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大戰之前(3)
胡德是最早跟隨路易十四的巫師中的一個,雖然那時候他還只是受僱傭,看在閃亮亮的金子份上為一個凡俗的國王服務,但敦刻爾克能夠如此之快地成為國王期望的軍事重地與大港,他與身邊的同伴功不可沒。自從路易十四建立了所謂的「特殊王家護衛團」,他就理所當然地成為了年輕巫師們的首領,地位與達達尼昂伯爵在火槍隊裡的表兄皮埃爾差不多。
這樣一個深得路易信任的人,甚至曾作為陛下的護衛從佛蘭德爾到荷蘭,他當然不可能留在巴黎——在卡姆尼可安頓下來之後,隨著國王的火槍手們被派遣出去的還有巫師們的渡鴉與其他鳥類,它們在空中翱翔,尋找著奧斯曼土耳其大軍的蹤跡,這樣沃邦將軍和他的支持者們才知道應當選擇哪幾條路徑設置障礙,清理與遷徙哪幾座城市的居民。
不過從一開始,路易就知道這種做法未必可以長久——這次他來到卡姆尼可,與諸王相會,不那麼意外地發現這些重要之人的身邊都有了幾張陌生的面孔(國王願意相信的人可不多——他們寵愛的臣子與夫人密探一樣會送上畫像),而且巫師和巫師們只要一看到對方,一聽到對方,甚至觀察對方留下的魔法痕跡,就知道對方大概來自於哪個家族了。
路易是始作俑者,當然不會做出什麼愚蠢的事情,就是巴拉斯臉色非常難看,也許他在懊悔自己不應該鼠目寸光地選擇了拋棄法蘭西王室,來到羅馬,做了這麼一個不尷不尬的主教,現在別說是加約拉的巫師,或是曾經的學生以拉略,就算是如瓦羅.維薩里,胡德這樣的巫師也比他更得國王的歡心。
不過這位大人最擅長的就是不在意空洞的榮譽與虛名,他被路易十四帶到卡姆尼可,就敏銳地察覺到,這位陛下對他不具任何好感,現在已經不是他委屈和遲疑的時候了——再踟躇下去,如果,他是說,等到開戰,他們遇到了奧斯曼土耳其里世界的力量,又或是其他別有用心的天賦者,他和他的修士們一定會被路易十四毫不猶豫地派遣出去。
樞機主教首領命令巴拉斯,而不是別人到巴黎來,就隱約帶著處理巴拉斯這個見風使舵的小人的意思,是的,就算是巴拉斯明智地捨棄了瘋癲的克萊芒十世,投入他的麾下,但樞機主教首領和克雷芒十世那樣,根本不會信任這麼一個見利忘義,眼光短淺的傢伙,能夠用他來展示自己的誠意,又能消除身邊的隱患,那真是再划算不過的一筆買賣了。
巴拉斯身邊還有不到五十名修士,也是他最後的家底,但這時候別說是這些修士,就連他也不得不走出一副盡心竭力的姿態——瓦羅.維薩里的房間就在胡德的旁邊,巴拉斯的房間位於走廊的另一端,但他居然也只比維薩里慢了一步。
這邊維薩里剛將藥水灌入胡德的喉嚨,巴拉斯就如同一道黑色的旋風那樣沖了進來,在他衝進來的時候維薩里差點敲碎了防禦用的魔藥瓶,但巴拉斯立刻就在胡德的身邊跪下,他將雙手放在胡德的臉上,按著他被水晶碎片上附著的詛咒摧毀的眼睛,快速地念著經文:「……他們來到一個叫做伯賽大的地方,有一個看不見的人,祈求耶穌摸他……耶穌就摸在他的眼睛上,說,你看到什麼了,那人就說,看到人如同樹林一般,於是耶穌就再按他的眼睛,他就又能看見了……」
維薩里跪在胡德身邊,衣袍上都是胡德的血,眼睛不但對於凡人,對巫師也是一個很重要敏感的器官,奧斯曼土耳其的教士,也就是巫師的後裔們很少出現在伊斯坦堡的地方,也讓其他巫師很難了解他們,現在看來他們不遜色於任何一個地方的天賦者,從英格蘭,法蘭西或是羅馬教會,甚至更危險,因為他們不但毀掉了胡德的水晶球,還透過水晶球傷害到了施法者本人。
他的魔藥甚至可以讓失去眼球的人重新生出新的器官,但對上面的詛咒,維薩里即便還沒來得及檢查就預料到它們不那麼好處理——但巴拉斯的……法術,姑且那麼說吧,顯然很有針對性。
胡德的呼吸和心跳一下子就平穩了起來,他放鬆地向後仰倒,不再疼得渾身抽搐。
維薩里一邊猜度著是不是因為奧斯曼土耳其人的教士是不是與羅馬教會的教士有著共通的地方——他們都成功地將與生俱來的能力與虔誠的信仰糅合在了一起,成為了凡俗之人的刀劍,而後對準了自己的同類,他們認為自己的力量是上帝或是真神賜予的想法也並非空穴來風,因為經過了這樣的改變後,他們的法術確實已經與巫師們魔法大相逕庭。
但他還是必須向巴拉斯道謝的。
路易聽說了這件事情後,就派去僕從,賞賜給巴拉斯一小箱子金幣,這讓巴拉斯很失望,畢竟現在誰都知道,國王對信任的人都是賞賜肩帶與鑽石別針的,如果是從自己身上摘下的鑽石別針那就更妙了——當然,直到今天,蒂雷納子爵與紹姆貝格元帥也不知道他們之所以得到這樣的賞賜,純粹是因為當時的國王囊中羞澀。
巴拉斯在羅馬十分落魄,但他的家族在日列島的積累與他在巴黎得到的賞賜,還不至於讓他為了這筆意外之財開心,他嘆著氣,反手就用這筆賞賜賄賂了國王的第一近侍邦唐,希望能夠儘快覲見國王。
「難道他會要求回巴黎或是羅馬去嗎?」路易說,邦唐就笑了笑,「要不要和我打個賭?」路易親昵地與身邊的盧瓦斯侯爵說道:「巴黎,或是羅馬?」
「我賭科切維或是斯洛維尼亞的另外一座城市。」盧瓦斯侯爵微微一躬身,說道。
「你真是個狡猾的人,我的好先生,」路易說,向邦唐一點頭,邦唐就知道國王是准許巴拉斯主教覲見的了,他轉身離開,盧瓦斯侯爵與國王交換了一個眼神:「看來您與我想法一致,」路易在巴拉斯到來前的幾分鐘裡說道:「這個如同『風信雞』(注釋1)般的人物,畢竟也曾經是巴黎裁判所的大審判長,以拉略和我說過,他雖然心性卑劣,但在神術與戰鬥能力上,倒是絲毫不遜色於任何一個修士和騎士的。」
「他雖然不願意跟隨您到這裡來,但他的雙手已經浸在了滾熱的沸水裡,總要撈點什麼上來才不至於蝕本。」盧瓦斯侯爵說,而後他輕輕地咳嗽了一聲,因為他發現剛才的措辭實在是有點粗俗,路易大笑:「沒什麼,先生,我聽過這句話,從柯爾貝爾那裡,您和他共事了那麼久,受他影響無可厚非,而且這句話也許不那麼含蓄,卻是十分貼切的。」
「還有的就是。」盧瓦斯侯爵說:「他在羅馬的時候,也許聽說過一些巴黎和凡爾賽的事情,但一些事情不是身臨其境是感受不完全的,巴拉斯是個傲慢的人,他在那時候離開巴黎只是認為馬扎然主教與您無法給他與其匹配的回報,在羅馬他甚至有意染指紅衣親王的位置,現在他回來了,看到了以拉略——曾經的學生,居然也已經穿上了主教的袍子,而且有了三個教區,也不由得他不心生嫉妒,要知道,陛下,他雖然是主教,但沒有自己的座堂,也不受知情人的尊重,這個職位只是克雷芒十世隨手打發他的。」
「所以你的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陛下,他也抱著一點希望,如果他能夠在您的面前展示他的能力,您也許也會讓他在您的宮廷里占有一個位置,甚至取代以拉略的。」
路易露出了一個莫名所以的眼神,盧瓦斯侯爵眨了眨眼睛,「這個世界上不知分寸的人多著呢,陛下。賭嗎?」
「一個金路易。」路易下注。
「一個金路易。」盧瓦斯侯爵說,他話音方落,巴拉斯就大步走了進來。
從外表上來說,巴拉斯要比以拉略更可信一些,他身材高大,肩膀寬闊,雖然鬢髮灰白,但有著一種優雅的古典美,就像是一尊出自於公元前希臘或是羅馬的大理石雕像,他披著黑袍,用紫色的腰帶繫著,胸前掛著一枚黃金的大十字架,為了避免晃動,十字架的鏈條被分別固定在雙肩上,十字架掛在第二顆紐扣上。
與一般的主教不同,他在腰帶上還有著用來掛刀劍和火槍套的鉤子,不過所有前來覲見國王的人,除非國王特許,都要在房間外卸下武裝的,所以巴拉斯只拿著一個盒子。見到盧瓦斯侯爵的時候,他微微愣了一愣,仿佛很意外國王在接見他的時候身邊還有其他人。
「陛下,午安。」他將疑問按在心裡,上前深深鞠了一躬,而後吻了吻國王的戒指。
「坐下說話吧,」路易說:「主教先生,我想您一定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我說。」
「是的,陛下,非常重要。」巴拉斯說,他在侍從搬來的椅子上坐下——路易雖然不喜歡這個人,但他從不會在這些地方故意羞辱別人,邦唐還送來了茶水與奶酪——斯洛維尼亞的奶酪是國王的廚師們唯一認可的當地食物,卡姆尼可身處高地邊緣,六月的陽光已帶上了一絲酷烈,但在這座古舊的城堡里,窗戶狹小,就算有地毯與帷幔,也無法完全掩蓋石磚的陰冷,所以邦唐端上來的茶水依然是滾熱的,盧瓦斯侯爵的膝蓋上甚至還有一塊毛皮。
「我從瓦羅.維薩里先生那裡來,陛下。」巴拉斯說。
「胡德的眼睛如何了?」
「已經沒有什麼大問題了,但奧斯曼人已經察覺到了巫師們的把戲,想要繼續下去可能不行了。」巴拉斯說。
「你確定是奧斯曼人?」路易問。
巴拉斯的臉上不以令人察覺地掠過一絲笑容,「陛下,我畢竟是宗教裁判所的大審判長,哪怕只是曾經,我在羅馬的時候,可不止一次地與那些異教徒的祭司打過交道,」他停頓了一下:「我的修士們找到了一隻渡鴉,您要看看嗎?」
路易的視線落在了那個盒子上,「給我看看吧。」他是經過戰場的人,難道還能被一隻死掉的渡鴉嚇到嗎?
巴拉斯打開了盒子,這隻盒子可能原先是用來盛裝香料的,這隻渡鴉已經四分五裂了,但沒有什麼難聞的氣味,巴拉斯隨手撥弄了一下,讓國王和盧瓦斯侯爵看到一雙眼珠,那是渡鴉的眼珠,就像是兩塊染色的小石子那樣滾落在零散的羽毛里,「渡鴉的眼睛可沒有藍色的,」他說:「這是一種法術,能夠讓偷窺者變成瞎子,您身邊的巫師也能做到,但只有那些異教徒,他們的法術會讓受法術影響的人或是動物的眼睛變成藍色。」
「他們的法術能夠影響到那麼多的渡鴉嗎?」路易問,他這次帶來了上百名巫師,想必其他國家也不會少到什麼地方去,胡德和另外幾位巫師驅使著渡鴉窺視敵軍的時候,也曾經與其他巫師的鳥類僕人發生過衝突。
「那些異教徒,我不得不說,陛下,他們與魔鬼勾結在一起,只差打開煉獄的大門走進去了,有時候確實能夠帶來絕大的危險。」巴拉斯說:「所以我來見您,想要讓您允許……」
「允許?」
「允許您讓我和我的同伴先去會一會那些可憎的魔鬼,陛下,我和我的下屬們能夠追索到任何一隻狼人或是吸血鬼的蹤跡,人類更是無法逃脫我們的眼睛,我會為您帶來可喜的消息,讓您先於任何一個君主之前得到一場毋庸置疑的勝利。」
注釋1:一些居民的屋頂上往往會有一隻閃光的金屬制的公雞——風信雞,就是一種風向標,用以指示風向,和現代用箭頭形的風向標是一個意思。風信雞過去被居民認為是避邪之物,後來人們把雞身兩側分別塗上金色和黑色,以辨別風向。又稱風向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