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慶功前的論功行賞(上)
辛屈被石戊拉到了人群中間。
歡呼隨之震天。
「屈!屈!屈!」
戰爭勝利的喜悅,充斥著大多數人的心。
原本大家都擔憂的戰死頗多,因為辛屈個人的選擇,而降低至最低。
雖然這個過程可能會讓外族不齒。
但也恰如辛屈說的,他要的只是族人活著,減少傷亡,不是拿族人的命去爭奪什麼虛妄的名聲!
不管如何,他帶回來了令人無法想像的勝利。
也在此刻,辛屈被推上山坡,站在高處,山下歡呼振臂,徹底信服於他。
辛屈笑了一會兒,然後壓了壓手上的動作,讓眾人聲音熄了。
不多時,鼎沸人聲消停,只剩下水分在篝火中噼啪的聲音。
大家都在等辛屈說話。
「長話短說。」辛屈舒了一口氣,調整好狀態道,「這一次參與征伐而勝利的人都有升爵和獎賞。
現在,我來做一個簡短的通報。」
族人們要沸騰了,好在阿啟、冰甲、石戊他們趕緊出面遏制:「都安靜!聽族長說!」
「……」
辛屈看著下邊的期待眼神,拿起一迭竹簡,上邊寫:「《西池戰役升遷紀錄》。」
「本次戰役,我有辛氏匯同澤氏出兵三百整。前後十二日往返,成功救回有辛氏外戚部落——芸沼部落,並將北部林區新地交由芸沼部落留駐和鎮守。
此戰,斬殺妟氏敵人三十二、妟氏從屬二十五,總計首級功為五十七級。
並依照規矩,會戰之人,均有首級功一級。
還有,此戰為勝戰,所以戰死者依規計一級撫恤。
此戰損比為十比一,按照規矩,戰損比為甲等。
軍司馬、軍參謀、令旗官等指揮之人,額外計一級統軍功。
此行,軍司馬為石戊、軍參謀為辛屈、令旗官為山桃……總計六人。
那麼,接下來。
此戰,戰死者撫恤升遷如下:骨碌追,計兩級,升中士。嫡長子骨碌全,六歲,依照軍規承襲骨碌追中士爵位上稅、奴隸數量資格至十六歲。十六歲之後,降一級領下士爵。
廣甲,計兩級,升下士。嫡長女桃姒,八歲,著承襲廣甲下士爵位一切權力至十六歲。
樹醢,計一級,升國人。無嗣,戶下僅有其弟流,七歲。著承襲樹醢國人爵位一切權力至十六,令其流其舅撫養至十六歲,每年享流戶下收益三成用作撫養費。
其餘七成收益,為流私產。
待流十二後,歸之,倘若侵占,視為有罪,戶中上下,牽連奪爵,貶為奴隸。
若流意外病逝,一切土地歸衙門,充為公田,重新分配。
葦,計一級,升國人。無嗣、無親、僅有一新婦,成婚足三月。
接下來其妻不得外嫁,替葦守靈,若一年內有遺腹子而出,則有嗣。
嗣承葦之後,歲滿則為爵。其妻須負責撫養子嗣,至八歲,方可再嫁。
若一年之後,確定無嗣,其妻可選擇出嫁,並取葦戶下五成家財為補償和嫁妝。
葦戶下餘下田產,則充為公田,重新分配。
但這一年內,若其妻與他人苟合,只需舉報,一經查實,兩者同時貶為奴隸後,殺之棄屍,並獎勵舉報之人葦、葦之妻、葦之妻的姦夫所在戶下所有家產一半。
當然,並不是一定要拴著寡婦。
現在增加新的規定。
新夫妻不足三月,其妻可以直接選擇外嫁,並分得丈夫家產三成,餘下七成若丈夫有家人,則歸家人,若無則歸公。
若夫妻有嗣,歸嗣,妻子撫養,嗣亡則取半後可外嫁,若養至成年,後嗣需要未來贍養老者。
若選擇外嫁,根據年限,六歲以下嗣需要依規給予生身母親一定贍養糧食,為族中標定的成人口糧重量,一年給一次,直至死亡。
十二歲以下,則一年給三倍成人標定口糧。
若是未來有女子出征死,其夫同理亦當守孝,如果有通姦女奴、歸化人,亦在懲處之列。
至長子或長女八歲之後,續娶。
或自願放棄妻之爵位,將一切田產交予宗子、宗女,則可留自己爵位和田土,以及所有非宗子、宗女的子女。
如此另娶她人,才能不算犯罪。
此外,若是選擇續娶,則嫡妻為續娶之人。
與前妻所出子女皆為庶。
倘若與續弦無出,則只能立庶長子女為宗子、宗女,並依規為有嫡立嫡,無嫡立長,除非嫡長身患重疾、無出、犯罪等,不然不可廢長立幼,一旦選擇廢長立幼,戶上所有人,全部貶為歸化戶,歸化戶貶為奴隸,重新升爵,財產充公。
如此歸化人、女奴所生庶子、庶女,都有資格承襲戶主爵位。
因此續娶需要謹慎。
同時,女爵的話……由於本身就能生育,所以所出皆為嫡,只能立長。另外,各自注意戶下女奴有出,按規矩也算戶下子女。女爵戶下,儘量不要收容女奴支用。就算要,最好是女奴若是有孕,立刻上報衙門,將之輪換出去。
不然之後繼承權的厘定很麻煩。」
辛屈繼續念,沒有管族人們各自神情變化。
雖然有辛氏是對偶婚,但婚前瞎搞的不少,這種風氣要逐漸扭轉過來,不然後方得不到穩定保障,尤其是家庭出事,一定會出大問題。
而且,這一次也算是完善了一個最重要的點,那就是嫁來做妾的歸化人、甚至女奴所出的孩子,只要年紀大,都有機會承襲戶主爵位。
算是為了後續分家分財產打補丁,尤其是男戶主的家庭,男人作為戰場主力,是真的能通過征服他族,掠奪生育資源,自己繁衍出一個部落來的。
而大家族的存在,對於有辛氏來說,並不是什麼好事,比如長辛氏就是大家族主導分裂出去的。
至於女戶主這邊。
她們自己才是生育主力,現在人力完全不夠,女奴辛屈也是優先發給殘疾且沒有娶妻生子的族人,但以後可就不見得沒有多餘的女奴出來給她們用。
而且,母系氏族從來不是只有一個共同母親的,有些時候往往是多個。
因此,要防止有些眼光獨到的女人,投資女奴生育子嗣,漸漸形成一個大族。
本身讓女性有爵位,也只是對母系部落的傳統慣性的妥協。
但這種傳統並不會長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