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簽約未來大火的作家,布局歌手

  「作家?您說的是哪位作家?」

  金正國哈哈一笑,說道:「我聽說林熙英作家就在您的工作室里。」

  「您說的是我老婆熙英啊?她最近確實在寫劇本,但她還沒出道呢。」

  是不是來得太早了?

  林熙英作家現在居然還沒出道。

  不過,來都來了,總不能空手而歸吧?

  金正國之所以會簽下姜浩俊導演,就是為了接近林熙英作家。

  「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我們泰宇娛樂的很多人都對林熙英作家讚賞有加。」

  「老婆,你聽到了嗎?快出來!說不定你馬上就能出道了!」

  「咳咳,謝謝您的好意,但我現在還在學習階段,還沒到簽約的時候......」

  林熙英作家放下手中的工作,從角落裡走了出來。

  她素麵朝天,戴著一副厚厚的眼鏡,看起來很沒有自信。

  「泰宇娛樂非常重視新人培養,我們願意為你提供最好的創作環境,讓你可以自由地創作。」

  「您的條件很誘人,但我現在還沒寫出什麼作品,怎麼能接受您的邀請呢?」

  「那能讓我看看你正在創作的作品嗎?」

  「請稍等,我馬上把故事大綱列印出來給您看。」

  故事大綱,可以說是作品的精簡版。

  林熙英作家列印了一份五頁紙的故事大綱,遞給了金正國。

  金正國坐直身子,認真地讀了起來,一個字都不肯放過。

  然而,他越看越覺得不對勁。

  林熙英作家現在寫的故事,和他記憶中的作品完全不一樣。

  他記得,林熙英作家是一位擅長創作懸疑劇的編劇,她幾乎壟斷了整個韓國懸疑劇市場。

  但她現在寫的故事,居然是一部愛情劇。

  「咳咳,你是在寫愛情故事嗎?」

  「是的,這是一個悽美動人的愛情故事。」

  「從你的文筆來看,你更適合寫驚險刺激的故事。當然,我不是說你現在的作品不好。」

  「是嗎?我寫的時候,也覺得愛情題材不太適合我。」

  「我能感覺到,你身上蘊藏著無限的潛力。要不要和我們泰宇娛樂簽一份長期合約?我們可以先支付3億韓元的簽約金,然後和你簽署10年的獨家合約。」

  3億韓元的簽約金,對於一個還沒出道的新人作家來說,簡直是天文數字。

  林熙英作家的丈夫姜浩俊導演,比她還要激動。

  「3億韓元的簽約金?是不是有什麼附加條件?比如10年內必須創作多少部作品?如果完不成任務,是不是要簽賣身契啊?」

  「10年內,你就算一部作品都不寫也不用退還簽約金。另外,只要是林熙英作家創作的作品,我們都會把它拍成電視劇。」

  這條件,簡直好得不能再好了。

  林熙英作家反而被嚇到了,有些不知所措。

  但姜浩俊導演卻在一旁煽風點火。

  「你還猶豫什麼?趕緊簽啊!就算要賣身也要賣給大戶人家才能吃香的喝辣的!和泰宇集團簽約絕對不會吃虧的!」

  「我什麼作品都沒拿出來,您為什麼要給我開出這麼好的條件?」林熙英作家不解地問道。

  「我看中的是你的未來,我相信你一定能配得上這份合約。」

  林熙英作家依然面無表情。

  每個人都渴望被認可,金正國也不例外,但他並沒有因此而放棄,而是耐心地等待著林熙英作家的決定。

  「我答應您的邀請。但我的水平還很有限,所以簽約金我想等一年後再領取。我會努力在一年內,成為配得上這份簽約金的作家。」

  「就算你現在不領取簽約金,我們也會為你提供最好的創作環境。」

  「......謝謝您。」

  金正國連忙拿出合約和姜浩俊導演、林熙英作家簽署了合約。

  ......

  接下來的幾天,金正國馬不停蹄地拜訪了許多導演和編劇。

  除了簽下了擅長創作懸疑劇的林熙英作家之外,他還簽下了擅長創作愛情劇的李瑞熙作家。

  「我們已經和10位導演、15位編劇簽署了合約,現在內容部門應該可以正常運作了吧?」

  「豈止是正常運作,我們現在人手充足,甚至還要招聘外包人員,才能完成所有的項目。」

  「現在還有空閒的人員嗎?我聽說音樂製作部門的人,現在都閒著沒事幹。」

  「音樂製作部門是新成立的部門,所以還在摸索階段。不過,我們已經聯繫了幾位一線歌手,正在和他們洽談簽約事宜。」

  在文化產業中,音樂可以說是最耀眼的一朵奇葩了。

  在金正國的記憶中,K-POP將會成為一種全新的音樂類型,風靡全球。

  韓國音樂產業的未來,一片光明。

  「看來簽下一線歌手,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

  「泰宇娛樂畢竟是一家新公司,所以很多歌手都持觀望態度。不過,我們擁有韓國最大的音樂網站Berry Music,所以只要我們再努力一下,肯定能簽下一線歌手,甚至是超一線歌手。」

  「簽下一線歌手,需要支付不少簽約金吧?」

  「我們提供的條件是,三年合約,10億韓元的簽約金,這已經比其他公司高出不少了。」

  雖然金正國經常一擲千金,動輒花費數萬億韓元,但10億韓元也不是一個小數目。

  為了簽下一個歌手就要花掉10億韓元,這在金正國看來確實有些奢侈了。

  「與其花大價錢簽下一線歌手,不如自己培養新人。培養一個偶像組合,應該花不了10億韓元吧?」

  「話雖如此,但培養新人就像買彩票一樣,風險很大。尤其是泰宇娛樂這樣的新公司,推出的偶像組合很難吸引粉絲,成功率很低。」

  「所以,您是建議我們先簽下一線歌手,提升公司的知名度?」

  「就算要花大價錢簽下一線歌手,至少我們不會虧本。」

  企劃室長的話,也不無道理。

  新公司想要打開市場,確實需要一個招牌明星來撐場面。

  但這並不意味著金正國會放棄培養新人。

  「那我們就雙管齊下,一邊簽下一線歌手,一邊培養新人。你幫我準備一份一線歌手的名單,還有各大經紀公司的練習生名單,另外,還要籌備一場大型選秀節目。」

  「您是想從其他經紀公司挖練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