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吳傑不清楚太初的意思,只能試探性地回答:「意思是要認識到自己錯誤,並勇於改正錯誤。」

  他記得是這個意思。

  太初笑得溫柔又無害:「沒錯,這句話的主要意思,是讓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吳傑看了眼臉色慘白的廖偉,還是想讓他放人嗎?

  這女人說話一直雲山霧罩,聽得他心累得很。

  正尋思著,卻聽太初繼續說道:「意思是你可以吃他,但吃完之後一定要對上天發自內心地反省。」

  吳傑沉思了片刻:「這是什麼意思?」

  他沒大聽懂。

  太初看著廖偉:「你的目的是吃了他,但沒必要一頓吃了他,在他壽元終了之前,你可以不停地吃,然後不停地反省,只要你道歉得夠誠心,天道會原諒你的...」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意思就是犯錯了不要怕,因為可以改正。

  然後不停犯錯,不停地改正,只要不讓廖偉提前嗝屁,那就是在合理範圍內。

  誠心悔過,不聽停的吃,吃到壽元終了。

  生平第一次,他感受到中華語言的魅力,原來還能這樣理解嗎,那算不算是鑽天道規則的空子?

  廖偉掙扎著側頭去看太初,這都是什麼陰間發言!

  太初似乎沒注意到兩人複雜的眼神:「當然,想把人一直啃到死也不容易,需要有非常好的水平,亦或是輔助。」

  太初將手伸進背包,摸出一個小紙袋:「巧的是,我剛好能算出來他的死期,還有這個...」

  太初搖了搖手中的紙袋:「世上最好的金瘡藥,能讓傷口迅速癒合,你可以啃到他壽終正寢那天。」

  意不意外,開不開心。

  五分鐘後,太初眉開眼笑地數著自己手機上的那一串零。

  她說什麼來著,這世上就沒有她賺不到的錢。

  廖偉絕望地看著天花板,他知道,自己這一生都完球了。

  見吳傑掏錢痛快,太初對他又多了幾分好感:「這個給你。」

  看著太初遞過來的幾張符紙,吳傑小心翼翼地接過:「這是什麼?」

  太初對他咧嘴一笑:「把符紙給他灌下去,他就永遠走不出這個房間了。」

  既然要吃,當然就要將對方困住才行。

  吳傑:「...」現在的大師行事都如此狠戾嗎?

  太初還不知自己已經憑藉一己之力,禍害了整個行業的風評,確認吳傑清楚符紙的用法後,她帶著趙甜甜迅速離開了吳傑家。

  她已經做到這一步,若是吳傑還報不了仇,那還不如一頭碰死算了。

  趙甜甜跟著太初坐上車:「師傅,那...老虎這麼做,真的不會有問題嗎?」

  知道那身體中住的是一個男人,她還真說不出母老虎這三個字。

  而她如今擔心的是,師傅給人出了這麼缺德的主意,萬一將來老虎那邊出了事,天打雷劈時會不會劈到他家師傅。

  兩人一邊說話一邊上車,趙甜甜的表情也輕鬆了不少:「現在去醫院嗎?」

  太初的表情變得凝重:「先回家。」

  趙甜甜瞥了太初一眼,聲音帶著疑惑:「不是說去找銅甲屍嗎,怎麼忽然要回家。」

  太初臉上的笑容消失:「王中榮去了家裡,同郭金哲打起來了,咱們回去看看。」

  「打起來。」趙甜甜的手抖了抖,差點撞上旁邊的路障,聲音也跟著提高:「算出來的?」

  太初搖了搖自己的手機:「星流給我發信息了。」

  趙甜甜的手忍不住顫抖:「郭金哲還活著麼?」

  對郭金哲她並非一無所知,這人雖然有精神病,但家世卻是數一數二的好,又是家中的獨子,說句鑲了金邊也不為過。

  這人才來家裡一天,就被殭屍吃了...

  光是想一想...不行,不敢想,光是想想都覺得腦殼痛。

  太初幫趙甜甜調正方向盤:「事情既然已經發生,就不要想太多,想死哪有這麼容易。」

  郭金哲若真被吃了,星流也不會有時間給她發信息了。

  趙甜甜笑的比哭還要難看:師傅能不能不要這麼灑脫。

  嘴上雖然不說,可趙甜甜開到了馬路的最高限速,萬一郭金哲被吃得只剩下骨頭,他們至少能爭取時間回去收拾行李。

  可就在車子路過一個路口時,卻聽太初忽然出聲:「停一下。」

  趙甜甜雖然焦急,卻還是聽話地將車停在路邊,只焦躁的用手指不停敲擊方向盤,想用這樣的方法緩解自己的心理壓力。

  趙甜甜停車的位置是在橋上,下面原本是一條護城河。

  只是年頭久了,護城河水只剩下一條小小的溪流。

  早些年河水充盈,經常會有人在這洗衣服。

  可這兩年城市發展迅速,生活越來越便利,再加上即將乾涸的河床,大家都不願來這邊折騰。

  太初趴在橋頭向下看,剛好看到一道彎腰洗衣服的身影。

  那身影的主人是個女人,她身上衣服非常有特色,上身是大片暈染顏色詭異的T恤,下身是一條乞丐風的牛仔褲。

  最有特點的是她腳上的鞋,兩隻鞋雖然都是白色,卻是不同款式,甚至連品牌的都不一樣。

  看得出,這雙鞋的主人已經儘量讓自己活得體面。

  那女人此時正蹲在河邊,借著那一點點水流,賣力洗著一件短袖T恤。

  T恤不知從哪裡弄來的,隨著女人的用力搓洗,水流中出現大片大片髒污。

  許是感覺到有人在注視自己,附子猛地抬頭,剛好對上太初的目光。

  似乎想起了太初的身份,附子的眼睛眯了眯,忽然抓過旁邊樹枝上晾著連衣裙用力一抖。

  只一下,衣服周圍迅速瀰漫一層水霧,而那條之前還滴著水的裙子竟然幹了。

  附子的動作很快,如風般衝到太初面前時,已經變成之前傅雷看到的樣子。

  女僕裝,公主鞋,白色蕾絲花邊襪子,以及手裡的小陽傘。

  饒是挑剔如太初,也不由在心裡讚嘆:好俊的功夫。

  附子笑著看向太初:「你應該是耿一丹的朋友吧,我見過你,耿一丹來了嗎?」

  看附子那明媚的笑容,太初那職業性的微笑卻已經消失:「為一個人渣搭上自己一生,真的值得嗎?」

  與性別無關,如此高手,竟淪落到如此境地,當真讓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