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動物界的社會大哥——平頭哥!

  第336章 動物界的社會大哥——平頭哥!

  李囂引誘的方法很簡單,只有四個字:守株待兔!

  昨天晚上那一團已經被榨乾了的蜂蜜都能吸引那頭野獸鋌而走險、無懼篝火、不惜拖著受傷的身體靠近帳篷前來偷吃。

  那如果放置一整塊美味可口的蜂蜜,它一定無法抵擋誘惑的!

  為了防止過兒、小黑、夜煞和光煞會突然出現,嚇走那頭野獸,李囂特意讓它們分散開來。

  夜煞和光煞直接關在帳篷里。

  小黑和過兒則遠離此處,保持著一定的安全距離。

  因為不能再繼續在李囂身上呆著,傲嬌的光煞還發了一通脾氣, 最後還是李囂多給了它兩條大肉蟲,它才心滿意足的乖乖待在帳篷里。

  最後便是如何處置那頭藏狐了!

  這傢伙很欠打,而且根本不聽自己話,萬一在關鍵時刻它突然竄出來驚擾到那頭野獸,導致其再次逃走,可如何是好?

  思來想去, 李囂決定讓小黑出馬。

  方法同樣簡單。

  那就是讓小黑強行將其驅趕走。

  驅趕的越遠越好。

  總之,絕對不能打擾自己。

  一切準備就緒, 李囂掏出了早就準備好的蜂蜜。

  再次走到那頭野獸最後逃竄離開的茂密森林,李囂每隔一段距離,就丟下一小塊蜂蜜。

  一路延伸,直至帳篷。

  距離帳篷越近,丟下的蜂蜜也越多越粘稠。

  將最後一些蜂蜜丟在距離自己不遠的地方後,李囂悄咪咪的躲藏在了一棵大樹後,開始靜悄悄的等待。

  古有守株待兔、不勞而獲,今有以蜜為餌,請君入甕。

  李囂本以為會等待很長時間,最少也得到天黑,因為天黑比較方便行事,就算出了意外,也可以趁著夜色及時逃走。

  然而……

  或許是餓壞了。

  或許是抵擋不住蜂蜜的誘惑。

  那隻野獸並沒有讓李囂等待太久。

  一個小時後,一道狗狗祟祟的身影就出現在了帳篷附近。

  因為李囂靠著的大樹抵擋住了視線, 李囂只能察覺到有動物在靠近,根本看不清楚是什麼。

  而喜歡吃蜂蜜的動物也比較多, 李囂也不可能憑藉著身影就猜測出來。

  直到那道身影不斷靠近, 終於露頭, 李囂這才認出來。

  它體長將近一米, 前爪強勁有利,嘴巴短短的,眼睛小小的,看不到耳朵,鼻子有點兒平鈍,周身都是漆黑的皮毛,且鬆弛粗糙,可是從頭部開始向著後背卻延伸出一條標誌性的白毛,就好像是剃了個平頭似得。

  這特麼不就是傳說中的平頭哥嘛!

  直播間的遊客們也陸陸續續的認出了出現在鏡頭裡的這個傢伙,紛紛驚呼起來。

  「好傢夥,平頭哥來了!」

  「活的平頭哥!」

  「之前我去動物園都沒有看到這傢伙,因為動物園根本沒有,沒想到竟然在園長直播間看到了。」

  「話說這傢伙等會兒會不會與園長打一架?」

  「來來來,趕快買定離手了啊,到底是園長厲害還是平頭哥更勝一籌,咱們拭目以待。」

  平頭哥可是出了名的好勇鬥狠,即便有些人沒有見過它,至少都聽說過它的傳聞。

  這一次不用李囂解說,大家自然而然也就能認出了它。

  李囂雖然驚訝,但還是保持著應有的理智和冷靜,眼睛眨也不眨的盯著眼前的這頭平頭哥。

  從體型上來判斷,這是一頭成年平頭哥,不過也是剛成年沒多久。

  一般情況下,成年平頭哥的體型也就一米,而眼前這頭剛成年就有著一米身長,可想而知與這片原始森林的環境還是有著很大關係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昨晚受到了驚嚇,現在這頭平頭哥十分警惕,爬的很慢很慢。

  雖然它爬的相當慢,但李囂還是敏銳的察覺到在它走路的時候一瘸一拐的。

  昨晚來帳篷附近偷取蜂蜜的,一定就是它!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正在經受傷口疼痛的原因,平頭哥在靠近帳篷後,還突然停了下來。

  蹲坐在地上,像是在休息。

  可是它四周張望的眼神卻出賣了它。

  很明顯,它是在查看四周有沒有李囂的存在,同時也是在為自己查看快速逃走的路線。

  一直在原地蹲坐了五六分鐘,平頭哥這才繼續向前行進。

  雖然只是短短的五六分鐘,可能連一把王者榮耀都大不了,但是對於李囂卻是十分煎熬的,他生怕平頭哥有所發現並快速逃離這裡,恨不得立刻衝出去將其強行抓住並治療,好在李囂的理智碾壓了衝動。

  接下來李囂要做的就是不要輕舉妄動,靜悄悄的等待受到蜂蜜吸引的平頭哥緩慢靠近。

  因為在他的手裡還拿著一包蜂蜜,只要平頭哥靠近,就可以通過這包蜂蜜來討好平頭哥,讓其放下警惕和戒心。

  隨著平頭哥的不斷靠近,直播間的遊客們也發現了它走路的異樣,紛紛心疼起來。

  「平頭哥走的這麼慢是因為太疼嘛?」

  「看來真的傷的很重啊,難怪園長要留下來,現在我理解園長了。」

  「我最看不得小動物受傷了,心疼!」

  「等等!你管這叫小動物?這玩意特麼的連獅子豹子都不害怕的好不好!」

  「這玩意一口咬下去,能把你的腦袋殼咬碎,信不信?」

  「真的假的?不可能吧,看著挺呆萌的呀!」

  「還真的是真的!」

  李囂唯恐驚擾到不遠處的平頭哥,壓低了聲音,開始科普道:「平頭哥其實也就是蜜獾,這玩意特別喜歡吃蜂蜜,可如果你因為它吃蜂蜜就覺得它是吃素的,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除了蜂蜜,它最喜歡吃的還有劇毒蛇,一條將近兩米的毒蛇,五分鐘只能它就可以輕鬆搞定並吃的精光,因為它對蛇毒有很強的抵抗力,是世界上少有的對蛇毒有抵抗力的動物之一,簡直就是毒蛇的克星。

  除了毒蛇和蜂蜜,它的獵物約有六十種,從小昆蟲到小兔子,它都能吃。

  平頭哥生性兇猛,生存力強,壽命可達二十四歲,但因為真的太喜歡打架了,同類之間都經常自相殘殺,導致幼崽的存活率僅有百分之五十。

  除此以外,它的耐力還很強,一隻雄性平頭哥每小時能輕輕鬆鬆地奔跑九點六公里,它的活動範圍超過兩百平方英里甚至更大,別的動物是吃飽以後就睡覺休息,而它卻不同,因為精力太充沛,它抓完這頭動物就會立刻去尋找抓捕另外一頭,不是在捕獵就是在捕獵的路上。

  同時,也可以稱它為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干架的路上!

  最最重要的一點,它非常非常聰明,知道敵人的弱點

  它還是為數不多的使用工具的一種動物。

  例如用木頭作為梯子,來幫助自己來爬到無法抵達的高處。」

  「聽君一下話,勝讀十年書哇!」

  「以前我一直覺得平頭哥只會幹架,沒想到竟然如此生猛。」

  「我一直以為呂布已經天下無敵了,敢問這是誰的部將?」

  「園長慘不慘我不知道,我只想知道在遇到女孩的時候,它會攻擊女孩的身體什麼部位?」

  「廢話!當然是撕扯女孩的衣服啊!」

  「我靠!樓上正解!牛逼克拉斯!」

  「道理我都懂,我想知道為什麼這傢伙為什麼叫做平頭哥,而且無懼豹子和獅子呢,難道就是因為喜歡打架?」

  「沒錯,就是因為喜歡打架!」

  李囂再次開口,道:「有句俗語叫做,軟的怕硬的,硬的怕窮的,窮的怕橫的,橫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而平頭哥就是不要命。

  平頭哥的戰鬥力其實沒有那麼厲害,估計小黑就能搞定它,不過它的厲害之處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心態和膽量,有這膽量和絕對不束手就擒的態度,這才使得它像開了掛一樣的存在著。

  最最重要的一點,它特別難纏。

  如果哪個不長眼的不細心踩它一腳,它就能攆你兩公里,那可是兩公里啊,能活生生的把你給勒死。

  而它的白色披風僅次於刺蝟,肉在皮下還能夠轉動,肉更是特別不好吃。

  結合上述種種原因,獅子豹子等等這些猛獸都不想招惹它。

  如果你是獅子,花半天工夫,冒著這麼大風險,把自己累得夠嗆來弄死一個這貨,還不能吃,有什麼意義呢?

  蜜獾的頭部比較光滑,遠遠看去就像平頭一般,而它的脾氣就像是混社會的大哥,自然就有了平頭哥這個尊稱。

  梳平頭,穿黑色中山裝,平頭哥是動物界獨一無二的社會人,更是誰也不願意招惹的大人物!」

  李囂剛把話說完,伴隨著咔嚓一聲,平頭哥就出現在自己眼前。

  平頭哥趁著李囂說話的空檔,已經一邊吃一邊摸了過來。

  而平頭哥似乎也沒有注意到大樹後面還藏著一個人。

  一時間,四目相對。

  氣氛要多尷尬有多尷尬。

  就在這萬分危機的時刻。

  下一秒,平頭哥扭頭就要跑。

  如果沒有受傷,這傢伙一定會衝上來與李囂干一架,甚至還會十分霸道的要把李囂手裡的蜂蜜給搶走。

  可現在……

  好漢不吃眼前虧!

  它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別走!我就是想給你處理下傷口!」

  李囂輕聲呼喚道。

  咔!

  平頭哥的腳步明顯停頓了下來。

  可僅僅只是一秒鐘,或許是不相信人類吧,嗖的再次逃離此處。

  砰!

  李囂直接將蜂蜜丟出去,直接砸在了平頭哥的面前。

  「這是我的誠意,我真的不會傷害你的!」

  李囂就差舉著右手發誓了。

  話音剛落,他就看到平頭哥走到了蜂蜜前。

  李囂本以為平頭哥接受了蜂蜜,也算是認可了自己。

  可誰成想……

  下一秒,平頭哥抱著蜂蜜就跑!

  臥槽!

  這特麼也太雞賊了!

  自己竟然被一個平頭哥耍了!

  講真的,李囂氣的真的想要罵街。

  可看著跑的越來越遠的平頭哥,只能趕緊加快腳步的跟上去。

  之前小黑追趕藏狐。

  現在輪到李囂追趕平頭哥了。

  雖然受了傷,但是平頭哥逃跑的速度還是挺快的,一直與李囂保持著一段距離。

  它真的在視線查看好了逃跑路線,所跑的方向大多是雜草和斷木,非常適合體積比較小的它來逃跑,而李囂進入其中連走路都困難,更別提快速跑步了。

  原本李囂以為自己又要錯失救助平頭哥的機會,還白白浪費了不少蜂蜜的時候,異變發生。

  人算卻不如天算。

  跑的飛快的平頭哥身體突然劇烈晃了晃,嘩啦一聲,癱軟在地上。

  我去,什麼情況?

  難不成被自己追趕的休克了?!

  現實里還真的有這種情況,有些人跑的太快太久,導致身體不適,暈倒在地。

  李囂大吃一驚,下意識的就要衝過去查看,發現平頭哥已經完全昏迷。

  可即便已經昏迷,它的小爪子還是緊緊抱著那包蜂蜜。

  再仔細打量,李囂再次震驚。

  因為之前平頭哥一直是正面對著李囂,所以李囂並不能看到它後半身的情況。

  這會兒繞過來才發現,在平頭哥的的屁股上竟然密密麻麻的扎著數十根長長的尖刺。

  根根深可探骨的那種。

  李囂認識這種尖刺,黑白配色,長長尖尖,一定是豪豬的尖刺沒錯。

  豪豬這種動物因為有著一身的尖刺,一般情況下,連大型動物都不敢輕易招惹。

  這頭平頭哥不愧是社會人,竟然有膽子去招惹。

  李囂的腦海里已經構想出了它們打架的場景,隨便想一想,都起了一身雞皮疙瘩和打了個寒顫。

  而此時李囂已經來不及再去構想,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把平頭哥的這條小命從鬼門關拉回來。

  從閻王爺手裡搶人,哪怕這是動物,這都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李囂的額頭不由的都滲出些許熱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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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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