拍電影的……」

  你特麼真是在想屁吃。

  這地方沒改造的話,根本不適合拍電影,安然找這地方,是因為這裡便宜,離市區又近。

  而且他的電影對環境要求不高,找個類似的破地方就能拍。

  如果不是他來這,桑切斯不可能花錢租三個月的。

  安然看著信心十足的馬蘇爾笑了一下,「希望你以後也有這個信心。」

  「走吧,兄弟們,回公司拿設備,我們繼續拍攝!」

  看著安然帶著眾人離去,馬蘇爾一臉無語,這傢伙真是不知死活,跑去那種地方,不知道這傢伙有什麼底氣。

  等安然走後,後面房間裡走出一人來,正是桑切斯。

  …

  「桑切斯先生。」

  馬蘇爾連忙迎了上去,「這傢伙要去布里克街拍戲,我真是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

  「布里克街?」桑切斯叼著煙愕然了一下,「去那裡拍戲?他是怎麼想的!」

  「我也不知道!」馬蘇爾眉開眼笑的道:「這個外國老,大概不知道布里克街的厲害,非要去的話,總得吃點虧才是。」

  桑切斯點點頭,那鬼地方他去了心裡都得防著幾分。

  倒不是說他怕。

  而是那地方魚龍混雜,真正有勢力的他不怕,怎麼也能說的上話。

  怕的是那些小混混。

  這些人不看電視,不看新聞,認不出他來。

  而且膽子賊大。

  上來先干在說,說不定就給你弄個死於非命。

  直接給你送去了,你找誰說理去。

  桑切斯搖搖頭,「這傢伙可能是真不大清楚那個地方的混亂,只以為是個比較亂的地方吧。」

  布里克街不僅亂,而且勢力錯綜複雜,好幾個勢力都在那個地區活動。

  這個勢力給你面子,另一個勢力未必給你面子。

  安然去那地方,未必會死,但絕對不好受。

  尤其是那些攝影設備之類的,那一台都是天價,不說給你偷走,隨便給你弄壞,或者怎麼樣,都是損失。

  「不管他,讓他吃點虧就知道厲害了。」說這話的時候,桑切斯心裡也有點沒底,這傢伙去那該不是有什麼依仗吧?

  奇洛原來就在那當流浪漢。

  可問題是流浪漢和混混這些是兩碼事。

  兩邊幾乎是互不干涉。

  混混是為了找刺激,找錢。

  流浪漢是為了混吃等死。

  混混沒事是不會去找流浪漢的,一般來說流浪漢沒錢,你打他兩下,也就只能出出氣,無聊的時候體驗一下欺負弱小的心理滿足感。

  可你還不能欺負狠了。

  流浪漢屬於沒什麼可失去的一夥子人。

  就剩下爛命一條,沒有明天沒有未來,你要是給這些人逼急了,那找刺激就會變成真刺激。

  這些人是不要命的。

  你除非一下就弄死他,但凡給他一口氣,這些人都能會報復你。

  布里克街曾經就發生過西洲著名的滅門慘桉,「冰櫃屠夫桉」!

  這事就是流浪漢所為。

  幾個混混天天無所事事,厲害人欺負不了,沒辦法就欺負流浪漢。

  對一個四十多歲的流浪漢天天拳打腳踢,一天打三頓毫不誇張。

  這流浪漢起初也不理,反正打打就過去了,都是皮外傷。

  後來受不了就還了個地方。

  沒想這三個混混又找了來,不僅把他打了一頓,還把他心愛的狗狗給活活燒死。

  這就有點《極速追殺》那味了。

  不同的是,這是個流浪漢而已。

  這個流浪漢當時拼命想救自己的狗,卻被打的遍體鱗傷。

  等三個混混走的時,狗子已經燒的面目全非。

  流浪漢抱著自己的狗屍體在大冬天的晚上,在街上渾渾噩噩了一整晚。

  第二天誰也沒注意少了個流浪漢。

  他去幹了點零工,賺了幾十美元。

  然後花一段時間跟蹤幾個混混,找到他們的住處。

  用一個多月時間,將三個混混全家老小,全都殺死。

  屍體藏在垃圾堆的廢棄冰箱裡……

  報完仇之後,流浪漢主動自首。

  警察都不能理解為什麼為了狗會殺人全家。

  流浪漢只說了一句話。

  「我是流浪漢,但我的狗不是流浪狗……」

  我真沒想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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