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他家裡住了一小段時間,這段時間我過的挺開心的。
太陽升起出門幹活,太陽落下回家休息。
我過了很充實的一段生活。
直到那一天…………..
我跟他去鎮上買生活用品,我和他經過公告欄的時候,看到了通緝令。
他停下看了下通緝令,我也看到通緝令。
通緝令上寫的,嫌疑犯是左撇子,臉上有一顆痣,年齡在二十歲到二十三歲之間。
重點是,嫌疑犯的手臂上,有一個很顯眼的黑痣。
他看了我一眼,便說,嫌疑犯挺像我的,就手臂上比你多一顆痣。
我笑笑沒有說話。
我和他離開了這裡。
我知道,通緝令上描述的就是我,我手臂的痣被我用衣服遮掩住了。
我瞞不了多久,他肯定會對我產生懷疑,我得做好逃脫的準備。
我和他回到家,把東西放好,我跟他說我去洗澡。
我來到浴室,把衣服放好,開始洗澡。
洗完澡時候,我和他吃了晚飯,和他去田間散步。
睡前,我留了個心眼,我在裝睡。
我就在賭他會不會來。
賭對了,我可以信任他,賭輸了,我就得接著逃。
我支撐了很久,他還是沒來,我太困了,睡著了。
我睡前在門縫裡夾了根頭髮,只要我起床看見頭髮掉地上了,我就知道他來了。
我睡著了,夢中他問我為什麼要騙他,為什麼不告訴他我是個殺人犯。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他報了警把我抓走了。
我醒了,我看到我夾在門縫裡的那根頭髮掉下來了。
我賭輸了,我知道,我得逃了。
我找了個時間,我把他約了出來。
我見到他我便開門見山的說,你是不是知道我的真實身份了。
他說,我已經知道了,你是警察在找的那個通緝犯。
我說,你要報警抓我嗎,你要把我送進監獄嗎?
他回答,我確實報了警,但是我希望你自首,對大家都好。
我對他說,知道我為什麼要逃嗎,我就是因為我想好好活著,所以我才逃的,我不想坐牢,我不想在牢里孤零零的等死,我不想死。
他抓住了我,勸我自首。
我都逃到這了,自首還有什麼用,我只能繼續逃,你要還拿我當朋友,就讓我走。
他在糾結,是放我走,還是把我送進去。
我說,我進去就出不來了,我還想把我想做的都做了再去自首,我還想和你去島上住一段時間呢。
他慢慢鬆開了手,對我說,就當我從未有過你這個朋友,今天之後,我們分道揚鑣。
你走你的獨木橋,我走我的陽關道。
他最後對我說了句話,下輩子,再當朋友。
他說,還有一個小時警察就會到,要我趕緊把行李整理好趕緊走。
我把東西整理完了,我與他道別。
他給我指了條路,從那邊走可以到車站,我對他最後一次說了謝謝。
我頭也不回的走了,我知道,這是最後一次見面了。
我打算回家,去看看我父母的墳,去給他們掃掃墓。
我又一次踏上了逃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