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的僕從滿心疑惑,
這是在幹什麼?難道有什麼大人物要來嗎?還是陛下又來府里了?
院外,管家錢貴嚴厲地囑咐著抽調出來的下人。
「咱們府上的規矩,你們都明白,不該問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更是一句都不准說。」
「是。」
眾人齊聲回道。
「行了,進去幹活兒吧!」
錢貴帶著眾人慢慢走來,武丁自動讓了一條路出來。
客廳里,兩個中年男人坐在椅子上,喝著侍女泡好的茶,心情愉快。
「許久未見!嚴兄,近來可好?」
說的話是左家家主左禹夫,家族主營紡織業,擁有各種布匹從生產到紡織再到製衣,一套完整的產業鏈。
市面上將近四分之一的布匹都出自他們家。
這是一個商業性質比強的家族,相比於其他家族忙著買地囤地,他們將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紡織業上。
土地保有量相比其他龐大家族,要少一些。
左家能混得這麼風生水起,也和十幾年前站隊正確有關。
「甚好!左兄是越發精神,小弟就不行了,每年都得東奔西跑。」
男人叫嚴臬,嚴家家主。嚴家主要經營茶葉,從朝廷手裡承接了一部分民間鐵器販賣,也是一個十分富裕的家族。
相比左禹夫的精緻俊秀,嚴臬要粗獷嚴肅一些,言行舉止都透著規矩和方圓。
刑部尚書嚴恪就是當今嚴家的另一大柱石,為人嚴苛一板一眼。
「茶鐵在手,嚴家可是屹立不倒。」
左禹夫很羨慕,他們家的紡織業,總感覺隨時都能被人取代。他是不是也該轉變一下方向,多囤些土地。
萬一以後紡織業不行了,還有土地,總餓不著子孫後代。
「掙個辛苦錢。」嚴臬謙虛道。
茶馬古道可不容易,俗話說窮山惡水出刁民,他們賺的都是賣命錢。
鐵具販賣,不還得依仗朝廷嘛!
兩人沒聊一會兒,另外三個人到了。
分別是主營瓷器的譚家,家族擁有十數萬畝良田,幾十萬畝土地的秦家,然後就是淪為二流世家,運輸貿易為主的張家。
「平日裡甚少見到四位兄長,今日得見真是三生有幸。」
張家旺見到四個家主,十分熱情。
他們家主營運輸貿易,說白了就是幫人搞運輸,海路河他家都有商隊,還有一家鏢局。
搞好關係,才能拉到生意嘛!
左嚴秦譚四家都是一流世家,雖然盤子可能不在京都,但實力和勢力絕對不容小覷。
四人中,忽然出來一個二流家族,讓人有些意外。
但俗話說得好,伸手不打笑臉人。
張家主都這麼積極主動,他們也不會不給面子,都恰到好處地回以微笑,或寒暄幾句。
沒一會兒,寧元辰帶著寧兮到了。
五人齊齊躬身行禮,「靖國公!」
「諸位家主請起!寧元辰坐到椅子上,抬了抬手。
五人起身坐了回去,寧兮站在寧元辰身邊,好奇地打量五人,特別是那個豪氣的張家家主。
寧商酉果然沒說錯,世家子弟真的沒有長得醜的。
就算不是很帥,那也是俊秀的,至少也是中等水平往上。
想想也是,凡是富貴超過三代的家族,基因基本都被改善得差不多了。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我都這麼有錢了,肯定要選好看的媳婦兒啊!
就算媳婦兒丑,小妾還能丑?
而能算得上世家的家族,至少都富裕了三四代人,有百年家族史。
或者說家裡有世襲罔替的爵位。
寧氏就是兩者的集合,擁有兩百多三百年的歷史,現在更是有靖國公,這個世襲罔替的爵位。
只要自己不作死,富貴是看得著的。
「此次,邀請眾位家主前來,用意大家都清楚。萬貨商行確實盈利巨大,但我寧家也不是吃獨食的家族。
各家來往也密切,都是交好的世家,有好處自然是先照顧自己人。」
寧元辰話說得很明白,你是自己人,我就給你好處。
各家主齊點頭,表示贊同。
張家旺有些心虛,他和寧家似乎沒什麼來往,好在他和左右二相也沒有來往。
一個快掉出二流的世家,也沒人在乎。
「關於此次各家詢問,能否販運玻璃製品的問題,萬貨商行這邊仔細商議後,確定了兩個法子。」
寧元辰使了個眼色,一旁候著的蒲直,將謄抄的分成方案,分發給五位家主。
屋內安靜了一會兒,只有刷刷翻動紙張的聲音,各家主的眉頭也皺了起來。
一些看得快的家主,見其他家主還沒看完,靜靜等著。
同時在心裡盤算,怎麼才能獲得最大的利益,還不傷害兩家的關係。
眾人看完之後,譚家家主譚世雲說道:「代銷的方式,要分七層營收給萬貨商行,是不是太多了?」
其他家主贊同地點點頭,明顯也更傾向這種無本買賣。
「買斷的話,價格能不能再低一些?」左家家主詢問道。
七成營收實在是太高了。
來之前,他們已經仔細預估過了,運輸成本還有其他雜費算在一起,估計有售價的一成左右。
如果再分給萬貨商行,那他們的利潤就只有兩成。如果運輸途中再發生點意外,連兩成都不到。
萬貨商行的成本價他們不知道,但估計肯定不會超過四成,也就說萬貨商行可以淨賺三成利。
看上去不多,但所有的風險全部轉移到他們身上。
各商行承擔更高的風險,卻沒有更高的利潤。
這不合理!
寧元辰搖了搖頭,「相比於七成利,萬貨商行已經做出讓步,不可能再低。否則,我們為什麼不自己做?」
眾人沉默了一會兒,分成一時半會兒是談不攏了。
「分成先不談,為什麼萬貨商行連各類貨物的價格都有規定?」
這一條是最讓各位家住不能忍受的,他們一向都是各自定價,連朝廷都管不了他們。平日裡定價不高,那是給皇帝面子。
但權利行不行使和擁有與否,是兩回事。
我可以不行使這項權利,但你不能剝奪我擁有的這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