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國的朋友們大家好,我是櫻花國的音樂人,我的名字叫山下邦彥。您可能沒有聽說過我,但你有可能聽說過我製作的beat,因為它出現在華國網紅@林淵的歌曲《渣滓與騙子》當中。」
「這個beat的名字為激しく燃える火,翻譯成中文就是烈火。我把它上架『beat之家』,供音樂愛好者使用。大家可以用它創作自己的音樂,但是——重點是——不能把歌用於任何商業途徑……」
山下邦彥從來沒有接觸過中文的網絡(所謂的「beat之家」是林淵購買beat的網站的中文譯名),他本人也是不會中文的,他在視頻里說的話聽起來相當奇怪,像是嘴裡塞著什麼東西。
林淵點開「林淵抄襲」這個熱搜,看到的第一條動態就是這個視頻。視頻下方的討論區已經有一萬多條評論了:「不是說林淵『抄襲』嗎,人家林淵買了使用權的還能叫抄襲?渣博為了騙流量臉都不要了是吧?」
「感謝山下兄拍視頻證明了抽象大師沒有抄襲!前兩天一不小心刷到抽象大師抄襲的爆料的時候我整個人都傻了,我一直都不相信抽象大師這種優質內容創作者會幹出抄襲的事。」
「樓上那個別傻了,這個櫻花國的發視頻哪裡是為了幫你們抽象大師洗白,他的意思是你們抽象大師侵權了懂嗎,林淵的粉絲就這點腦子?」
「我【兔子】了,抽象大師都把使用權買下來了,這侵個【錘子】的權?」
「你聽不懂中文?那個櫻花佬說他的beat可以寫歌,但歌不能用於商業用途。林淵把歌發在快博和D站上,並且打開了打賞和高級流量分成功能,這不就是用於商業用途了嗎,這不就侵權了嗎?」
「我知道現在說這句話可能有點不合時宜,但是這個櫻花人說的中文我真聽不懂。」
「我是真不搞懂,買了beat寫歌不能用於商業,那我還買來幹嘛?盜用它不香嗎?」
「樓上的你特麼就是林淵吧,上大號說話。」
「……」
林淵眉頭緊鎖。
這件事情還挺棘手的。
他在買beat之前沒有看過協議,他是真沒想到協議裡面會有「禁止商用」這種奇葩條款。
這種買賣beat的網站為什麼會允許出現「beat製作的音樂禁止商用」這種鬼規定啊?!
不過……從評論區里網友的留言上看,大多數網友還是傾向於相信他沒有侵權的。
「他們的智商終於在線了嗎?!」林淵欣慰地想。
但很快,他的想法就變了。
三天後,山下邦彥貼出了協議的具體內容,還將「不可用於商業用途」這一條款用紅色圈了出來。網上的輿論也發生轉向,紛紛把矛頭對準了不久前他們還有些維護的林淵。
「有一說一,雖然這種不能用於商業用途的約定很蠢,但既然簽了約就要做到。林淵這波侵權沒得洗。想不明白,都9102年了,怎麼還有人會侵權?」
「支持樓上,林淵侵權真的沒得洗,協議裡面白紙黑字寫了不能商用,那就是不能商用。順便吐槽樓上一句,』不能用於商業『這種規定很蠢嗎?都9102年了,還有人覺得三百塊就能買一首beat?」
「不管你們這群黑子水軍再怎麼說我都不會信了。草,之前說抽象大師一腳踏五船,又說他出軌,還說他看不起別的歌手什麼的,老子全信了,結果沒過多久一個個巴掌抽在臉上,疼啊。我現在無條件地信任抽象大師,@林淵牛逼!」
「呵呵,現在的nc粉真的多,@快博官方爬出來封一下nc,提高一下快博用戶的整體智力。」
林淵刷到這幾條評論的時候,發出最後一條評論的網友已經被快博禁言了……
「快博好歹也幹了件人事。」林淵點頭稱讚。
「山下邦彥一貼出協議的具體內容輿論就飛速轉向,這不太正常。」林淵不用想就知道王保家又在背後搞鬼了。
「不過……雖然那姓王的經常做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事,但是他畢竟是個商人,懂得控制成本,從不會在噁心人這件事上投入太多。現在他購買那麼大量的水軍,還收買了山下邦彥這個櫻花國音樂人,肯定要花不少錢……這不是他的做事風格。」
林淵的頭腦飛速運轉著,他想:「王保家究竟想從這件事中得到什麼好處?」
莫非……
林淵表情一凝。
他猜到了王保家的目的。
沒過多久,他果然收到了一通陌生的電話。林淵接通之後,發現對方並不是他想像中的王保家,而是一個女生。那個女生的聲音聽起來很年輕,應該剛畢業沒多久。
「您好,請問是林先生嗎?」
「是的。請問您是?」
「我是大王傳媒的……」
林淵微微點了點頭。
這個人雖然不是王保家本人,但她是替王保家說話的,所以他至少還猜對了一半。
「是這樣的,您的歌曲《渣滓與騙子》使用了我們公司的beat』烈火『,這是非常嚴重的侵權行為……」
「等等。」林淵明知故問道,「這首beat不是櫻花國音樂人山下邦彥製作的嗎,怎麼成你們公司的beat了?」
「因為我們公司前不久把這首beat的全部版權給買下來了。」
「哦,這樣。我告訴你一個秘密,我也買了這首beat的版權。」
對方安靜了幾秒,似乎被林淵這句話唬住了。她說:「可是您買的是非獨家使用權。」
「那也就是說我有這首beat的使用權,對吧?」
「是的,但您不能把它用於商業途徑,這是協議里明確寫著的。」
林淵沒話了,對方說的是事實。
「您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將用這首beat製作的歌曲用於商業途徑,屬於侵權行為,所以……」
「所以你們要給我發律師函,讓我賠償你們的損失,是嗎?」
「是的。」對方有些猶豫地說到。
「那你們打算敲我多少錢?」
對方愣住了。
這個問題她沒法回答。
她只是一個秘書,公司里有專門的法律團隊,這種工作根本不應該由她來完成。要不是老闆王保家隨手把通知林淵的任務交給了她,而負責法律的同事不願意幫忙,她絕對不會親自打這通電話的。
「不好意思,林先生,這個我不能透露。」秘書謹慎用詞,她說:「等律師函到了之後,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