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噱頭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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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住!從今往後,你不叫狗雜種,你叫王凱樂!」

  王誠再次對小男孩叮囑一遍,生怕他又叫自己狗雜種。

  「好的!師傅,我記下了!」王凱樂鄭重地點了點頭。

  摸了摸他的小腦袋,王誠忽然眉頭一皺,領著他來到一間客棧。

  再出來時,王凱樂已經換上了一身新的衣服,臉也洗乾淨了,有些黑,但眼裡多了靈氣,不再像先前那般畏畏縮縮,也敢主動去說話了。

  「師傅,我們出來幹啥?」王凱樂操著西北的口音道。

  王誠摸著他的小腦袋道:「買馬!咱們總不能就這麼走回去吧?」

  事實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下面要去往哪裡。

  師傅死了,米溪鎮全鎮被滅,他就算回去又有何意義呢?

  況且,寧侯在抓他,樓外樓的人也在找他,回去豈不是在自投羅網?

  這天下之大,大到幾乎所有人都有歸宿,唯獨他這位異鄉客。

  「師傅,我知道這兒哪裡賣馬。」王凱樂表功似地說道。

  「你?」

  王誠笑著搖了搖頭,馬頭鎮其他場所他可能不知道,賣馬的到處都是。

  「師傅,我真知道,不信我帶您去!」王凱樂拉著他的手往一處走去。

  王誠跟著他一路走去,拐了好幾個彎,來到一處空地。

  很大,到處都是關著馬的馬廄,一眼都看不過來。

  進出的人很多,幾乎每一波人都會牽著一匹甚至一群馬。

  王誠還看到了之前向他們販馬的小販,原來他們的馬都是從這裡來的。

  他立刻意識到自己來到了什麼地方,這裡才是真正的馬匹交易市場。

  「師傅,這裡有好多好多的馬。以前我沒有吃的時候就會來這裡,只要磕個頭,那些有錢人就會給我錢。」王凱樂道。

  王誠習慣性地摸了摸他的腦袋,這小傢伙必然吃了很多不為人知的苦。

  在他那片世界,這個年歲應該才上初中,哪個不是家裡的寶?

  走入裡面,那一個個馬廄前都豎著牌子,諸如千里馬店、順風馬店。

  幾乎每個店鋪都有人,王誠路過的時候根本沒人去關注他。

  「好馬術!」

  突然,從前方的跑馬場傳來一陣叫好。

  只見,跑馬場上一匹跟成人一般高的駿馬肆意揚蹄,它皮毛皆是黑色,漆黑如墨,奔行起來好似一道疾風。

  在馬背上端坐著一名青年,二十三四歲,容貌硬朗,袖子全都捋到上面,露出兩條線條感十足的小臂。

  沒有馬鐙,沒有馬鞍,也沒有韁繩,他兩隻手就這麼抓著馬鬃,不論黑馬如何狂奔都沒能將他甩出去。

  「好馬!」

  王誠眼睛一亮,他曾聽連雲堡的老瞎子講過相馬之術,能看出一點門道。

  這匹馬毛髮柔順,色澤光亮,四肢修長,步伐輕盈,體態勻稱,威武剽悍,力量十足,屬上等馬。

  更讓他關注的是,馬背上那位跟他差不多大的青年,馬術是真的厲害,就靠一雙腿和一雙手牢牢地坐在馬背上,幾乎與身下的黑馬合為一體。

  不像他,雖然也能騎馬,但絕對做不到像此人這般靈活。

  這是他迄今為止見過馬術最強之人!

  一直繞著跑馬場跑了十幾圈,黑馬速度終於放緩了。

  那馬背上的青年雙腿一把夾住馬腹,黑馬適時停下。

  「好!馴服了!」

  「這匹馬進來也有幾天了,前前後後一連十幾人都被他傷了,總算被馴服了!」

  ……

  圍在那場周圍的眾人齊聲喝彩。

  「老馬!趕緊出來!人家把你家的馬馴服了,你可得說到做到,分文不取,把這匹馬拱手相送!」

  這時,有人朝馬店裡喊道。

  須臾,從馬店裡走出一個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

  他五十歲上下,一身錦衣華服,頭上帶著土財主喜歡帶的高帽子,人還未至,就已經向眾人拱手作揖。

  「諸位,我老馬什麼時候說話不認數?既然說過,誰馴服了這匹馬,這匹馬便拱手相送,那便分文不取!」

  老馬走到圍欄前,朝馬背上的青年抱了抱拳,道:「這位公子,此馬歸你了!」

  「多謝!」青年對老馬回一拳禮。

  老馬擺了擺手,笑道:「千里馬自然當配少年英雄!」

  「這也算是千里馬?」

  就在這時,一伙人走了過來,領頭的那人跟老馬的裝扮很像。

  同樣五十歲上下,同樣一身錦衣華服,同樣頭上帶著土財主喜歡帶的高帽子,不同的是他比老馬要瘦的多,黝黑的臉上長了不少癩子。

  如果說老馬是暴發戶,那麼這人更像是土老帽,有錢的土老帽。

  「四通馬店的李前勝來了!」

  「嘿!這下有好戲看了,這兩位這些年一直在斗,今天看來又要斗上一場了!」

  ……

  圍欄外的眾人不少人都認得這二人,知道這二人有過節,於是都留在這裡看戲。

  老馬看了李前勝一眼,又看了眼跟在他後面的一伙人。

  很陌生,但各個打扮的氣宇軒昂,一看就知道來歷不凡。

  有備而來啊!

  老馬冷哼一聲,直言不諱道:「李癩子,你他娘的少在這裡陰陽怪氣,你要找事就直接劃下道來,老子要是怕了就不是爹生娘養的!」

  「好!」

  李前勝「啪」地拍了一下手掌,笑道:「聽說老馬才從西面搞來幾匹寶馬,正好老子也弄了幾匹,不如咱們比上一比?」

  「比!跟他比了!」

  「對!老馬!跟他比!怕了他你就是婊子養的!」

  ……

  老馬還沒說話,周圍看戲的倒先嚷嚷上了,一點也不嫌事大。

  「賽馬?」

  王誠也來了興致了,以前這玩意只能再電視裡看看,而且現代的賽馬規則太多,精彩程度根本比不得這兒。

  「不是賽馬,是斗馬!」站在王誠身邊的一名中年男子說道。

  「斗馬?」王誠神色古怪。

  鬥雞、鬥狗、鬥牛他倒是聽說過,還沒聽說過斗馬。

  中年男子看了王誠一眼,道:「小哥是第一次來這兒?」

  「確實是第一次來。」王誠也沒什麼好隱瞞的。

  中年男子笑了笑,然後將斗馬的規則、細節都說了一遍。

  王誠聽後,才徹底明白。

  原來斗馬跟鬥雞、鬥狗不一樣,說是斗馬,其實更多的是斗人。

  比斗雙方各出一馬一人,己方之人去馴對方之馬,誰先在規定時間內馴服對方的馬,則為贏家,反之為輸家。

  當然,在馴馬的過程中誰也不得用藥、用兵器,也不能動手虐馬,只能憑藉一雙手,違者則為輸家。

  這邊還在說著,跑馬場內已經出現了兩匹馬和兩個人。

  兩匹馬一青一紅,不僅高大,而且壯碩,身上什麼都沒有。

  一進馬場,兩匹馬就開始躁動起來,不時揚起蹄子。

  老馬這邊出的是一位上了年紀的灰發男子,一看就是老馴馬師。

  李前勝那邊出的人正是跟他一塊來的其中一位,一個個頭很高的年輕人。

  「鐺!!」

  隨著裁判人員揮起銅鑼打在銅鑼上,場內的兩馬兩人同時動了。

  老馴馬師不愧是老手,幾乎在銅鑼響的第一時間就抱住了馬脖子,迅速翻身至馬背上。

  「好!!!」

  老馬和手下夥計當即拍手叫好,其他人也是紛紛叫好。

  因為這一步很重要,如果不能第一時間上馬,馬就會跑掉,到時想追上它就難了。

  爬不上馬背,又不能動用其他手段,怎麼去馴服一匹烈馬?

  李前勝領的那位高個子年輕人慢了一步,馬在第一時間跑了。

  但見此人身形一閃,原地留下一道殘影,他已經落在馬背上。

  「好身手!」

  眾人又是拍手叫好,這一手身法足以看出對方實力不凡。

  連王誠也忍不住叫好,因為要做到這一點,不僅速度要快,還要能在馬極速奔跑的情況下穩穩地落在馬背上,至少還要具備一身精湛的馬術。

  「有意思!本來以為這一次又是老馬贏了,看來這李癩子這麼多天也沒閒著啊!」

  一旁的中年男子看的津津有味。

  「師傅!他們在幹嘛?不是在賣馬嗎?」王凱樂好奇道。

  王誠笑道:「你可以把他們看作是一場表演。」

  「表演?」

  開口的是那位中年男子,他神色微變,隨即笑著問道:「小哥此話倒是新奇,可是意有所指?」

  「不能說!我要是說了,恐怕今晚就走不出這裡了!」王誠搖頭。

  放在這片世界可能很少有人能理解,但放在他們那兒,這種事都爛大街了。

  其實,這就是一場炒作,甚至連炒作都算不上,就是個噱頭。

  比如:XXX女明星和XXX女明星因為某個男明星或者導演撕X,有吃瓜群眾圍觀,很容易就能將這事推上頭條。

  最後的結果往往是沒有結果,不了了之,但是經濟公司的目的達到了。

  藉助這個炒作了一番,兩位女明星的熱度一下就上來了,避免淪為十八線。

  老馬與李前勝看似是死對頭,一直在斗,但雙方這麼多年誰都沒把誰給鬥倒,反而兩家的生意紅紅火火。

  為何?

  知名度打上來了!

  不管是不是來買馬的,只要看過「斗馬」,都知道兩家有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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