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3章 希望不要在飯後碰見你

  慕秋臉色也跟著沉下去,表情變化比她還快。

  「怎麼,這個地方你們稱王建國了?因為說話不講禮貌了點,莫名其妙了點,所以顯得你很高貴嗎?

  還有,如果是男人的問題,就去找那個男人說話,雖然我不一定會讓你和他說話,不過來為難我也沒用啊,畢竟——程知讓他就是喜歡我。」

  「呵,程知讓喜歡你?」

  「不然喜歡你?林歡月這個名字,我把他家裡東西都翻遍了都沒看見過,也沒見過你這個人的照片。

  請問你為什麼非要等到他帶著我回來見家長了,才在我這兒來找點薄弱的存在感呢?」

  林歡月冷著臉看了她好一會兒,片刻後說一句:「伶牙俐齒。」

  「這種話一般是七老八十的人用來指責小年輕的。林小姐你是不是平常不怎麼讀書看報?」

  「那你又是不是只能從這些奇怪的地方找點自尊了?覺得自己很有文化,能和程知讓有共同話題?他不過是看你覺得新鮮。」

  「嘖,」慕秋連白眼都懶得翻了,「如果這兒有面鏡子,你就能看到你現在是個什麼猙獰樣子了。

  你要是喜歡他,這麼多年都沒告白過?只能等著他找到女朋友了然後來勸他女朋友識相點離開?你不覺得你多少有點問題嗎?」

  腦子有點問題,問題還不小。

  這句話一落下,林歡月表情終於豐富了點,蹙著眉眼神又狠又恨地盯著她。

  「慕秋,你少他媽沾沾自喜,不過是個寫小說的,連明星都算不上,你能入得了程家的眼?這裡任何一家人都看不上你這種身份的。

  你以為攀上程知讓就可以了?多的是人像你這樣想,但成功了的有幾個?多的是被拋棄的,你也不會例外。」

  「雖然我是個寫小說的,不過我還從沒想過,真有人是守著身份等級制度來看人的。

  你是不是覺得買個房子住在這兒,就高貴得要上天了,全天下只有名字裡帶豪門貴族的人才配和你站在一起?

  難怪這麼多年都沒蹲到一個程知讓,他要是能看上你了才真的是山無棱天地合了。行了,林小姐,我也不太想和你繼續交流了,有點費腦子。」

  她把手裡那朵揉得花汁兒都出來了的小雛菊扔在林歡月面前,輕飄飄看她一眼,轉身往程知讓回去的那條路走。

  「林小姐再見,希望不用在飯後碰到你。」

  不然她怕會忍不住吐。

  林歡月在她身後氣得表情都扭曲了。

  慕秋才不管她表情如何,踩著高跟鞋婷婷裊裊地往花叢小道走,走到一半,回去拿小盆子的程知讓終於出來了。

  他碰上往回走的慕秋還愣了一下,然後越過她往她身後看了眼。

  「怎麼了?」他低聲問。

  慕秋把他手裡的淺藍色釉瓷器花盆接過來,說:「那位女士有點奇怪。我不想要那叢小雛菊了,我要桔梗。」

  程知讓也不多問什麼了,對著那邊的林歡月略一點頭,禮貌打個招呼,然後帶著她轉身往回走。

  「桔梗也好看,飛蓬也可以。都帶一點回去?」

  「可以。你剛剛怎麼去那麼久啊?」

  「想給你挑個好看的花盆,這個顏色的喜歡嗎?」

  「喜歡。藍色的話,裡面的花還是得白色的才好,」她撇嘴一下,「可是那叢小雛菊不好看了。」

  花怎麼會突然不好看了,無非是人心情不太好了。

  程知讓不繼續勸她帶其他花回去,而是牽著她解釋起林歡月的事。

  「那是隔壁林家的女兒,我們以前是同學。」

  「她喜歡你,」慕秋說得很肯定,「不過這位林小姐有點奇怪,她寄希望於我主動離開你。」

  其實林歡月應該是想保持著富家小姐的人設,做個氣質姣好的白蓮花。

  先和她進行友好交流,接著進一步挑起她和程知讓之間的矛盾,最後利用女人的嫉妒心和疑心,成功拆散他們。

  結果林歡月沒想到,第一步友好交流就失敗了。

  好吧這都她猜的。

  「我覺得她可能是看多了我們寫的小說,」慕秋又說,「不是我不禮貌,只是我真的覺得她有點奇怪。」

  「她……」

  「程知讓。」

  林歡月居然叫住了他。

  慕秋跟著轉過身去,占有性地挽著程知讓的手。

  林歡月朝著他們走過來幾步,臉上帶著溫婉大方的笑容。

  「好久不見啊程哥,我從國外回來幾天了也沒看見你一次,程姨還說……」

  「不好意思林小姐,」慕秋打斷她,先道了個歉,

  「雖然很不禮貌,不過我覺得在讓別人開心和讓自己開心之間,還是讓自己開心比較重要。

  所以,你能換個稱呼嗎?你可以直接叫他程知讓。」

  林歡月錯愕,笑容淡了很多:「可是大家都這麼叫他。慕小姐這麼霸道的嗎?」

  「是,我確實比較霸道。換個稱呼吧,你們繼續交流。」

  她定定看了慕秋好一會兒,然後又帶上笑,繼續和程知讓說話:

  「看來你找的女朋友很喜歡你,都不樂意讓我們叫相同的稱呼。怪不得剛剛碰見魏泠,她都不願意過來找你呢。

  最近有空嗎?我們和姜楷約了個局,就等你這個大明星什麼時候有時間了。」

  這次說話,慕秋果真沒打斷她了,安安靜靜待在程知讓身邊,扣下帽沿,摩挲著那個小花盆的邊緣,看起來並不打算參與他們的談話。

  程知讓牽著慕秋往左邊邁了兩步,讓她站在陰涼下了,這才回答林歡月的問題:

  「女朋友喜歡自己不是應該的嗎?聚會的事,我最近時間不太多,你們先聚吧,到時候送酒過去給你們,帳單記我帳上。」

  林歡月蹙眉,還保持著勉強的笑:「因為她?和我們組局都不肯了?有了女朋友就忘了朋友啊?」

  「這不是主要原因。」

  程知讓雖然溫潤紳士,但那是因為自己的行事風格就是那樣的,並不代表他是個被別人的話帶著走的軟腦子男人。

  他淺笑著,話里話外仍然是拒絕:「我最近確實沒空。你們先聚吧,下次得空了,我和我女朋友請你們聚一次。」

  這次是為她接風洗塵,下次是他帶女朋友介紹給大家,意義都不同。

  這無異於直接拒絕她。

  遇上個沒腦子的,這會兒就該發生著名「女二事件」了。

  不過好在林歡月還記得自己富家小姐的人設,笑著應下,然後最後看他們一眼,隨便找了個理由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