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贈簪

  趙芸兒一直和她的弟弟趙信相依為命。

  年幼時喪父喪母,導致趙芸兒把趙信看的比自己的性命還重要。

  她每日累死累活賣豆腐掙的銀子,全供趙信讀了書。

  這事,李爭渡是知道的。

  怕她想太多,上了牛車後,李爭渡便一直在陪她聊天解悶。

  結果從她口中,知道了不少關於趙信的事。

  自從趙信見了楊秋水後,回去總覺得讀書無用,想要棄文學武,甚至想去邊關走從軍的路子。

  趙芸兒自然不同意他去。

  李爭渡聽了這些,倒覺得以趙信的個頭和資質,走軍功這條路也不是不行。

  但一想到趙芸兒的堅持和當今朝堂主張重文輕武的情況,她也就沒再說什麼,配合著趙芸兒。

  沒想到趙芸兒接下來的話,讓她吃了大驚。

  原來當初來楊家提親的竟然是李廓!根本不是傳言中的什麼替兄提親。

  當時的趙芸兒就站在一牆之隔,親耳聽到李廓帶著媒婆上門為自己求娶楊秋水。

  李爭渡目瞪口呆!

  沒想到這裡面還有這麼一層貓膩。

  閒聊中,李爭渡也把楊秋水想讓孩子認她做乾娘的事告訴了趙芸兒。

  趙芸兒眸色一動,似乎有些詫異,「是阿秋親口提的?」

  李爭渡點了點頭。

  趙芸兒神情有些凝重,良久,她才緩緩道:「阿渡,你還記得你和阿秋是怎麼相識的嗎?」

  李爭渡當然記得。

  那時,她剛回到李家村不久,有一次被李母帶去外祖家認親。

  她外祖父與楊秋水家和趙芸兒姐弟一家,是僅有一牆之隔的鄰居。

  在院子裡,她見到了隔壁正在餵豬的楊秋水。

  那時的楊秋水穿著不合身的粗布麻裙,雖然瘦弱,但力氣驚人,將一大桶豬食輕鬆地倒進石槽。

  豬進食時的搜飯渣濺的她滿臉都是,她習以為常地隨手一擦,卻沒注意被腳下的桶絆倒。

  李爭渡見她快要摔倒,便閃身上前扶了她一把。

  楊秋水穩住了身子,抬頭看她。

  她的臉色蠟黃,但眼睛卻異常明亮,那雙剔透如黑水晶般的杏眼滿是警惕神色。

  李爭渡為了證明自己不是什麼壞人,趕緊解釋,「我是隔壁宋老伯的外甥女。」

  楊秋水眼底的警惕這才消失,恢復了溫和神情,「多謝娘子援手。」

  李爭渡剛想回話,卻聽前院裡傳來一聲不耐煩的斥罵,「臭丫頭又死哪躲懶去了!還不趕緊回來做飯,是想餓死老子嗎?」

  楊秋水歉意一笑,提起木桶匆匆離開了。

  直到李爭渡回了自己房裡,還能聽見隔壁老漢的大聲呵斥,「整日就知道吃閒飯,養了這麼多年,白浪費了家裡多少糧食!將來嫁人還得讓老子倒貼嫁妝,真是個不折不扣的賠錢貨!」

  當時的李爭渡雖然同情,也沒認真當回事,只當是順手幫了一個忙。

  沒想到過了幾日,卻被人得知楊秋水救了她娘和她舅舅。

  宋氏準備回李家村了,臨走前想上山采點藥準備帶回去,便讓李爭渡的舅舅帶著上了山。

  結果天色臨到黃昏了,仍不見兩人蹤影。

  宋家的兩位老人急的火燒眉毛,正想派人上山尋找時,人回來了。

  姐弟倆渾身狼狽,身後還跟著背著背簍的楊秋水。

  原來是他們在山中遭遇了猛虎,幸好遇上楊秋水用鞭炮嚇走了猛虎,才救下了姐弟倆的性命。

  所以在得知楊秋水要嫁給一個病秧子時,李爭渡問了她的想法,如果她不願嫁,她會幫她逃婚。

  出人意料的,楊秋水是自願的,因為她需要那五兩銀子的聘禮給她娘治病。

  李爭渡提出那五兩銀子她可以替她出,楊秋水拒絕了。

  李爭渡不是很懂楊秋水的腦迴路,可架不住救了宋母的恩情在那,她最終還是決定努力一把。

  於是她苦口婆心地給她講花木蘭替父從軍,王寶釧挖野菜,秦香蓮狀告陳世美等多種案例。

  好不容易讓楊秋水的心動搖了。

  結果楊母一哭,她的所有努力全部成了無用功。

  楊秋水的娘聲淚俱下地訴說著自己如何含辛茹苦地將楊秋水拉扯大,為了生她滿身頑疾。

  她還哭訴楊秋水忘恩負義,連母親的生死都不顧。

  楊秋水心如刀絞,淚如雨下,最終下定決心:「我嫁,我嫁!」

  李爭渡:……

  殺人不過頭點地,誅心不過父母恩。

  父母脅恩以報子女,自古以來都是千古難題。

  她盡力了。

  自那以後,李爭渡僅僅只在自身能力範圍之內,看顧著楊秋水。

  楊秋水被夫家活埋,她就去挖墳救人。

  楊秋水有孕,她又請秦泱幫忙為她調理身子。

  那段時間,李爭渡感覺她這輩子的心都操完了。

  不是在幫蘇清清隱瞞她從山上撿回來的野男人,就是在幫楊秋水挖墳逃跑一條龍。

  直到趙墨拋棄了蘇清清玩消失,楊秋水也被李廓保了下來,她才稍微輕鬆了點。

  但自打不久前蘇清清被趙墨囚禁,楊秋水懷了身孕,李爭渡感覺自己的好日子大概又要到頭了。

  聽到李爭渡說記得,趙芸兒不禁長嘆一聲,「阿秋那孩子…就是太重情了。」

  她突然抬起頭望著李爭渡,目光感慨,「那孩子很信任你,她是把你當作她唯一的朋友的。」

  李爭渡一怔,隨即道:「我不會辜負她的信任的。」

  送完趙芸兒回到村子,李爭渡才返回李家村。

  次日清晨。

  用過早膳後,李爭渡帶著楊秋水去了首飾街,打算讓她出來散散心。

  結果楊秋水逛了半天,眼中雖有琳琅滿目的首飾,卻似乎沒有一件能激起她的興趣。

  李爭渡以為她累了,剛想提出找個地方歇息,卻見她被一支琉璃海棠花簪子吸引了住了目光。

  那簪子以銀絲為骨,藍色海棠花簪首,花瓣尖端點綴著幾顆水晶珠子,十分好看。

  楊秋水很喜歡那簪子,連價都沒向掌柜討,直接用五兩銀下了那支簪子。

  花光了積蓄,楊秋水轉身看向李爭渡,那雙明亮的杏眼,歡喜的如同得到了糖果的孩子。

  她將簪子遞到李爭渡面前,輕聲道:「這簪子……」

  李爭渡毫不吝嗇地誇讚,「你眼光很好,這簪子你戴上肯定好看。」

  楊秋水眼含笑意,杏眼彎成月牙狀,「送給你。」

  李爭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