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菩薩來送人情

  春色瀲灩,花團錦簇。→桃梅發嫩蕊,芙蓉現芬芳。

  縱橫一百萬里的蜀郡平原正是春光晴好之時,岷江滔滔而下,千川靈泉滋潤著這片天府之國,潤澤這百萬里內的無限生靈。

  峨眉山,雲鬘凝翠,鬒黛遙妝,真如臻首峨眉,細而長,美而艷。

  峨眉金頂,佛光普照,金光鋪霞,將滿山雲霧照的一片彩霽。

  在霞雲籠罩的捨身崖金雲之上,有一座完全被佛光籠罩,高懸雲端,若無修為之人根本看不見的佛寺佇立其上。

  此即為捨身寺,乃普賢菩薩法寺,這峨眉山亦是普賢菩薩之道場。

  此刻,正盤坐於捨身寺大殿內的普賢菩薩忽然睜開雙目,隨後朝下方叫道:「淨吶。」

  一名身著淡黃色僧衣,身材修長,面容清俊的僧人起身合十拜道:「師父。」

  普賢菩薩朝淨吶道:「去取一盞金蓮子過來。」

  淨吶聞言一怔,道:「師父,要一盞嗎?」

  普賢菩薩點頭道:「一盞,36枚金蓮子。」

  「遵法旨。」淨吶躬身應道,隨後轉身離開了大殿。

  少時,淨吶便捧著一盞金蓮子回到了殿中,普賢菩薩道:「你帶著金蓮子,前往飛沙堰候著,待一位身著青霞玉斗麒麟袍的天庭仙官路過時,便將這一盞金蓮子給他。」

  「仙官?」淨吶有些不解,道:「師父,這金蓮子珍貴無比,三千年才結出一枚,當初二郎真君至此,用七十萬功德才換了七枚。這次是哪位仙官,竟一次白送這麼多?」

  「休要多問,你見到他便知曉了。這些金蓮子是為師用來做人情的,你切不可疏忽。」普賢菩薩緩緩說道。

  「是。」淨吶不敢再問,躬身一應便離開了峨眉山,化作一道金光朝飛沙堰方向飛去。

  一道仙靈靈的劍光掠過長空,頃刻間便飛過了半個蜀郡平原。

  當這道劍光來到飛沙堰上空時,卻被一聲佛號給叫住了,「阿彌陀佛,施主請留步。」

  劍光緩緩停住,只見一個丰神玉秀、身著青霞玉斗麒麟袍的男子停住了身形,並朝身後看去。

  只見一個身著淡黃色僧衣,身高貌俊的和尚踩著金雲飛上前來,他的目光中帶著疑惑地看著眼前這個年輕人,一個真仙?師父為何要給一個真仙做人情?

  方鑒輕攏袖袍,目光落到眼前這個和尚身上,再用編輯器一掃,太乙玄仙!

  只聽方鑒開口問道:「大師何來?為何叫住本官?」

  淨吶合十一禮道:「阿彌陀佛,貧僧峨眉山普賢菩薩座下弟子,法號淨吶,奉師命前來此地等候上神。」

  方鑒目光一凝,問道:「哦?等我?不知菩薩有何吩咐?」

  淨吶恭身一禮道:「還未請教上神尊號?」

  方鑒稽首一禮,道:「我乃天法院五品天法官,持『紫微玄符』監察四大部洲仙官,方鑒是也!」

  淨吶聞言大驚,直接變了臉色道:「鴻清真人方鑒?」

  「正是。」方鑒點頭道:「不知大師叫住本官,有什麼要事嗎?」

  淨吶訥然,看著方鑒目光十分複雜,甚至還帶著一絲震驚。

  如果是這位的話,那師父做人情倒是說得過去。

  但淨吶心情又很複雜,畢竟方鑒是把佛門趕出東勝神州的人,還是鎮壓了寶檀華菩薩,奪走了大日如來法寶的人。

  這樣的人理論上應該是佛門的敵人,但現在普賢菩薩卻要給他做人情,這實在令人疑惑。

  不過好歹也修煉了幾萬年,淨吶知道自己師父乃是佛門『華嚴三聖』之一,神通廣大,所行所為自然不是他可以揣測的。

  於是在方鑒自報家門後,淨吶便立即取出了那一盞金蓮子,送到方鑒面前道:「此乃三妙金蓮蓮子,三千年方能成熟一枚,師父特命我送來一盞共三十六枚給鴻清真人,以

  做個人情。」

  方鑒微微一訝,看著淨吶手中那盞金燦燦、圓滾滾的蓮子道:「普賢菩薩給我做人情?」

  「正是。」淨吶恭敬地道。

  方鑒目光凝視著淨吶,但淨吶只是眼觀鼻、鼻觀口、口觀心,臉上根本看不出任何東西。

  片刻後方鑒哈哈一笑,道:「原來是送人情的啊,我還以為你是來行賄的呢。」

  說罷,方鑒抬手一招便將淨吶手中的那一盞金蓮子接了過去,然後收入雲紋清風袖囊之中。

  淨吶則被剛才方鑒那句話搞的有些發愣,但他很快便反應過來,合十說道:「鴻清真人說笑了。」

  方鑒擺了擺手,道:「請你回稟普賢菩薩,就說此情方鑒拜領了。等在下辦完手中之事後,便會親往峨眉山中登門拜謝。」

  「是,小僧一定帶到。」淨吶躬身道:「那小僧先告退了。」

  方鑒點了點頭,隨後抬手道:「請便。」

  隨後淨吶轉身乘雲而去,不到片刻便消失在湛藍晴空之間。

  淨吶離去後,方鑒在原地靜立了片刻,他不知道普賢菩薩為什麼突然要來給自己送人情,但『人情』兩個字在修行界卻是一種很特殊的東西。

  在天庭,仙官本身也是修士、神仙,若是與別的修士、神仙有人情往來送禮,倒也不算受賄。

  實際上天庭中關於受賄的概念很模糊,直接說的話就是沒有明確的受賄罪。

  只有在某個仙官被查出來瀆職、犯了天條之後,才會追究你有沒有收受別人的東西,有沒有以公濟私給送禮的人辦事。

  所以『人情』這個說法就很好用了,而且人情多是私人關係之間的交往與公事無關,所以並沒有是什麼忌諱。

  而唯一值得懷疑的,就是普賢菩薩給自己送如此珍貴的人情的目的。

  方鑒對於這種送上門的好處並不會拒絕,而且他也不怕,要是以後普賢菩薩以這人情為藉口,讓自己個人的給力量他幫忙辦私事,只要不違反天律,不越過自己的底線,那

  自己能幫就幫。

  但要是他以這人情為藉口,讓自己以手中的仙官權柄給他辦事,那不好意思,你這就屬於賄賂天庭仙官,先把你辦了再說!

  什麼?你說我已經收了你的禮?不好意思,我有天條解釋權,那不叫收禮,那叫『贓物提前充公』。

  所以方鑒並沒有為此煩惱太久,很快便拋卻到了九霄雲外,轉而繼續駕起劍光朝灌江口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