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吳菲菲的決定【求月票】
「謝謝!」
李樂讓陸雅萱在火鍋店門口等一下,然後跑到東華門大街那邊攔了一輛計程車。
沒辦法,南池子大街是不允許計程車通行的,只能去東華門大街叫車。
看著陸雅萱坐上計程車離開,李樂才搖了搖頭往家走。
回到家的時候差不多快十點了,不過李樂並沒有去睡,沒辦法,喝的啤酒太多。
雖然說這玩意喝不醉,當然,這說的是李樂,可是這玩意是水啊!
喝那麼多水,是要上衛生間的,現在睡了,夜裡不知道要起來多少次。
所以李樂就躺在客廳的沙發上,準備上幾次衛生間以後再進去睡覺。
這次李樂沒有給自己泡茶,而是拿出一包瓜子,還有一點小零食。
躺在沙發上一邊吃一邊研究金瓶梅。
酒後的李樂,對金瓶梅更感興趣了,特別是潘金蓮跟西門慶那段。
當然,這是酒精的作用。
一直到十一點半的時候,李樂再次去了一趟衛生間,這才進屋睡覺。
從回來到現在,他已經去四趟衛生間了,基本上已經全部把水放完。
一夜無話。
一大早,李樂就醒了,雖然昨天睡得比較晚,但他還是起來了。
因為他要去一趟派出所,要不然人家真跟他急了,都耽誤兩天了。
起來以後,李樂先清理五穀輪迴,然後去洗漱,最後又洗了個澡。
換身衣服,李樂出去吃早點,吃完早點以後,騎著摩托車就去了派出所。
「秦隊,實在是不好意思,昨天有事給耽誤了。」
來到秦隊的辦公室以後,李樂連忙道歉,畢竟讓人家等了他兩天。
「沒事,在這裡簽個字吧!」
「好的!」李樂連忙把字簽了。
簽完以後,把筆遞給秦隊以後問道:「處理結果是什麼?」
「每人罰款兩千,拘留十天。」秦隊說道。
「十天啊!還行,能趕得上。」李樂嘀咕道。
「什麼趕上趕不上?」秦隊問。
「噢!沒什麼!我是說十天可以。」
李樂當然不可能跟秦隊說怎麼回事,也沒有必要。
畢竟李樂做的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
從派出所出來,想了想李樂騎著摩托車去了潘家園,準備去吳菲菲的店裡看看。
反正他現在也沒有什麼事,他準備看看吳菲菲怎麼處理那些瓶瓶罐罐。
不管怎麼說,他現在跟吳菲菲也算是合作關係,當然,這說的合作,是那些瓶瓶罐罐。
派出所離潘家園有點距離,雖然騎摩托車不會堵車,但等他來到潘家園,也是四十多分鐘以後了。
吳菲菲的古玩店李樂已經來過幾次,可以說是輕車熟路。
李樂過來的時候,吳菲菲跟店員正在忙著卸貨。
「咦!李先生您怎麼來了?」看到李樂,吳菲菲連忙放下手裡的活跑了過來。
「沒事過來看看,你這是……?」李樂指了指吳菲菲她們正在卸的貨車。
「是這樣的李先生,我進了一批跟你那些瓶瓶罐罐差不多的貨。」
「哦!別處也有那些東西?」李樂驚訝的看著吳菲菲問。
「李先生,您誤會了,我進的這些,只能算是工藝品,當然,仿真度特別高,如果不是這方面的專家,很少有人看出來。」
「仿品啊!」李樂恍然大悟的問道:「你是打算以淘寶的方式賣那些東西?」
聽吳菲菲一說,李樂就明白了,吳菲菲打算以不註明的方式來賣。
也就是古玩市場上俗稱的撿漏。
就是把真的假的都放到一起,然後讓人來選,如果運氣好,可能花很少的錢就買到了真的。
當然,如果運氣不好,那麼花同樣的錢,伱只能買到假的,也就是俗稱的打眼。
吳菲菲安排一下店員以後,就帶著李樂進了店裡。
李樂看到,店裡的博古架上,已經擺放了很多的瓶瓶罐罐,以及碗碟什麼的。
「李先生,您請看。」吳菲菲遞給李樂一個碗說道。
李樂接過來看了一眼,驚訝的看著吳菲菲。
因為這個碗的底部竟然有年號,要知道李樂在穿越年代,只要是底部有年號和印章的,他都會收了。
李樂雖然對古董沒有太多研究,但因為摸過的多了,也懂一點,他可以肯定,這個碗不是他那些東西。
也就是說,這個是假的,也可以說是仿的,但是在古玩店裡可不能這麼說。
因為在這裡,只有一個稱呼,那就是藝術品,就算是你花十萬塊錢買的,也只能說你花錢買了一件藝術品。
「這些你定價多少?」李樂把碗放下問。
「五萬一件,而且我是按最高比例來放的,也就是說真的達到百分之五。」
聽吳菲菲說完,李樂算了一筆帳,五萬一件,一百件就是五百萬。
哪怕放五件真品,按一件真品平均二十五萬算,五件也就一百二十五萬。
五百萬減去一百二十五萬,還剩下三百七十五萬,再減去這些工藝品的成本,按五萬算,還有三百七十萬呢。
「吳小姐,這個利潤很高啊!」李樂說道。
「是的李先生,本來想明碼標價的,不過想了想,還是決定用這種方式。」
李樂點了點頭說道:「這種方式也挺好,給人一種撿漏的刺激感,生意可能會更好。」
「是的李先生,另外請您放心,除去您應得的成本,賺的錢咱們平分。」
這個平分,當然不是按照賣的多少,而是除去成本以後的錢,也就是那三百七十萬。
至於五件真品成本,這個是要給李樂的,當然,吳菲菲買工藝品的錢,同樣也會給吳菲菲。
果然還是交給專業的人,李樂可以賺的更多。
三百七十萬,平分的話,一個人就是一百八十五萬,加上真品的成本一百二十五萬。
那麼李樂就可以拿到三百一十萬,五件真品賣三百一十萬,平均一件就是六十二萬。
這絕對是個天價了。
吳菲菲之所以給李樂這麼多分成,是因為如果沒有李樂的那些瓶瓶罐罐,她根本就做不起來這個。
所以跟李樂平分利潤,是吳菲菲認為最好的結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