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市最出名的報紙,當然是《錢塘晚報》。
這個世界和沈歡原來的世界一樣,受到了網絡媒體的衝擊之後,之前風光無限的許多報紙,都已經涼涼了。
但像是《錢塘晚報》這樣有著深厚基礎的報紙,在網絡時代,還是每天的發行量超過了50萬份。
當然了,這個發行量是針對浙越省一個省的。
沈歡想要投稿,當然選擇就是在《錢塘晚報》上。
它覆蓋的人群就是能最快最直接的轉化成小麵館的讀者,而且效應產生的時間也比較快。
今天你投稿過去,如果編輯覺得好的話,最遲三五天就能見報了。
至於說網絡上的率先發布,沈歡並沒有想過。
版權問題,始終是一個無法迴避的話題。
雖然網絡發布會最快時間被全國的人都看到,但怎麼來保證這篇文章的所有權,卻並沒有很好的辦法。
如果先是在報紙上發表了,然後再到網絡上面,那才是有一個真憑實據。
沈歡不會靠著《一碗陽春麵》賺錢,可這個作者的榮耀,也應該是他來享受吧?
網上不要臉不要皮的人多了去了,稍微改一下就變成了自己的抄.襲的,沒有一千萬也有一百萬個。
除開了這個,還有比如音樂、電影等方面的版權保護,也和前世差不多的水準。
幸好沈歡已經習慣了,也就有了應對的措施。
向《錢塘晚報》投稿的方式,現在也分為網上投稿和信件投稿。
沈歡也不差那麼兩天的時間,直接用掛號信寄到了他們的編輯部,投的是「隨筆散文」的欄目。
在寄到編輯部之前,沈歡先是列印了一份稿子,在郵局蓋戳後寄到了自己的家裡,然後等到下午才再次來到郵局,給《錢塘晚報》寄出了文稿。
接下來的幾天,沈歡一邊等待著《錢塘晚報》的聯繫,一邊在鍛鍊身體,順帶著還查一查這個世界的具體狀況,多了解一些常識。
每天晚上出門跑步的時候,沈歡都能聽到水千雨在院子裡練吉他或者是古箏的聲音。
印象中,這丫頭五歲就開始練習古箏,六歲便開始彈尤克里里,十歲開始彈吉他,這幾樣樂器玩得可叫一個得心應手。
另外,水千雨的聲音也很有天賦,唱歌起來跟百靈鳥一樣,脆脆的很好聽。
她此時已經漸漸的度過了變聲期,嗓子並不是那麼渾厚的聲音,但卻也並不尖,如果作為流行唱法,已經很有功底了。
也難怪。
水青山本身就是一個搖滾樂隊的主唱,家學淵源很是好,有這麼個父親培養,她在這方面沒有長進才怪。
沒有什麼報刊編輯互相爭鬥、引發一系列的霸占稿件,甚至是看不起退稿的挫折,在沈歡寄出稿件的第四天下午,他便接到了報社打來的電話。
「請問是楚留香先生嗎?」
「我是。」
「我這邊是《錢塘晚報》『隨筆散文』的編輯張鑫德,您之前給我們欄目投稿了一篇叫做《一碗陽春麵》的文章,對嗎?」
「是的。」
「很高興的告訴您,您的文章已經被我們採用了。您明天如果有空的話,來我們編輯部一趟,帶上身份證明,簽一下合同好嗎?也就是第一次麻煩一點,以後咱們就可以在網上郵寄合同,然後網絡轉帳了。」
「好!我明天上午過來。」
「呵呵,我們一群編輯對您的文章可是很欣賞的,大家都期望能見到您這位才華橫溢的作者,那就明天見囉?」
「明天見!」
……
第二天一早,筆名楚留香的沈歡便帶著硬要跟來的水千雨,來到了市區的《錢塘晚報》所在的大廈。
他查過了,武俠五大家都不存在,甚至於武俠這個流派根本就沒有成型,自然沒有人間盜帥楚留香。
這也是沈歡來到這個世界,第一次離開明德巷周邊的區域。
這個有著十幾年房齡的大廈其實是浙越報業集團的總部,修建得非常的氣派,來來往往的穿著打扮都很時尚,可就是有點急匆匆的。
可他們在看到沈歡和水千雨時,都忍不住的放慢了腳步,甚至還有直接停下腳步,盯著他們看的。
停下腳步的都是女人,她們看的自然是沈歡。
只是穿著簡單的T恤短褲,外加一雙球鞋的沈歡,全身穿戴加起來都不到200塊。
但這些時尚女人,卻緊盯著沈歡看,好幾個年齡小一點的,臉上都不覺露出了迷醉的神情。
水千雨嘆息了一聲,從背後的小書包取出了一副兒童蛤蟆鏡,戴在了沈歡的鼻樑上。
這麼一來,沈歡的俊秀容顏就被遮掩了一半,讓一群看得目不轉睛的女人是惋惜不已。
有水千雨在身旁,沈歡自然沒有到處看,不過那些漂亮的小姐姐,他還是用餘光去欣賞了一番的。
可惜啊。
寡人這具身體才16歲,想要騎胭脂馬,也得再等兩年。
而且不把身體鍛鍊好了就上陣,恐怕要不了30歲就只能空流淚了。
暗地裡吞口水的少年,一本正經的拿出了老舊手機,撥了說是會在門口等自己的張鑫德的手機。
手機馬上就被接通了。
正好沈歡和水千雨都往大門口看,便看到了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男子,正好拿著手機,眼睛和他們對上。
「張編輯?」
「楚先生!?」
兩人對著電話說話,同時在搖手,也就確認了對方的身份。
「想不到啊!」迎上前來的張鑫德,一臉的感慨,「剛才我還在想,是哪家公司的明星來這兒接受場合了,沒想到卻是楚先生你!而且你還這麼年輕!」
他就站在門口等人,先前當然也看到了走過來最吸引眼球的這對少男少.女。
但張鑫德卻又有些遲疑,「恕我冒昧,楚先生,《一碗陽春麵》,真的是您寫的嗎?」
「怎麼不是他寫的?」水千雨不滿意的道,「誰還能冒認嗎?」
別看丫頭對沈歡是這樣那樣的不滿意,可在外人面前,她可不許別人看不起或者欺負沈歡。
「不,我也就是問問。」張鑫德笑著搖搖手,忽然顯得有點興奮,「走,跟我上去吧!要是他們知道,居然是這麼年輕的小伙子寫出了如此靜雅清幽的文章,肯定會大吃一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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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個封面,大家覺得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