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啟示傳媒

  「私下和解?」林淵輕笑了一聲,「你們做夢呢?」

  把老子整得那麼難受,現在終於輪到我整你們了,你跟我說要私下和解?

  我不要面子的嗎?

  「只要您肯私下和解,價錢好商量……」

  「價錢好商量?」

  「對對對!好商量,好商量。」男員工用略帶討好的意味說道。「多少錢都不是問題。」

  這通電話非常重要,他已經在山下邦彥那失利一次了,如果這次再失利……大王傳媒可不養廢物,他很可能會被直接炒掉。

  林淵托著腮想了想,說:「好吧,看來王保家以前和我爸是朋友的份上,我給他一個面子,就要個……兩三億吧,怎麼樣?」

  只要兩三個小目標,我也太仁慈了吧?

  「???」

  男員工都快哭出來了。

  你當大王傳媒有印鈔機啊,上哪弄兩三個億給你?

  「不是,哥,我是認真的,你別開玩笑啊!」

  「我也是認真的啊。」林淵一本正經道,「如果我把你們告上法庭,是不是也能拿到不少錢?」

  「可那也遠不至於兩三個億啊!」

  「可我把你們告上法庭能讓我獲得快樂啊,你這是在掏錢買我的快樂,而我的快樂是無價的。你們用兩三個億買到無價的東西,不覺得自己賺爆了嗎?」

  草,我簡直是個邏輯帶師。

  「不是,哥,咱好好說話成不,我這是帶任務來的。」

  說到帶任務來的,林淵就不想再聊下去了。你有完成任務的義務,但你沒有讓我配合你完成任務的權利啊。

  而且,我現在也不差錢。

  再過兩天,詩歌交流會那五萬歐就要到帳了,哥今天下午又要去簽一份三萬歐的合同。

  這加起來可就是六十二萬華國幣了。

  如果沒有詩歌交流會,又沒有要買我詩歌使用權的盧……克里斯,我還可能會考慮和你們談談。

  「我們能給你一百萬!」男員工一咬牙,說出了這個在他看來的天文數字。

  王總說林淵家裡缺錢,那一百萬總能讓他心動了吧?

  「你跟我擱這逗小孩呢?我要價兩三個億,你就給我一百萬?」林淵笑著搖了搖頭。

  雖然打官司很麻煩,等靠法律途徑拿到錢都已經猴年馬月了,如果王保家能大出血,給出高價,林淵可能還會同意,但這一百萬顯然不能打動林淵。

  一百萬對王保家來說只是肉疼,對林淵而言也只是一筆不大不小的錢。

  他已經不是原先那個林淵了。

  這一百萬既不能噁心王保家,又不夠他還債的,他怎麼可能答應。

  「那你說吧,你要多少?」

  「兩三個億啊,兄弟,我說得還不夠明確嗎?」

  「我們給一百五十萬!」

  「我差這五十萬?」

  「兩百萬!」說出這個數字的時候,男員工全身顫抖,心砰砰蹦個不停。這已經接近王保家的極限了,如果再高,王總很可能受不了。

  王總受不了,那他還能好過?

  林淵搖頭道:「你當我要飯的呢?」

  …………

  啟示傳媒某間辦公室的桌子上,又一次出現了林淵的資料。

  啟示傳媒早在網上傳出林淵被巴納提名的消息的時候,就注意到了這個年輕人。但他們當時沒拿他當一回事,只是隨便調查了一下。

  一番調查過後,他們就更不拿林淵當一回事了,

  這個人從小到大就沒做過半件和影視相關的事兒,大學讀的還是中文系,家庭條件也很差,欠了六百萬。

  儘管有人表示:「一個以前沒拍過電影的非科班生,第一次拍電影就上了巴納,這不就證明他的水平了嗎?」

  但是更多的人覺得,這種能夠拍出小短片的人一抓一大把,就算他的微電影拍得好,也不能證明他能駕馭長電影。

  畢竟長電影的拍攝難度是遠超微電影的。

  而啟示傳媒一直以來的重點都在院線電影上面。

  一個不一定有能力拍出院線電影的導演,對他們來說價值不大。

  更何況對這些傳媒公司而言,他們更喜歡家庭條件好的人。就算不簽家庭條件好的人,也不會貿然簽一個家裡欠著大額債務的人。

  誰知道他為了還債會幹出什麼事?

  萬一電影拍著拍著,他為了還債去做一些違法的事,給逮進去了,那電影怎麼辦?換個人來拍,他能完美接手工作嗎?這換個導演的功夫,劇組(公司)會損失多少錢?一部電影的前導演犯事被抓,這部電影的口碑又會下降多少,又會少賺多少錢?

  這很有風險,很麻煩。

  可是當他們比較看好的吳毅一無所獲,還因為嘲諷林淵、在紅毯上賴著不走等事情被網友罵上了熱搜之後,當林淵一轉攻勢,拿下巴納電影節最佳微電影獎、在快博公布自證清白的證據之後,他們的看法變了。

  「吳毅之前也沒有拍過真正的長電影,在長電影的經驗這方面,簽他和簽林淵是一樣的。」

  「林淵現在名氣挺大,甚至大過了吳毅,從名氣方面看簽林淵比較合適。」

  「雖然我們不認同林淵那套拍攝手法,但是他拿了巴納的微電影獎,這說明他的拍攝方式還是有一點可取之處的,我們最好還是不要把他的拍攝手法、拍攝理念作為扣分項了。」

  「……」

  眾人討論得熱火朝天。

  最終,他們商量出了結果——把先前為吳毅準備的合同撕了,簽約林淵。

  這個吳毅為之奮鬥、努力了多年的華國第一傳媒公司,最後還是沒有選擇他,而是選擇了一個他從一開始就看不起的小角色。

  不為什麼,就是因為林淵太強了。

  用一個人的話來說就是:「他能用短時間內上手微電影,並且靠微電影拿下巴納電影獎,也同樣能在短時間內上手院線電影,幫我們拿下票房冠軍。」

  很快,相關負責人就擬好了一份合同。

  底薪,年薪,三十萬。

  一年後,如果電影拍得好,上升到五十萬,乃至一百萬。

  這還是底薪,也就是林淵什麼事都不干,就能賺到的錢。如果林淵拍電影,還能賺到額外報酬和一定比例的分紅。

  至於分紅有多少……

  那就要看電影的質量和他的地位了。

  不久後,啟示傳媒的人通過資料上的聯繫方式開始聯繫林淵。與此同時,林淵獲得啟示傳媒合同,而吳毅失去簽約機會的消息,也傳到了吳毅本人的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