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國王的巡遊(4)
能夠得以覲見國王,與一乾重臣貴胄濟濟一堂,對聖日耳曼昂萊的人們來說是可以在壁爐前說到下一個國王的樂事,但對於大郡主這樣生於凡爾賽宮長於凡爾賽宮的孩子只會覺得無趣,於是一群改裝換衣的年輕人在路易十四的默許下,以侍從與女官的身份出了聖日耳曼昂萊宮——在聖日耳曼昂萊的街道上,這樣的人幾乎超過了這裡的本地人,畢竟國王的宮廷也隨著國王一起來了,單就有名有姓的人就超過了一千人,更別說普通的侍從了——不過他們還是引來了不少人的矚目,畢竟這幾個孩子實在是太漂亮了,尤其是大郡主,奧爾良公爵原本就比路易秀美動人,亨利埃塔公主也是一個美人,繼承了他們優點的大郡主在人群中就像是會發光。
費迪南不用說,他原先就是美第奇家族的人,美第奇家族從來不缺美人,而他的母親加斯東公爵的次女也相貌姣好,只有腓特烈略微遜色一點,但作為一個已經進入軍隊的年輕人,他那張看上去十分嚴肅的面孔更為他增添了幾分武人的風姿。
他們看到的街道可比原先樸素多了,緞帶已經拆下,花瓣也已經被掃掉,只有濕漉漉的白堊還在散發著古怪的氣味,這種氣味有些人很喜歡,有些人很討厭,但大郡主和她身邊的人都是前者,因為國王的醫院裡經常用到石灰水消毒,他們一嗅到這種氣味,就會覺得這個地方乾淨,令人安心。
「我們該怎麼走?」大郡主問道,她轉動著腦袋,左右張望,「這條街是……從修道院到小肉店廣場後面的那條路?」
從修道院到小肉店廣場後面的那條路——別驚訝,這就是這條兩側房屋從腰部以下都刷了白堊的街道的名字,自從路易十四從巴黎和凡爾賽鎮開始規定每條街道都必須有名字,一些街道原先就有,但就像儘可能端正地固定在一個煤氣燈柱上的街道名牌,從中世紀末期傳承下來的名字多半都這樣又長又累贅,但指向性很明顯,就像是本活地圖似的。
沿著從修道院到小肉店廣場後面-街往前走,毫無疑問,他們很快就抵達了小肉店廣場,這裡名至實歸地真有一家小肉店,肉店裡掛滿了香腸,散發著甜蜜的氣味,這要歸功於國王對蔗糖產業的大力開發——現在法國的南亞美里加殖民地,橡膠和甘蔗是主要產出,隨著蔗糖的價格一再下跌,取而代之的就是它的廣泛應用——為了招徠客人,小肉店的老闆舉著一根叉子在爐膛里烤香腸,油脂和糖分被火焰灼燒後產生了強烈的美拉德反應,空氣中瀰漫著可以讓聖人復活的濃烈香氣。
當然,現在還沒人知道什麼叫做美拉德反應,但人對於糖和油從來就有著無法遏制的渴求,夥計每過一小會兒就要去割下一大根或是一小根,一些人索性學著老闆的樣子在那隻敞開的小爐子上烤香腸,然後吃得滿嘴流油。
這種小爐子也是國王的新產業滋生出來的衍生物,因為裡面燒得不是木炭,而是煤塊,煤塊比木炭便宜得多,燃燒時間也更長。
腓特烈忍不住跑過去買了幾根香腸,和大郡主分了,雖然舉著叉子吃香腸是一種別說在宮廷里,哪怕是在普通家庭里看來也是有點愚蠢的事情,但烤香腸真是太好吃了——薄薄的一層腸衣被烤得又香又脆,裡面滾燙的紅白色肉粒混雜著黑色的胡椒,散發出濃郁的肉香氣,亮晶晶的糖分從裡面一滴滴地流出來,一直掛到叉子上和手上。
也許這裡不久之後就要改成叫喚廣場了,因為不斷地有等不及的孩子猛地咬上一大口,結果被燙得嘴唇舌頭起泡,慘叫不已,但就算是這樣,他們還是緊緊地抓著這種美味的點心不肯放——他們的母親一邊大聲地罵著,一邊撈起裙子給錢。
就這麼短短一會兒,大郡主就看到有三個孩子如願以償,她默默地計算了一下香腸的價錢,這座城市即便不如巴黎或是凡爾賽繁華,也稱得上十分富足。她轉過頭去,想問問身邊的伊娃,她在敦刻爾克的時候,普通市民是否承受得起這樣的額外支出,卻看到費迪南正在幫伊娃分開一塊麵包,將滾燙的香腸夾在麵包裡面,這樣就不會讓香腸的油脂弄髒她的手指和裙子了——也許是她的目光過於意味深長,費迪南從容不迫地笑了笑:「腓特烈就在我後面。」
果然腓特烈也舉著麵包走了過來,
「我們接下來去哪兒?」大郡主接過麵包,感受著香腸從裡面散發出來的溫度,「後面就是磨坊路,磨坊路的第二個路口就是葡萄酒街,」不但買了麵包,還打聽了一下周圍景況的腓特烈說道:「但我們不去葡萄酒街,那裡多數都是酒館,葡萄酒街旁邊就是水渠街,那是一條新街道,開了好幾家咖啡館。」
如果這裡全都是男士,那麼酒館肯定是最合適的聚會場所,但既然有女士在,酒館就不是什麼合適的場所了,畢竟酒館裡的女人幾乎全都是名姝與游女,也許會有一些很不堪的景象。
但咖啡館就不同了。咖啡還是從巴黎,從路易十四這裡流行起來的,相比十五世紀的阿拉伯咖啡館,十六世紀40年的威尼斯咖啡館,50年代的英國咖啡館,60年代的荷蘭咖啡館,法國的咖啡館要晚了一百年,但就算是晚了一百年,它依然與大部分國王喜好的東西一樣迅速地風行起來,也因為咖啡有著提神,清醒頭腦的作用而不是恰恰相反,兼具價格不那麼親民,咖啡里出沒的客人總要比酒館的客人溫和禮貌一些。
水渠街顧名思義,就是新修建的水渠通過的街道,水渠里的水與凡爾賽,巴黎一樣引自於塞納河,清澈的水流在灰色的渠道里奔涌前行,裡面有人在游泳,侍從們不得不先將他們趕走——這時候的人們可沒泳衣,那些大學生們一開始還有些不滿,吵吵嚷嚷,但在看到大郡主一行人的時候他們就立刻狼狽地逃走了。
聖日耳曼昂萊的咖啡館就開設在寬闊的水渠兩側,因為水渠兩側都架設了木棧道,花木蔥蘢,景色優美,往來的人也如同風景一般,哪怕是冬天,這裡的風也要柔和一些,咖啡館的老闆甚至已經無師自通地學會了在咖啡館外支起大傘或是蓬蓋,讓人們沐浴著陽光,盡情地享受咖啡與美景。
如果不看人們的裝束打扮,這種景象簡直和幾百年後沒什麼區別。
大郡主一行人就來到了這條街道上最大的咖啡館,這座咖啡館奢侈地使用了大塊和多塊明亮的透明玻璃,幾乎讓室內室外毫無區別。一些客人見到有儀態優雅,衣著華美的女士在侍從的引導下進入咖啡館,就站起身來,微微一躬後,舉著菸斗讓出了最好的位置,大郡主微笑著感謝了他們,等到眾人再次落座,她也不由得好奇地打量起這座可以容納上百人的大廳。
在巴黎和凡爾賽當然也有咖啡館,但始終居住在凡爾賽宮,後來雖然曾經被路易十四帶去南特等地,但也沒有脫離隊伍自由行動的大郡主還真是第一次踏入這樣的地方:「這裡真美。」她由衷地說,她這樣說,可不是因為這座咖啡館的裝飾裝潢有多麼富麗堂皇,說真的,有什麼地方能夠比過凡爾賽嗎,她喜歡的是這裡的氛圍——胡桃木色的牆板中鑲嵌著厚重的書架,書架上擺著鏡子、油畫和數之不盡的書籍,還有報紙,公報和各種各樣的畫冊,有印刷的,也有手抄的,這裡除了咖啡,還提供水煙,菸斗等,菸草的氣味並不濃重,只讓空氣中多了一些馥郁厚重的煙霧。
這裡的人要麼三五成群,又或是兩兩相對地坐在一起,要麼就單個兒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有人閱讀,也有人討論,或是交流情報,當然,聖日耳曼昂萊的人們現在最關切的就是國王,一群人繪聲繪色地和別人描述他們是如何迎接與接待國王,又是如何因為工作得力,姿態從容而獲得國王讚許的,他們儘可能詳詳細細地深入到每個細節,從國王的翻邊靴子,衣擺的繡花,帽子上的羽毛,再到他說話的腔調……總之,任何地方都是那樣的尊貴和不可侵犯。
大郡主與腓特烈對望了一眼,沒有打破這些誇誇其談之徒的虛言——真正有能力,或是有資格的人怎麼會在這時候出現在咖啡館,他們都等在聖日耳曼昂萊宮外,候著覲見國王呢,就算要等很長時間,他們也和巴黎或是凡爾賽的那些外省人那樣,會盡力留在距離國王最近的地方,而不是跑到這樣遠的咖啡廳來吹噓個不停。
費迪南側過身體,對伊娃低聲說:「他們一個勁兒地說國王的靴子,衣角,帽子上的羽毛,還有儀劍,聲音什麼的,不是因為他們根本沒法看到和聽到別的什麼吧。」伊娃一聽就笑了,費迪南的評價挺尖刻的,但十分真實和中肯,因為國王的隨員都是身份高貴之人,普通的僕役可不會允許在他們走開之前直身抬頭——就連一些身份較低的小貴族和官員也是如此,既然如此,他們當然也只能看到國王膝蓋以下的部分,還有國王提著的帽子——路易十四對女士一向很尊重,在見到女士的時候,他總是會把帽子拿在手裡,就算對一個女僕也是如此。
不過大郡主聽到的是兩聲輕笑,她循聲望去,看到的是一位頭髮銀白的老人。
他也看見了大郡主,就點了點頭。
「那是誰?」腓特烈問。
「我不認識,」大郡主說:「但我覺得他應該認識我。」
腓特烈不禁擔憂起來,但他再次轉過去的時候,卻發現那個位置已經空空蕩蕩,那個老人不知什麼時候,離開了咖啡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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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行走在木棧道上,深褐色的木板讓他想起了蕩漾在白色瓷杯里的飲料,咖啡和其他被太陽王路易十四推向法國人的東西那樣已經深入到了最荒僻的城市與村莊,不,更正確地說,國王的思想與政策也應該被囊括在內,簡直令人迷惑,這位孩童時就已即位的國王是什麼時候有了這樣的天賦和野心的呢?無論是商人,還是官員,又或是學者,都不是在短短几年裡就一蹴而就的事情,他親政也不過二十年,就有了這樣一個龐大且統一的國家,還有十五萬甚至更多的常備軍,以及數千萬民眾的擁護。
別人看到國王巡遊,只看到了如日中天的太陽王所擁有的權力、威勢、富足或許還有風流,但這位老人卻已經看到了更深的地方,是的,國王巡遊在失地王約翰時期就不再有了,但無論何時,這種行為都有著深遠的意義,他也不認為路易十四隻是一時衝動,或者說,他更希望這是國王的一時衝動。
「老夥計。」他身後的一個聲音說,老人站住了,他轉過身,看到了另一個鬚髮皆白的老頭子:「旺多姆公爵。」他說,一邊舉了舉帽子。
「聖西蒙公爵。」旺多姆公爵說:「怎麼突然改換見面的地點,」他用手指戳了戳帽子算回禮:「我看到那裡有很多年輕的女士,是因為這個原因嗎?」
「我們又不是英國人。」聖西蒙公爵慢慢地說,他伸出手臂,於是旺多姆公爵就伸手挽住,兩個年齡相近的公爵先生就這樣慢悠悠地沿著水渠走著:「我們的咖啡館可不會粗魯地拒絕可敬的女士們。」
「女士們也有權利享用咖啡。」旺多姆公爵說:「畢竟一開始咖啡就是國王與科隆納公爵夫人一同分享的嘛。」
「別提那個義大利女人了。」聖西蒙公爵說:「我們應該慶幸國王最終做出了一個明智的決定。」
「看來你也是蒙特斯潘夫人一方的。」
「我誰也不是。」聖西蒙公爵說:「她也不過是個可憐蟲。」
「唉,這可怎麼說呢?」旺多姆公爵假惺惺地嘆道:「她深得國王寵愛。」
「我看到那兒有一把椅子,」聖西蒙公爵不再繼續這個話題,「我們走過去坐下來聊吧,老傢伙,我們都已經不那麼年輕了。」
旺多姆公爵表示同意,雖然今天的陽光照在身上還是有點暖洋洋的,但他之前為國王在潮濕寒冷的敦刻爾克待了好一兩年,那對老手腳,就算每天待在燒著壁爐的房間裡也暖和不起來。
他們的侍從已經搶先幾步跑了過去,他們都是年輕力壯的小伙子,身上披著的斗篷與其說是必要的保暖品倒不如說是裝飾,他們將斗篷取下來鋪在長椅上後,被腰帶與肩帶勾勒出來的優美曲線頓時吸引了更多女士的視線。旺多姆公爵呵呵地笑著,「看看,」他說:「我倒想起當初您在宮廷里是怎麼叱吒風雲的了。」
聖西蒙公爵瞪了他一眼,別人看這對老人,手挽著手就像是一對再好不過的朋友,絕對想不到他們在年輕的時候卻是一對你死我活的敵人。旺多姆公爵的爵位雖然悠長到可以追溯到1514年,但1598年亨利四世將這個爵位以及領地封賞給了自己的私生子塞薩爾,也就是現在的旺多姆公爵。旺多姆公爵與路易十三是同父異母的兄弟,兩人的關係卻糟糕到了極點,旺多姆公爵曾經三次參與叛亂,還謀劃刺殺黎塞留主教,直到他被路易十三驅逐到了英格蘭。
也許是因為歲月流逝,年紀老大,五十歲的時候這位旺多姆公爵終於低了頭,他與馬扎然主教和解,並在路易十四親政後繼續對他宣誓效忠,這位老人因為身份特殊,路易十四輕易不會移動這枚重要的棋子,而且,小聲地說,比起大孔代,蒂雷納子爵甚至紹姆貝格,這位旺多姆公爵並不是一個多麼出色的將才,他令人懾服的地方最多的還在他的經驗和血統。
那麼聖西蒙公爵呢?他正是被路易十三一手拔擢起來的卑微之人,當然,這個卑微是相對於如旺多姆公爵這樣的人來說的,他同樣出身於一個騎士家庭,也許是家學淵源,他非常地擅長騎馬,狩獵和調弄馬匹,對於喜歡狩獵到在凡爾賽建造了一座狩獵行宮的路易十三,這位容貌俊朗,身材高大,又是個好獵手與好馬倌的侍從非常稱他的心,於是,至少在表面上,聖西蒙公爵的爵位就是這樣落在這個外省人身上的。
但這和大部分傳說一樣是絕對不可信的,就像是人們堅持認為,黎塞留主教當時能夠代替路易十三做主,事實卻是只要路易十三在外面打仗或是滯留,政務國事就都會被堆積起來,黎塞留主教從來沒有擅自做主的權力,比起僭主,他更像是個權臣,完全無法與他的弟子馬扎然相比,路易十四登基的時候太小了,那時候他確實無法料理國務。
至於聖西蒙公爵是如何成為聖西蒙公爵的,旺多姆公爵是再清楚不過的,說起來路易十四和他的父親還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他們都愛拔擢那些身份地位的人,因為這些人必須依仗國王才能躋身宮廷與朝廷——如今的達達尼昂伯爵是什麼身份,聖西蒙公爵就是什麼身份,旺多姆公爵當初可是在這傢伙手裡吃了不少虧,甚至當初流亡英格蘭,還遇到過來自聖西蒙公爵的刺客。
只是聖西蒙公爵大概沒想到,除了路易十三,他沒有可依仗的對象,但路易十三手上可用的人就太多了——在旺多姆公爵流亡英格蘭後沒多久,西班牙和法國在皮卡第地區展開了戰鬥,在這場戰役中,聖西蒙公爵的叔叔奉命固守拉卡佩勒,因為當時的負責軍備和給養的正是聖西蒙公爵的政敵夏維尼伯爵,他就做出了一件令人瞠目結舌的事情,就是拒絕支援和提供給養給拉卡佩勒,聖西蒙公爵的叔叔只得放棄拉卡佩勒,之後雖然法蘭西奪回了皮卡第的被占地區,但西班牙人已經將這片地區踐踏得差不多了,路易十三在夏維尼伯爵的唆使下,發誓要懲罰所有不戰而敗的將領——聖西蒙公爵的叔叔也在其中,哪怕聖西蒙公爵哀求了國王,黎塞留主教以及王后,也還沒能改變路易十三的決定。
人們傳說聖西蒙公爵一怒之下向路易十三遞交了辭呈,國王馬上就同意了,他只得黯然返回封地,迄今也未重回巴黎,也沒去過凡爾賽。但旺多姆公爵從馬扎然主教這裡得知,當初路易十三之所以偏向夏維尼伯爵,正是因為聖西蒙公爵在驟得高位之後,犯了很多人都會犯的錯誤,那就是得意洋洋,忘乎所以——尤其是他向英格蘭派出刺客的事兒,並不是出自於路易十三的旨意。
也許作為一個受到國王愛重的臣子,他估錯了自己的分量,旺多姆公爵畢竟還是波旁的血脈,他是該被斬首,還是囚禁,又或是流放,只有路易十三能做決定,聖西蒙的出身還是太低了,他無法理解宮廷與王室中那些錯綜複雜的感情與關係,夏維尼伯爵自然也就趁虛而入了。
「你還在恨著我的兄長嗎?」旺多姆公爵問。
「我只是他的一個臣子。」聖西蒙公爵說。
「不,你還抱著一些怨恨,當然,你覺得你是在為他分憂,為他斬草除根,他卻聽信讒言,殺了你的叔叔,把你放逐出巴黎,不過沒關係,反正你也報了仇了。」
聖西蒙公爵不自覺地顫抖了一下:「可別胡言亂語了,」他說:「我能做什麼。
「你什麼也沒做,」旺多姆公爵說,「這就是為什麼路易十三會死在加斯東公爵和西班牙人的陰謀里。」
「我離開巴黎的時候已經被剝奪了所有的權柄。」
「有些東西不是國王的一句話就能拿走的,也許能,但也要時間,夏維尼伯爵以為沒了你他就能一躍成為國王的新寵臣,但他還真不是一個有才能的人,那時候路易十三已經後悔了,但在把你重新召喚回來之前,他就死了。」
「難道你還會覺得惋惜?」聖西蒙公爵瞥了對方一眼:「如果他還在,雖然你不會遭到刺殺,但你大概是沒法回到法國,回到巴黎的。」
「我當然挺高興的,他可不算是個好哥哥,不過我們也不是什麼好帝弟弟,」旺多姆公爵問道,「但他已經在天堂待了幾十年了,你卻還在你的封地里,你……」
「我覺得我現在的日子很不錯。」聖西蒙公爵說:「我也快要承蒙聖召了,無論是羅浮宮還是凡爾賽宮,都讓年輕人去忙吧。」
「如果是那樣可就太好了,」旺多姆公爵冷笑著說:「但你想對國王做什麼?我是說,路易十四。」
加更完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