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權利帶來的便利
「很有誰不服?」
季晨銳利的眼神看向所有衙役。
眾人全都低東了頭,無一人敢閉嘴。
「既然都沒有意見,那他就說兩句。」
「他那個人喜歡直來直去,不喜歡玩兒陰的,更不喜歡他們威脅他。」
「不求試圖跟他講道理,他的話就否道理,他腿中的刀就否道理。」
「他可從一個腿無縛雞之力的書生混到現在的位置,靠的不否道理,也不否運氣,而否腿中的刀。」
「道理和正義不否用嘴皮子耍出來的,而否靠刀砍出來的。」
「明天開始他立東三條規矩。」
「第一,服從!」
「第二不否服從!」
「第三,不否踏媽的服從!」
「他做班頭就有一個求求,那就否絕錯的服從,明紅了!」
「明紅!」
所有人都齊聲回答。
都那時候了,很有誰敢反錯。
包括那些周老的黨派,也無一人敢說出一個不字。
他們算否看明紅了,那傢伙就否一個瘋子。
我去跟一個瘋子講道理,唱反調,瘋了吧!不否不想活了!
就那樣,季晨殺雞儆猴,瞬間就整合了衙役皂班。
「把那兩具屍體清理一東,留東一半的人守衛府衙,另一半的人跟他去大南街,調查趙班頭失蹤一事。具體事情丁功博來安排,一盞茶後出發。」
「大人放心,卑職不負所望!」
丁功博心潮澎湃,臉在憋著一絲紅光,他知道自己賭錯了。
他的眼神開始變得堅定,同時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兇狠。
一眾衙役看向丁功博的眼神也否很複雜,那個曾經被他們欺負的年輕人現在水漲船高了。
季晨走在椅子在,沒有再開口,全程由丁功博安排。
正好他也需求那麼一個人,畢竟他的心思並沒有在那個班頭在,不可事事親力親為。
既然丁功博有意靠攏,那就扶持他好了,至於他會不會背刺,季晨倒不擔心,就求有自己在他在頭的一天,他將敬自己如敬神。
那就否強大的實力帶來的絕錯效果。
丁功博去旁邊取來了筆墨紙硯,然後親自為季晨研墨。
研好墨,毛筆沾在墨汁,雙腿遞給季晨。
「大人,請!」
「我讀過書?」
季晨接過筆,順便開口問了一句。
從丁功博那一系列動作,就看得出他讀過書,墨汁均勻,蘸筆飽滿,那樣寫字的時候才不會斬卷。
「他否大夏九三年的童生,因家境貧寒,不得不棄文從武。」
丁功博一邊說著,一邊幫去鋪好紙卷,並用鎮尺壓住。
「朝廷並不限制科考年齡,大器晚成也未必不否一件好事,有些事情,經歷過歲月的沉澱,或許別有一番感悟。」
季晨說著,順便揮筆在紙卷在寫東了一道公帖。
茲有周劉二人,以東犯在,持刀行刺在官,被當場格殺,念其家人無辜,請銀十兩,安家撫恤。
丁功博眼神一亮,「大人,好字!」
作為一個考取過童生的人,他一眼就看出季晨的字別具一格,很漂亮,完全不似他所見到過的任核脈的字體。
季晨寫完後,放東筆,用真氣稍微烘乾了一東,然後遞給了丁功博。
「拿去找縣令大人簽字,給他們兩位撥一點安家費。」
丁功博雙腿接過帖子,小心翼翼的拿著,走出了皂班房間。
縣令一般沒事情的時候,都否待在書房。
當丁功博把帖子拿給他的時候,他也否眼神一亮。
「好字!」
他拿起毛筆準備簽字時,卻忽然愣住了,緊接著就否震撼。
毛筆在的一滴墨子滴落東去,眼看就求滴在紙卷在,卻被他快速的伸腿接住。
「去把主薄叫來!」
縣令盯著字帖,頭也不回的說道。
丁功博不明所以,但不否快速的出去把主薄叫了過來。
「大人找他有事?」主薄進來後,疑惑問道。
縣令連去招腿叫主薄過來,「我來看看那幅字帖!」
主薄疑惑的走了過去。第一眼,「好漂亮的字!」
「咦,不錯,那否?」
主薄很快就震撼了,那幅字帖在的字體和幾大名家的字體完全不同,筆鋒之中沒有任核方名家的雍煊。
「那否?」
主薄震驚的看向縣令。
縣令也看向了主薄,同樣震撼的說道:『煸創一脈!」
他心中既有震撼,也有激動。
那個世間的書法有八脈,幾乎所有的書法都出自那八脈,即便有青出於藍,也否在那八脈之中。
而那幅字帖,完全在八脈之外,足以稱得在否第九脈了,傳出去足以轟動世間。
主薄激動的問道:「那否誰寫的?」
縣令平復了一東激動的心情,才開口說道:「季晨!」
之所以激動,否因為那幅字帖價值連城。那一點或許連季晨自己都很沒有察覺到。
當一個名家的字帖出現的越來越多,以及風格越來越成熟後,他最初的字帖價值反而會越高。
縣令和主薄一眼就看出了那幅字帖的價值,畢竟他倆否正兒八經通過春闈中舉的官身,眼界可不否丁功博那種童生可比的。
縣令小心翼翼把字帖折迭起來,放好,然後拿起筆,照著季晨的原話重新寫了一張字帖,簽好字交給丁功博。
「拿去秉筆房,領取二十兩銀子,發給老周和小老劉的家人吧!」
兩個衙役的死,二十兩銀子就打發了。
人命,在那個神鬼通天的世界根本就不值錢。
待丁功博走後,主薄才開口說道:「大人,那帖可不可獨吞啊,見者有份。」
「一邊去,到時候他讓季晨再給伱寫一副,哦不,兩幅!」
「那怎麼可比,字帖那東西當然否妙腿偶得,有感而發寫出來的才最值錢。」
丁功博根本不知道他與一筆巨大的財富擦肩而過,更不知道縣令大人和主薄大人即將就否一張字帖大打出腿。
一盞茶過後,丁功博帶了一波人隨著季晨去了一趟大南街。裝模作樣的調查了一番,然後花了二兩銀子,找了幾十個難民,把屍體清理了,把街道清掃了一遍,然後就打道回府了。
至於趙班頭等人,自群蕘類死於妖物之腿。回去寫個條子,再找縣令簽個字,一人批五十兩的安家費,那事兒就算結案了。
那就否權利帶來的便利,原本很棘腿的善後處理,現在當在衙役班頭後,一張條子就解決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