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權

  「行了,沒事了,你回去吧!」

  等世紀院線的人走後,夏娜揮揮手,臉上波紋不動,看不出她是什麼想法。

  不是吧?夏總你都這麼佛系了?我看不透你啊!

  「那退票的事呢?」

  「我怎麼知道?你自己弄出來的你自己搞定,你去和你的粉絲和買票的人交代。」

  當放下包袱,夏娜發現,自己都有點變得榮辱不驚了,這心態,值得擁有!

  李子軒沒辦法,只能自己動手,和齊以沫建了個群,在網上給人退票,期限七天,而且他是用自己的錢補貼進去。

  後面鄭嵐看不下去了,在公司找了幾個人幫他,李子軒那點錢很快就被榨乾。

  這種結果他早就預見了,一條圍脖發到網上:

  「抱歉!我退票的錢都是自己帖進去的,現在已經全部用完,院線方面又不肯配合,我也沒辦法。

  剩下還沒退票的人,只能等票房分帳下來之後再繼續了,公司承諾過會將所有分帳的票房都給我,請大家放心,想退票的人都能拿到錢。

  另外,電影票編號我們是掃描存檔的,請一些人不要妄圖反覆退票,給我們的工作增加困難。」

  「我說怪不得退錢退的那麼快,原來是自己掏錢的?」

  「自己掏錢?現在票房已經五百多萬了吧?多少錢也不夠賠啊!」

  「指望院線那幫吸血鬼退錢?那是不可能的!」

  「誰特麼的還反覆退票啊?九塊九也坑?」

  「可憐我軒軒,給公司做牛做馬賺的一點錢就沒了!」

  「看見李狗蛋你態度這麼誠懇,我原諒你了!」

  「敢作敢當,是個真爺們!比那些齷齪的人順眼多了!」

  「有沒有搞錯啊?讓李子軒一個人承擔?院線就繼續收錢?那不是相當於李子軒把錢放他們口袋裡了嗎?」

  「惡臭資本家!」

  「讓我們一起為軒軒討回公道!」

  「抵制垃圾院線!」

  「李子軒前面圍脖@過他們,橫江影院、世紀院線、金髮院線,以後都不會去他們的電影院看電影!」

  ……

  看見圍脖上的熱鬧,夏娜搖搖頭苦笑,估計這夠三條院線的人頭疼了,禍水東引這招用的不錯!

  至少在一部分人眼中,也可以洗白一下了。

  算你小子還有點良心,沒帶上公司!

  而三家院線的人看到李子軒的圍脖,頓時暴跳如雷,原本該李子軒承受的罵名,現在統統轉移到他們身上了,變成了資本家吸血鬼!

  他們的網站,一堆的人來爆破,搞得烏煙瘴氣,甚至還有人攻擊他們的系統,電影票都出不了!

  他們可不會客氣,一紙律師函告上去,要求李子軒對他所作所為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還有票房分帳的錢,他們也扣著不發。

  於是李子軒也一紙狀紙將他們告上法院,你來我往熱鬧得很,大大滿足了吃瓜觀眾看戲的心。

  打官司這種事,不是一兩天的事情,李子軒也不著急,生活恢復正常。

  正找著這個世界的歌聽,忽然發現,新歌排行榜上,居然出現兩首熟悉的歌,《上學歌》和《讀書郎》。

  這兩首歌有這麼火嗎?怎麼沒人和他說?

  點開一聽,卻發現並不是他自己唱的,而是一個甜甜的女童音。

  再到其它音樂網站上看,才發現,這兩首兒歌在網上火起來了,還做成了兒歌教材給小孩子學習,現在是風靡幼兒園和小學,隨便一個小孩子都會哼兩句。

  怎麼回事?我不記得授權給誰唱過啊?

  這個世界打擊盜版力度是很大的,上世紀的時候,國家向西方國家買一項有關於工業母雞的核心技術。

  原本突破重重封鎖,談判快成功了,誰知母雞公司的人發現,他們公司的許多技術,居然在國內市場肆意盜版,還反過來搶占他們的市場,交易因此破裂。

  更嚴重的是,因此事而被一些心懷不軌的西方國家帶節奏,把國家醜化成一個盜版橫行、不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國家,在國際上聲名狼藉。

  國家上層一怒之下,自上而下的改革,還成立了專門的專利部門和反盜版部門,國內盜版的情況好了許多。

  在這裡,打侵權官司,幾乎是一告一個準,可沒多少人願意冒險。

  「小沫,咋回事?誰授權給他們出版了?錢呢?我怎麼沒收到?」

  「我也不知道呀!」

  齊以沫一臉的迷茫。

  「但是我看這齣品公司,也是我們公司的。」

  看了一會,齊以沫說道。

  自己公司發行的?那麼說,是公司里的人搞鬼?

  一通電話給鄭嵐,很快她就了解到,這是羅紹榮乾的。

  你特麼真是個人才啊!慧眼識珠啊!一下子就挑中了我兩首歌,還發行的這麼紅火!

  然後你一聲不響把錢全揣自己口袋裡,連通知一聲都沒有?

  「他有什麼權利這麼幹?我寫的歌他吭都不吭一聲換了人唱就發行出去?」

  他自己都還沒開始恰錢呢,都還沒發行過正式版本,只讓齊以沫隨意發布到了音樂網站上,好像還沒設置收費。

  「李子軒,這個恐怕有點那說得清楚,合同上有明確規定,你的作品版權都是屬於公司的,你只有使用權。」

  電話那邊,鄭嵐有點遲疑說道。

  「那是其它作品,和我自己寫的歌一樣嗎?我寫的歌我沒版權?」

  這個李子軒是知道的,之前他翻唱那些歌,版權都是屬於公司。

  合同上還規定,如果他離開了公司,連演唱權都要收回。

  要不怎麼說是賣身契呢?

  「但是你的歌也是在公司製作的,公司同時也擁有版權,這個很難說得清的。」

  鄭嵐搖搖頭,那份合約是怎樣的她太清楚。

  雖然沒明確規定,李子軒自己原創的作品有沒有版權,但是公司肯定有版權的,而且他還用了公司的部門。

  當時誰會想到李子軒還走原創音樂的路線?在這方面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形成了一個空白區。

  主要是李子軒也沒上心,隨便弄幾首歌出來,只是為了黑自己一下,沒想那麼多,反正那些都是垃圾歌。

  不過,這些歌他都是註冊過版權的,交給齊以沫去辦也就一句話的事。

  Ps:1、謝謝書友20190428151656513、咯季姬擊雞記、苞谷須的打賞!

  之前說過達成作品榮譽會加更,這幾天感冒了,過兩天再抽空加回來,不過不會多,不然超過字數很快下新書榜,其它的會在上架後一一補足,過年回家也要存寫稿,不能斷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