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害怕的蜷縮起身體,抱住腦袋,不敢出聲,也不敢看。
血腥氣和慘叫聲在巷子裡迴蕩,雨下的很大,天太黑,我看不清那個人的臉。
只知道他很高大,下手狠辣,是在置人於死地。
警笛聲傳來,我的心才放回了肚子裡。
「警察!」
警察跑過來的時候,打人的那個高大身影已經跌跌撞撞的跑開了,只剩下地上的一灘血跡,讓我清楚的知道,他是真實存在的,不是我的幻覺。
「誰打的?」警察問了一句。
我害怕的蜷縮在角落裡,不吭聲。
「一個瘋子,你們不是警察嗎,去抓啊!」被打的人還在叫囂。
警察走過來問我。「看到打人的是什麼人,往哪裡跑了嗎?」
我麻木的搖頭。
就算看到了,我也不會說的。
這些人,都該打啊。
「他們……要侵犯我。」我聲音沙啞的開口。
警察蹙眉。「都帶走!」
「草,她穿成這樣,我們以為是個妓女呢。」侵犯我的人在污衊我。
我全身顫抖,雙腿發軟的站了起來,抱緊自己。「我不是……」
「先回警局!」
我跟在警察身後,全身還在發抖。
剛走出巷子,我看到了傅銘煜的車。
他回來了,下了車,站在雨中,看起來有些狼狽。
他上前了一步,像是要和我說話,可喉結動了動,沒有發出聲音。
我站在原地看著他,諷刺的笑了一聲。「傅銘煜,我不愛你了。」
再也不愛了。
這份愛,這份恩情,已經讓我遍體鱗傷了。
「你放過我吧,我也放過我自己。」我哽咽的開口,求他放過我。
我知道,他著急開車回來,不是擔心我,是怕我死在這裡不好跟他媽媽交代。
我身上披著警察的外套,臉色慘白的沖他笑。「傅銘煜……我再也不愛你了。」
他僵硬的站在原地,沒有跟過來。
大概是嫌棄我丟人吧。
我的腳受傷了,地上都是血。
我一瘸一拐的上了車,坐在警車上,像是沒了靈魂的行屍走肉。
在警局交代了下事情的始末,我隻字不提那個打人的男人。
他就像是黑夜中的魔鬼,突然出現,突然消失。
錄完口供,警察就讓我離開了。
腳已經疼到麻木了,我像是沒有知覺,硬生生走到警局門外,才堅持不住的摔坐在了地上。
雨還在下,我有些冷,蜷縮了下身體。
「你……」突然,頭頂打了一把傘。
我抬頭看了一眼,是個警察。
「我看你的腳受傷了,我正好要去醫院,帶你過去。」
見我警惕,他再次開口。「我是刑警,叫陸哲,不用害怕我。」
我點了點頭,小心翼翼的起身,看著他的車。
「我……身上髒。」全是血。
陸哲拿了些衛生紙遞給我。「沒事兒,明天我去洗車。」
「謝謝……」我有些侷促,還是上了車。
因為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
「你一個女孩子,半夜去夜色那種地方做什麼?以後長個教訓!沒出什麼事就萬幸。」去醫院的路上,陸哲生氣的指責我。「最近不太平,那一片經常有兇殺案。」
「謝謝……」
「你的家人呢?」陸哲問。
我搖了搖頭。「我沒有家人了……我爸爸媽媽,都死了。」
我沒有家人了。
陸哲愣了一下,握緊方向盤。「那也不能誤入歧途,賺錢的方式有很多,別做那些違法亂紀的事兒。」
我知道,他誤會了,誤會我是失足女。
我沒有解釋。
我和失足女好像也沒什麼區別。
爸媽去世,沒有給我留下多少財產,公司還欠了一屁股債,是傅家幫我還清的。
我的命,也是傅銘煜拼命救下來的。
傅家收留我的那一刻,我好像……就失去自我了。
「程西,是傅家收留了你,你就是死,也是我的,聽明白了嗎?」傅銘煜不止一次警告我,他碰我,是我在贖罪,在償還傅家的恩情,無關情愛。
所以,他讓我別奢望他會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